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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查询结果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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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省的教育行政工作。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设置19个职能处(室),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高校干部处(高校工委组织部)、财务审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民族教育处、师范教育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育督导团办公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处(高校工委宣传部)、高校学生处、科研产业处(省学位委员会办 详情>>

关于印发《吉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教基教处函[2010]1号吉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2010年工作要点吉教基教处函[2010]1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处):现将《吉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安排好2010年工作。二○一○年二月四日                                                                 详情>>

关于 印发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基础 教育处 教育 育处 2010 工作 要点 通知


吉林省发改委、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的意见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教育厅吉教职成[2006]6号2006年2月15日)各市(州)、县(市)发改委,教育局:实施县级职教中心专项建设计划是省政府提出的以“百强校”建设为重点、促进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从2003年起,将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纳入全省中等职业教育“百强校”建设计划。迄今为止,在全省40个农村县市(即不含城区)中,已有3所县级职教中心成为国家级重点校,1所进入 详情>>

吉林省 吉林 林省 发改 改委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加强 县级 职教 中心 建设 意见


吉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教基字[2004]14号2004年5月14日)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决定的意见》(吉政发[2004]9号)精神,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意见》(教基[2004]4号)要求,现就加强我省农村地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增强做好农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加强 农村 地区 两基 巩固 提高 工作 实施 意见


吉林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意见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吉政办发[2007]29号2007年6月19日)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义务教育阶段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部门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规范 全省 义务教育 义务 务教 教育 阶段 学校 收费标准 收费 费标 标准 意见 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吉政办发[2004]7号2004年2月18日)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教育厅、省编办、省公安厅、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部门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做好 进城 务工 就业 农民 子女 义务教育 义务 务教 教育 工作 意见


吉林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的意见

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吉办发[2004]27号2004年7月19日)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军分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农委、省民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林业厅、省统计局、省广播电视局、省军区政治部、共青团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部门 关于 深入 开展 扫盲 扫盲 继续教育 继续 续教 教育 意见


吉林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吉政办发[2004]1号2004年1月18日)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教育厅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旋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计委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政府妇儿工委省妇联(二00三年十二月一日)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部门 关于 幼儿 教育改革 教育 育改 改革 发展 实施 意见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吉林省教育厅吉教发[2006]6号2006年4月24日)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十五”期间,我省的“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国家和省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各地也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义务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是,由于历史形成的农村教育整体薄弱和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差距较大的问题,不仅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而且在有些方面还出现了扩大趋势。为进一步促进义务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促进 义务教育 义务 务教 教育 均衡 发展 意见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当前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吉教基字[2008]10号2008年2月29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教育局:为了推进扫盲和扫盲后的继续教育工作,巩固和发展扫盲成果,现就当前扫除文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文盲调查登记工作进行检查验收2008年3月20日前,各地要对2007年所属县、乡、村三级的文盲调查登记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验收。对没有按要求进行调查或1958—1990年出生的各年龄段文盲人数与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当前 扫盲 扫盲 继续教育 继续 续教 教育 工作 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认定名单的通知

吉教师字〔2010〕5号吉林省首批幼儿园骨干教师认定名单吉教师字〔2010〕5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为加强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吉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了首批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的考核认定工作。在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初评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人选进行了最后考核审查,经公示后,认定黄伟等74名同志为首批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现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公布 首批 幼儿园 幼儿 儿园 省级 骨干 教师 认定 名单 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教育厅吉教基字[2004]8号2004年4月4日)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简称《纲要》),深化幼儿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幼儿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我省的幼儿教育水平,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制定的,是指导广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贯彻 教育部 教育 育部 幼儿园 幼儿 儿园 教育指导 教育 育指 指导 纲要 试行 实施 意见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吉林省教育厅文 号:吉教基字〔2008〕21号发布日期:2008-6-5执行日期:2008-6-5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现就加强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通知如下:一、完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入学保障机制(一)农民工子女入学以公办全日制中小学接收为主,同时鼓励、支持民办学校接收农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加强 农民工 农民 民工 子女 义务教育 义务 务教 教育 工作 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秩序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吉教基字[2008]19号2008年5月13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目前,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中考)和高中招生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教基厅[2008]3号)精神,坚持教育公益性质、促进教育公平,体现中考工作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我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规范 初中 毕业生 毕业 业生 学业 考试 普通高中 普通 通高 高中 招生工作 招生 生工 工作 秩序 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吉教基字〔2008〕31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工作,纠正目前中小学校招生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和违背教育规律的问题,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科学合理划分学区,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规范 中小学 中小 小学 招生工作 招生 生工 工作 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通知

吉教明电〔2010〕2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学校:近期,侵害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3月23日7时20分左右,正逢孩子上学的时间,福建省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件,一名中年男子手持砍刀,连续砍杀13名小学生,造成8名孩子死亡,5名孩子受伤的严重后果。3月18日,长春市农安县巴吉垒镇第三中学发生一起校园伤害事件,4名校外人员闯入校园对一名学生进行殴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加强 校园 安全管理 安全 全管 管理 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吉林省教育厅吉教基字[2006]44号2006年12月20日)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04]1号)精神,落实国家教育督导团和省政府督学室幼儿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整改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幼儿教育管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加强 幼儿教育 幼儿 儿教 教育 管理工作 管理 理工 工作 意见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班)安全保卫和卫生保健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吉林省教育厅文 号:吉教基字〔2008〕22号发布日期:2008-7-25执行日期:2008-7-25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盛夏季节是自然灾害、传染病疫情高发季节,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和幼儿园(班)的安全保卫和卫生保健工作,要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对辖区内幼儿园(班)安全保卫和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幼儿园(班)师生安全。一、暑假期间,各市(州)、县(市、区)要集中组织一次幼儿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加强 幼儿园 幼儿 儿园 安全 保卫 卫生保健 卫生 生保 保健 工作 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后勤管理工作的意见

吉教校产字[2009]1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近年来,在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和领导下,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实施以来,全省中小学校(含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后勤服务设施建设明显加强。随着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入,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增加,学校后勤工作越来越重要,责任越来越大,社会及家长关注程度越来越高,这对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也必须看到,一些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加强 中小学 中小 小学 后勤 管理工作 管理 理工 工作 意见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的意见

吉教基字〔2009〕6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按照教育部有关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先后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就理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体制,完善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机制提出了意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保证了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学校教学秩序。但个别地方和学校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不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加强 中小学 中小 小学 教学 用书 管理工作 管理 理工 工作 意见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紧急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吉教基字[2008]11号2008年3月3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教育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做好新学期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通知如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近几年,省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减轻 中小学生 中小 小学 学生 课业 负担 紧急 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吉教安字〔2010〕1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学校:2010年新学期即将开学,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新学期开学及全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全省学校持续安全稳定。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突出预防为主,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做好 全省 学校 安全 稳定 工作 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0年全省职业院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一、竞赛时间、地点二、组织领导三、竞赛项目及参赛对象四、奖项设置与获奖选手五、组队与报名六、其他事项各市(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要“定期开展全国性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要求,为激励广大职业院校学生学技成才,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展示我省职业院校师生奋发进取的精神风采和熟练的职业技能,促进“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技能大赛”局面的形成,经研究,定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举办 2010 全省 职业院校 职业 业院 院校 师生 技能 竞赛 全国 职业院校 职业 业院 院校 技能 大赛 选拔赛 选拔 拔赛 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普通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调研的通知

一、调研内容二、调研方式三、相关要求:附件: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改革与发展调研汇报提纲(一、事业发展二、人才培养三、科技工作四、队伍建设五、教育经费五、大学生就业)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为全面了解我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状况,妥善解决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在“十二五”期间实现更好更快地发展,决定近期集中组织一次对全省高等学校改革与发展问题的专门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开展 全省 普通 高等教育 高等 等教 教育 改革 发展 调研 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内涵建设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一、督导检查的内容二、督导检查的时间及方式三、督导检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吉林省教育厅吉政教督字[2010]3号2010年4月9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即将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实施教育部提出的“保证规模、提高质量、加强管理、促进发展”十六字方针,促进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育和人才培养质量及办学效益,不断增强为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开展 中等 职业学校 职业 业学 学校 加强 内涵 建设 工作 专项 督导 检查 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实施意见

一、规范办学行为二、规范教学行为三、规范招生行为四、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五、加强学生用书管理六、加强竞赛管理七、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八、建立检查监督机制九、不断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吉林省教育厅吉教基字[2004]22号2004年8月30日)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为推动全省教育系统落实《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印发 规范 中小学 中小 小学 办学 行为 切实 减轻 中小学生 中小 小学 学生 过重 负担 实施 意见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教发[2010]7号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二、主要内容三、步骤和方法四、基本要求附件:)吉教发[2010]7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各直属学校:根据国家和省“五五”普法规划关于“2010年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评估、检查验收”的要求,省教育厅制定了《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印发 全省 教育 系统 五五 普法 检查 验收 实施方案 实施 施方 方案 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正确引导中小学生爱国热情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紧急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吉教基字[2008]18号2008年4月28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近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正确引导中小学生爱国热情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通知》的特急明电(教电[2008]203号),就抓住当前中小学生表现出来的极大的爱国热情这一契机,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依法理性表达爱国热情,把爱国热情转化为树立志向、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实际行动等工作提出了要求。为落实教育部的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正确 引导 中小学生 中小 小学 学生 爱国 热情 深入 开展 爱国主义 爱国 国主 主义 教育 紧急 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制定和修订学校章程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校章程的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二、学校章程的基本形式与主要内容三、制定和修订学校章程的依据及相关程序四、制定和修订学校章程的相关要求附件: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各直属学校:2003年,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决定》,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几年来,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学校按要求开展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工作,保证了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制定 修订 学校 章程 意见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2009—2010学年度寒假工作的通知

吉教基字〔2009〕28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2009—2010学年度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从2009年1月9日起,到2010年2月28日止,共7周。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起止时间做不超过一周左右的调整。为了保证广大师生能度过一个快乐、安全、有意义的寒假,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要求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做好 中小学 中小 小学 2009 2010 学年度 学年 年度 寒假 工作 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1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对象的通知

一、遴选范围二、培训任务三、遴选条件四、组织管理附件:吉教师字〔2010〕6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省直学校:为全面落实《吉林省2009-2013年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行动计划》,提高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素质,省教育厅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中小学骨干教师、农村骨干教师、农村薄弱学科教师、中小学班主任、教育技术骨干培训者和幼儿园骨干教师等多项培训。现就遴选省级培训对象的相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遴选 2010 年中 小学 幼儿园 幼儿 儿园 教师 省级 培训 对象 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省的教育行政工作。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设置19个职能处(室),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高校干部处(高校工委组织部)、财务审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民族教育处、师范教育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育督导团办公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处(高校工委宣传部)、高校学生处、科研产业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吉林省教育厅2009年工作要点

《吉林省教育厅2009年工作要点》于2009年2月1日由吉林省教育厅以吉教发20091号印发。其主要内容是:大力办好农村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增强培养高素质人才、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落实政府教育惠民职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教育部门管理工作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2009 工作 要点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高中教育发展与建设的意见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高中教育发展与建设的意见》是一份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引发的文件,目的是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意见》(吉政发200142号),推进科教省和小康社会建设进程文件(简介关于加快高中教育发展与建设的意见)内容(一、明确目标任务,加快高中教育发展三、深化教育教学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加快 高中 教育发展 教育 育发 发展 建设 意见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特岗教师相关政策的解释

概述主要内容(一、工资标准二、试用期三、保险福利待遇四、考核和管理)概述吉教联字[2010]4号各设岗县(市、区)、财政局、行政局:为指导各设岗县(市、区)更好地为特岗教师提供优质服务,规范特岗教师管理和使用工作,帮助用人单位和特岗教师正确理解有关政策,切实保障双方的权益,明确相应职责,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主要内容一、工资标准特岗教师工资水平不应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工资水平。如国家和省里补助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特岗 教师 相关 政策 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