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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查询结果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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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1 汉语词语 2 文体 1 汉语词语 【词语】:通知 【注音】:tōng zhī 【英文】:notice 【释义】:1.犹通晓。 2.把事项告诉人知道。 你回去~大家,明天就动工 | 你走以前~我一声 3.告知事项的文字或口信。 把~发出去 | 口头~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 详情>>

2007年“多彩贵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旅游商品能工巧匠选拔大赛参赛通知

根据省、遵义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宣传仁怀、推介仁怀、挖掘仁怀旅游资源,进一步打造精品旅游城市,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开展“多彩贵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和旅游商品能工巧匠选拔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旅游商品包装设计大赛(一)作品征集旅游商品包装设计以突出仁怀旅游商品特色、打造精美包装、提高包装档次、拓展市场为主旨,主要围绕地方特色的旅游资源、名酒、名茶、特色食品、特色旅游商品包装为主,力求进行深 详情>>

2007 多彩 贵州 旅游商品 旅游 游商 商品 设计 大赛 旅游商品 旅游 游商 商品 能工巧匠 能工 工巧 巧匠 选拔 大赛 参赛 通知


2007中国酒都旅游文化节组委会关于举办’2007“酒都宴”个人厨艺擂台赛的通知

为了提高我市旅游服务水平,弘扬贵州饮食文化,打造“黔菜”品牌,推进我市旅游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旅游餐饮服务水平,打造酒都旅游城市形象,我市将于10月16-18日举办“酒都宴”个人厨艺擂台赛。一、比赛形式:本次比赛为个人厨艺竞赛,参赛队员限2人。二、比赛项目:本次大赛分命题菜和拿手菜两道菜品,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制作完成。三、参赛条件:市内所有热爱本职工作,年龄在18岁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 详情>>

2007 中国 酒都 旅游文化节 旅游 游文 文化 化节 组委会 组委 委会 关于 举办 2007 酒都 个人 厨艺 擂台赛 擂台 台赛 通知


2010年福建省高职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为促进我省职业教育深化改革,突出职业教育特色,强化高职、中职学生技能训练和实际动手能力培养,适应海西建设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经研究,福建省2010年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继续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录取的办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高职单招招生对象为具有福建省户籍的获得职业资格证 详情>>

2010 福建省 福建 建省 高职 面向 中职 学校 毕业生 毕业 业生 单独 招生考试 招生 生考 考试 工作 通知


2010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通知

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全省统考成绩本科合格的考生,方能报考省内外本科院校组织的校考。全省统考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现将全省统考的报名及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凡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务于2009年12月10日至16日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报考科类必须选择为“美术文”或“美术理”。二、统考考试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0年1月1-2 详情>>

2010 甘肃省 甘肃 肃省 普通 高校招生 高校 校招 招生 美术 专业 统考 通知


201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

为了做好2010年高考报名工作,针对报名工作存在的有关突出问题,补充通知如下:1.严把资格审查关口,坚决杜绝“高考移民”各级招生办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把资格审查工作做到实处。严格执行常住户口和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均在陕满3年规定。各级招生办要主动联系公安部门,把好户籍、学籍审查关,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 详情>>

2010 陕西省 陕西 西省 普通高校 普通 通高 高校 招生考试 招生 生考 考试 报名 工作 补充 通知


2010年石家庄高中、中等职业及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认定测试通知

河北省石家庄市2010年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及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能力测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1、4月22日至23日,考试合格人员到“两学”考试报名确认点领取合格证,同时受理“两学”考试查卷(报名点填表)。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27日至4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请携带毕业证、身份证、“两学”合格证、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4月30日,各区 详情>>

2010 石家庄 石家 家庄 高中 中等 职业 中等 职业 实习 指导 教师 资格证 资格 格证 认定 测试 通知


2011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学习通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监总局令记者专访国家煤监局局长赵铁锤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修改的决定专家解读(井工部分)修改条款专家解读(2011)《煤矿安全规程》修订时间:2011年3月1日开始实行规格:64开订价:22元出版社:煤炭工业出版社图片:国家安监总局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篇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已经2011年1月17日国家 详情>>

2011 新版 煤矿 安全 规程 学习 通知


“天翼杯”第四届“仁怀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关于延长举荐阶段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团委,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组织:仁怀市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广大青年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广泛关注,吸引了许多优秀的青年同志报名参与。鉴于活动影响面大,受关注成度高,为了确保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性,使该活动宣传面覆盖到全市各行各业,充分挖掘在“三市战略”目标过程中平凡努力工作的青年典型,经组委会研究,并报请市委同意,举荐阶段延长一个月,时间从2009年4月1日---2 详情>>

天翼 第四届 第四 四届 仁怀 十大 杰出 青年 评选 活动 组委会 组委 委会 关于 延长 举荐 阶段 通知


“中国酒都·茅台红高粱节”组委会“酒都宴”技艺大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丰富中国酒都茅台红高粱节的内容,着力打造“酒都宴”美食品牌,提升旅游餐饮服务水平,塑造酒都旅游城市形象,我市定于8月下旬举办“酒都宴”餐饮技艺大赛。一、比赛形式:分个人技能赛和团体赛。二、比赛项目:个人技能赛:分热莱、面点和小吃、冷拼三个项目。选手可同时选报两个项目。团体赛:各参赛团体加工制作一座代表中国酒都特色的集热菜、面点、冷拼、果蔬雕刻和服务技能为一体的宴席。要求每个参赛团由3-5人 详情>>

中国 酒都 茅台 红高粱 红高 高粱 组委会 组委 委会 酒都 技艺 大赛 通知


《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机关国家卫生管理办法发布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健康教育中心: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11〕135号),为有序、规范开展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评估工作,我部制定了《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详情>>

国家 卫生 应急 综合 示范县 示范 范县 评估 管理办法 管理 理办 办法 试行 通知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导读关于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说明((一)关于适用范围(二)关于社保经办机构职责(三)关于社会保险费申报(四)关于社会保险费缴纳(五)关于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强制措施(六)关于法律责任)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社会保险费申报第三章社会保险费缴纳第四章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处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导读征收险种上,将原办法规定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扩大为全部五项社 详情>>

社会保险费 社会 会保 保险 险费 申报 缴纳 管理规定 管理 理规 规定 草案 公开 征求 意见 通知


安徽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中专春季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一、春季招生的学校和对象二、录取时间、地点三、录取程序和方法四、几点要求五、录取费的缴纳各有关普通中专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2009年省属普通中专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继续进行春季自主招收历届初、高中毕业生的录取工作,录取审批工作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春季招生的学校和对象1、2009年春季招生的学校为2008年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公布的招生学校,招生专业(不含师范类 详情>>

安徽 关于 做好 2009 普通中专 普通 通中 中专 春季 招生 录取 工作 通知


安徽省2010年三支一扶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一、考试科目与时间二、考务组织三、教材征订五、试卷接运六、成绩公布七、考风考纪附件: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卫生厅、省扶贫办、团省委《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实施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39号)精神,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进行,现将全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 详情>>

安徽省 安徽 徽省 2010 年三 三支 支一 一扶 考试 考务 工作 通知


安徽省关于调整及聘任2010年度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独立督查员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室、办)、教育局,各有关高校:根据教督〔2009〕10号文件精神,自2009年起,担任独立督查工作的同志从事督查工作年限一般为两年。考虑到个别同志因退休原因不宜继续承担督查工作,经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在保证督查工作两年年限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对个别同志予以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调整后的17位同志,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和省教育厅聘任为我省2010年度义 详情>>

安徽省 安徽 徽省 关于 调整 聘任 2010 年度 义务教育 义务 务教 教育 经费 保障 机制 改革 独立 督查员 督查 查员 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废止1978—2000年印发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关于废止1978—2000年印发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教政法〔2008〕5号各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委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促进我省各级教育行政机关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我厅对1978—2000年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并经2008年12月31日厅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主要内容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12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详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 徽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废止 1978 2000 印发 部分 规范性文件 规范 范性 性文 文件 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高校“教师进修班”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外语考试语种和学科综合考试范围二、报考人员范围三、考试时间和地点四、报名工作五、具体要求附件:皖教秘人〔2010〕113号各高等学校:现将2010年高校“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师进修班”(以下简称“教师进修班”)结业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外语考试语种和学科综合考试范围1、外语考试主要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和法语,由参加考试的教师任选一种(外语专业的教师任选一种第二外语) 详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 徽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2010 高校 教师 进修班 进修 修班 结业 考试 有关 事项 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校校庆管理的通知

皖教秘基〔2010〕55号各市、县(区)教育局: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校庆管理,经研究,现就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庆活动提出如下意见:一、校庆活动本着“节俭、喜庆”原则,严禁奢华、铺张。二、校庆原则上逢“十”举行。三、五十周年以下举办校庆活动省教育厅不发贺信、贺电,不安排人员参加。四、五十周年(含五十周年)以上、不足百年举办校庆活动的,省教育厅发贺信或贺电,安排基教处人员参加。五、一百周年举 详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 徽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规范 中小学校 中小 小学 学校 校庆 管理 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

一、明确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定位二、规范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管理三、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管理四、规范成人高等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五、建立成人高等教育督查制度六、加大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罚力度教高〔2007〕6号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十五”以来,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推进我省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提高广大劳动者素质,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也 详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 徽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加强 普通高校 普通 通高 高校 成人 高等教育 高等 等教 教育 管理规范 管理 理规 规范 办学 行为 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坚决制止违规补课严格处罚违规行为的通知

皖教秘基〔2010〕57号各市、县(区)教育局:去年6月以来,我省开展了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活动。多数地方和学校行动迅速,认真学习领会和宣传省政府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和办法,积极予以落实。省教育厅不定期组织了暗访等多种形式的检查,通报了部分办学行为不规范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总体上看各地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势头良好,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不规范行为得到了较大的遏 详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 徽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坚决 制止 违规 补课 严格 处罚 违规 行为 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和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的通知

教高〔2007〕3号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和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以下简称函授站和校外学习中心)的管理,规范高校函授站和校外学习中心的办学行为,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质量,维护高校办学声誉,促进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和校外学习中心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 详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 徽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加强 高校 成人 高等教育 高等 等教 教育 函授 站和 远程教育 远程 程教 教育 校外 学习中心 学习 习中 中心 管理 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秘基[2009]100号各市、县(区)教育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办学行为,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我省基础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的通知》(教基厅〔2007〕10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2008〕9号)、《关于在全省统一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 详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 徽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加强 全省 中小学 中小 小学 学生 学籍管理 学籍 籍管 管理 工作 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阶段重点抽查工作的通知

一、重点抽查的内容二、重点抽查的方式三、重点抽查的组织四、重点抽查的时间安排五、有关事项附件:索引号:OA004011503201003008 内容分类:本级文件发布机构:省教育厅 发文日期:2010-3-15名 称: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阶段重点抽查工作的通知文 号: 关键词:厅直属高校、中专学校:根据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工程建设领域 详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 徽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开展 工程建设 工程 程建 建设 领域 突出 问题 专项 治理 排查 阶段 重点 抽查 工作 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2009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省级抽查的通知

一、抽查范围二、抽查内容三、抽查人员组成四、省级抽查结果的评定五、有关要求和说明附件:省级抽查相关工作安排(一、抽查时间二、抽查培训三、抽查用车)皖教督〈6〉号各市党委、人民政府,各市党委组织部、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2009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的通知》(皖教督〔2010〕4号)精神,现就省级抽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 徽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开展 党政 领导干部 领导 导干 干部 2009 年度 教育 工作 督导 考核 省级 抽查 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0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皖教发〔2010〕13号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有关普通中专学校、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0〕5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函〔2010〕14号)精神,在各普通中专学校、有关高职高专院校及其主管部门上报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建议数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五年制高职人 详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 徽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下达 2010 初中 起点 五年制 五年 年制 高职 教育 招生计划 招生 生计 计划 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0年省属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皖教发〔2010〕10号各省属普通高校、有关成人高校: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函〔2010〕14号)精神,在省属各普通高校、有关成人高校上报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建议数基础上,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建设对高等教育人才的需求、各校的办学条件及就业率等各方面因素,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编制了安徽省2010年省属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现 详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 徽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下达 2010 省属 普通 高等教育 高等 等教 教育 学校 专业 招生计划 招生 生计 计划 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调研的通知

一、调研目的二、调研内容三、工作步骤四、调研方式五、工作要求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普通高校: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人社部明电〔2010〕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拟集中力量和时间,对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大规模调研,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调研目的通过对各地、各高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全方位调研,准确把握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查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 详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 徽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组织 开展 高校 毕业生 毕业 业生 就业工作 就业 业工 工作 调研 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和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一、派遣时间、地点二、认真编制就业方案三、参加基层项目派遣四、严格审核就业材料五、积极组织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六、做好毕业生接收安排和有关服务工作各市、县(区)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普通高校:2010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共24.5万人,比2009年增加3万人。当前,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切实组织实施好今年的毕业生就业派遣和文明离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派遣时间、地点2010年全省普通高校毕 详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 徽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做好 2010 全省 普通高校 普通 通高 高校 毕业生 毕业 业生 就业 派遣 文明 离校 工作 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招生统筹协调二、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招生工作机制三、进一步改进服务,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四、严肃招生纪律,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五、进一步整合资源,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六、进一步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七、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招生激励机制八、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入学体检工作附件:皖教职成〔2010〕8号各市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有关高职院校:今年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详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 徽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关于 做好 我省 2010 中等 职业学校 职业 业学 学校 招生 培训 工作 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于下达2010年高职高专教师“双师素质”暑期培训计划的通知

皖教秘人〔2010〕112号各高职高专院校、高职高专教师“双师素质”培训基地:为加强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一支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2010年高职高专教师‘双师素质’暑期培训计划”(见附件),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高职高专院校要从本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培训。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暑期“双师素质”培训项目, 详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 徽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下达 2010 高职高专 高职 职高 高专 教师 双师 素质 暑期 培训计划 培训 训计 计划 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职责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现就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一、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职责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和协调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 二、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详情>>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 徽省 省人 人民 民政 政府 办公厅 办公 公厅 关于 安徽省 安徽 徽省 中小学 中小 小学 校舍 安全 工程 领导 小组 职责 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部属和省属中专学校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 号:皖政办[2001]22号发布日期:2001-3-27执行日期:2001-3-27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教育厅、省计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审计厅、省编办等部门《关于部属和省属中专学校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关于部属和省属中专学校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详情>>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 徽省 省人 人民 民政 政府 办公厅 办公 公厅 转发 教育厅 教育 育厅 部门 关于 部属 省属 中专学校 中专 专学 学校 管理体制 管理 理体 体制 调整 工作 实施 意见 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留学人员来安徽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文单位: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 号:皖政办[1994]9号发布日期:1994-2-22执行日期:1994-2-22《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安徽工作的若干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安徽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为鼓励和吸引留学人员来安徽工作,充分发挥留学人员的科技专长和对外联系的桥梁作用,加速我省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详情>>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 徽省 省人 人民 民政 政府 关于 印发 鼓励 留学人员 留学 学人 人员 安徽 工作 若干 规定 通知


巴彦淖尔市关于建立中小学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加强民族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教育局、各有关学校:为了适应我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电子网络化和教育信息化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民族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从2007年秋季开始,在全市民族中小学统一实行学籍电子注册制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基础教育各阶段学生学籍管理体系,努力探索“控辍保学”新办法,建立中小学学籍、考试、评估、监控等多种功能的管理新机制,现将有关适宜通知如下:一、从2007年秋季开始,市、旗县区两基教育 详情>>

巴彦淖尔 巴彦 彦淖 淖尔 关于 建立 中小学 中小 小学 学籍 电子 注册 制度 加强 民族 中小学 中小 小学 学籍管理 学籍 籍管 管理 工作 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 号:巴府办发[2008]34号发布日期:2008-7-24执行日期:2008-7-2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自去年11月全市启动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工作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化债规划,明确化债目标,落实化债责任,筹措化债资金,规范偿债程序,化债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由于“普九” 详情>>

巴中市 巴中 中市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办公室 办公 公室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做好 农村 义务教育 义务 务教 教育 普九 债务 化解 工作 通知


保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市直各普通高中:近年来,随着普及高中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市普通高中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普通高中在校生增加迅速,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出现诸多新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工作,依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强调如下:一、学籍注册1、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学生持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号进行学籍注册备案。注册中凡涉及学生信息,必须与户口本进行核对,保持完全一致。学生本人认真填写 详情>>

保定市 保定 定市 教育局 教育 育局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规范 普通高中 普通 通高 高中 学籍管理 学籍 籍管 管理 工作 通知


北京关于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城乡低保农村困难家庭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的通知

京教财〔2009〕17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城乡低保农村困难家庭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的通知各区县教委、财政局、民政局、残联,各局(总公司),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京发[2009]5号),经研究,自2009年秋季开学起,免除我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城乡居民最 详情>>

北京 关于 免除 中等 职业学校 职业 业学 学校 城乡 低保 农村 困难 家庭 涉农 专业 学生 学费 通知


北京市2010年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

一、招生学校及项目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全国共235所,在京招生的北京高校及项目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符合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市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 详情>>

北京市 北京 京市 2010 高校 招收 水平 运动员 运动 动员 工作 通知


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

一、报名条件二、报名办法三、有关事项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于2009年12月份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外地转京户口限2009年12月7日前在京落户者)。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可以报名。报名时须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填 详情>>

北京市 北京 京市 2010 普通 高等学校 高等 等学 学校 招生报名 招生 生报 报名 工作 通知


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通知

一、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外地转京户口限2009年12月7日前在京落户者)。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可以报考。报名时须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详情>>

北京市 北京 京市 2010 普通高校 普通 通高 高校 招生考试 招生 生考 考试 报名 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网络游戏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日期:2008-1-28执行日期:2008-1-28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现将网络游戏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一、单位和个人将网络游戏软件著作权转让他人的,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均应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计算机软件转让收入认定为技术转让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京地税营(2002)224号)文件规定执行。二、对通过搭建支持网络游戏运行的服 详情>>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 京市 市地 地方 方税 税务 务局 关于 网络游戏 网络 络游 游戏 业务 有关 营业税 营业 业税 问题 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的通知

京发改〔2009〕2400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批复的《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为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建设节水型城市,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本市非居民用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水利工程供水(含转供水)水资源费由1.10元/立方米调整为1.32元/立方米,上调0.22元/立方米。自备井水资源费由2.00 详情>>

北京市 北京 京市 发展 改革 委员会 委员 员会 关于 调整 本市 居民 水水 资源费 资源 源费 污水 处理费 处理 理费 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的通知

京发改〔2009〕2555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批复的《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发展规划》,为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促进节约用水和水环境改善,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经价格听证会听证,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分步调整本市居民用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现将2009年居民水价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居民用水水资源费由1.10元/立方米调整为1.26元/立方米,上调0.16元/立方米。 详情>>

北京市 北京 京市 发展 改革 委员会 委员 员会 关于 调整 本市 居民 水水 资源费 资源 源费 污水 处理费 处理 理费 通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判定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二、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判定三、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判定五、专利侵权抗辩六、相关概念的理解附件:(京高法发〔2001〕229号)北京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为了更有效地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统一司法标准,我院依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总结多年审判经验,并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专利侵权判定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详情>>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 京市 市高 高级 级人 人民 民法 法院 关于 专利 侵权 判定 若干 问题 意见 试行 通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处理涉及本市城乡结合部50个重点村城市化工程建设相关行政案件的通知

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城乡结合部建设是北京市委、市政府在北京建设世界城市新的发展阶段作出的战略性决策。2月26日,全市城乡结合部建设动员大会在北京会议中心隆重召开,全面启动了本市50个重点村城市化工程。由此可能引发相关权益人针对相关建设工程中拆迁、规划、腾退、治安等各类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为了确保首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最大限度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50个重点 详情>>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 京市 市高 高级 级人 人民 民法 法院 关于 妥善 处理 涉及 本市 城乡 结合部 结合 合部 50 重点村 重点 点村 城市化 城市 市化 工程建设 工程 程建 建设 相关 行政 案件 通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工商局贯彻落实〈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 号:京工商发[2004]98号发布日期:2004-5-25执行日期:2004-5-25各区县分局,各专业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检查大队: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工商局贯彻落实〈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北京市工商局贯彻落实《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 详情>>

北京市 北京 京市 工商 行政 管理局 管理 理局 关于 印发 北京市工商局 北京 京市 市工 工商 商局 贯彻 落实 北京市 北京 京市 未成年 未成 成年 人保 条例 意见 通知


北京市关于本市教育系统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本市教育系统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文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文 号:京教建[2009]4号发布日期:2009-2-9执行日期:2009-2-9各区县教委、国土资源分局,各市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市教委直管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本市教育系统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以及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 详情>>

北京市 北京 京市 关于 本市 教育 系统 土地 登记 发证 工作 有关 问题 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国土用[2010]181号市国土局各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进一步严格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切实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现就加强我市闲置土地处置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查处闲置土地的分工北京市 详情>>

北京市 北京 京市 国土资源 国土 土资 资源 关于 加强 闲置 土地 清理 处置 有关 问题 通知


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教委文 号:京教体美[2005]38号发布日期:2005-11-16执行日期:2005-11-16各区县教委,各高等院校,各有关中等专业学校:11月14日,山西省沁源县发生学生重大交通伤害事故。加强学生体育锻炼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时间,是全面贯彻党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教育方针的要求,同时要吸取山西省沁源县学生重大交通伤害事故的教训,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现将进一步加 详情>>

北京市教委 北京 京市 市教 教委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加强 学校体育 学校 校体 体育 安全 管理工作 管理 理工 工作 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甲型H1N1流感疫情上报内容的通知

京教体美[2009]44号各区县教委、高校、中专学校、中外办学机构:根据本市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需要,市教委于近日成立了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教委防流办”)。根据教育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相关信息归口管理的工作要求,今后请将各信息报表统一报送至市教委防流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重新核对通讯录。请各单位再次核定本单位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联系人,并将联 详情>>

北京市 北京 京市 教育 委员会 委员 员会 关于 调整 甲型 H1N1 H1 1N N1 流感 疫情 上报 内容 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农民教育培训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一、评选内容、范围、时间二、申报、评选程序及要求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农民教育培训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0]228号各区县教委: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广大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今年市教委决定继续开展农民教育培训优秀项目评选 详情>>

北京市 北京 京市 教育 委员会 委员 员会 关于 继续 开展 农民 教育培训 教育 育培 培训 优秀 项目 评选 工作 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校内养犬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校内养犬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0]217号各区县教委,各普通高等学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加强校园内养犬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持校园环境的优美清洁,各区县教委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内的养犬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部门, 详情>>

北京市 北京 京市 教育 委员会 委员 员会 关于 加强 校内 养犬 管理工作 管理 理工 工作 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幼儿园(所)装修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文 号:京教学前〔2006〕7号发布日期:2006-8-4执行日期:2006-8-4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为贯彻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保障广大在园幼儿、教职工的身体健康,现就加强幼儿园(所)装修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各区县教委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宗旨和以“幼儿园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办园指导思想,高度重视幼儿园(所)装修和园舍环境保护问题,加强 详情>>

北京市 北京 京市 教育 委员会 委员 员会 关于 加强 幼儿园 幼儿 儿园 装修 管理工作 管理 理工 工作 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院校及招生计划二、有关工作要求京教计[2010]6号有关市属高等学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本市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完善高考制度,实行多元评价、多样化入学方式相结合的探索,经教育部批准,在不断总结前几年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2010年将继续在部分高职院校开展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院校及招生计划??2010年参加高职自主招生的院校有12所,分别是:首钢工学 详情>>

北京市 北京 京市 教育 委员会 委员 员会 关于 开展 2010 本市 高等 职业教育 职业 业教 教育 自主 招生工作 招生 生工 工作 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督查的通知

京教函[2010]260号各区县教委,各普通高等学校:??4月21日,市教委、北京卫戍区联合召开会议,全面部署了2010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同时成立了两委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开展,教育部与总参谋部将于5、6月份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督查活动,我委也将按教育部要求对各区县教委及高校入伍预征工作 详情>>

北京市 北京 京市 教育 委员会 委员 员会 关于 开展 2010 高校 毕业生 毕业 业生 入伍 预征 工作 督查 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10]235号(一、总结内容二、有关要求)附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0]235号各普通高等学校:自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实施以来,各高等学校围绕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进一步加大教学投入,优化教育结构,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为北京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所需高水平人才 详情>>

北京市 北京 京市 教育 委员会 委员 员会 关于 开展 高等学校 高等 等学 学校 本科 教学 质量 教学改革 教学 学改 改革 工程 总结 工作 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循环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循环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0]224号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基〔2007〕23号)文件精神,2008年秋季起,北京市在全市公办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科开展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纳入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小学包括:《科学》、《音乐》、《美术》 详情>>

北京市 北京 京市 教育 委员会 委员 员会 关于 做好 2010 全市 中小学 中小 小学 义务教育 义务 务教 教育 阶段 循环 教材 征订 工作 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二、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三、评选表彰条件四、申报要求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0]227号各区县教委、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0〕10号)的要求,市教委决定在本市中等职业教育系统开展申报评选全国中等 详情>>

北京市 北京 京市 教育 委员会 委员 员会 关于 做好 全国 中等 职业学校 职业 业学 学校 德育工作 德育 育工 工作 先进 集体 先进 个人 申报 工作 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文件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 号:京政办发[2004]50号发布日期:2004-8-27执行日期:2004-8-27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文件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详情>>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 京市 市人 人民 民政 政府 办公厅 办公 公厅 转发 教委 部门 关于 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 务院 院办 办公 公厅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做好 进城 务工 就业 农民 子女 义务教育 义务 务教 教育 工作文件 工作 作文 文件 意见 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

京政发〔2009〕1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关系到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当前全市工作的一件大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的部署,阻止二代病例产生和防止甲型H1N1流感大暴发、大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 详情>>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 京市 市人 人民 民政 政府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明确 责任 突出 重点 加强 甲型 H1N1 H1 1N N1 流感 预防 控制 工作 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五、加强市场监管京政发[2010]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本市 详情>>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 京市 市人 人民 民政 政府 贯彻 落实 国务院 国务 务院 关于 坚决 遏制 部分 城市 房价 过快 上涨 文件 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加强本市流通领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商务局发布日期:2004-6-18执行日期:2004-6-18各区、县商委(经贸委),各商业服务业企业,各有关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根据2004年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流通领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一、充分认识语 详情>>

北京市 北京 京市 商务局 商务 务局 关于 加强 本市 流通领域 流通 通领 领域 语言文字 语言 言文 文字 规范化 规范 范化 工作 通知


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京语办[2010]2号附件1:京语办[2010]2号各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简称ZHC)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3年推出,侧重于测试应试者在实际工作环境中汉语能力的一项权威性、科学性、实用性的测试。ZHC测试注重考查应用汉语进行交际的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在职业活动中进行交流沟通的能力。为深入开展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学生语言应用水平,培养学生职业汉语能力, 详情>>

北京市 北京 京市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语言 言文 文字 字工 工作 作委 委员 员会 办公室 办公 公室 关于 开展 国家 职业 汉语 能力测试 能力 力测 测试 工作 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资格审核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资格审核备案管理二、资格变更、取消管理三、年度复核管理附件:京建发〔2010〕206号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办:为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管理,根据《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京政发〔2007〕26号)、《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2007〕27号)和《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2008〕8号)的有关规 详情>>

北京市 北京 京市 住房 城乡建设 城乡 乡建 建设 委员会 委员 员会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加强 廉租 住房 经济 适用 住房 限价 商品 住房 申请 资格 审核 管理 有关 工作 通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自治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的通知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文 号:博州政发[2008]38号发布日期:2008-6-19执行日期:2008-6-19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自2006年自治州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全州全部免除了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全部享受了免费教科书,农村家庭贫困寄宿学生全部享受了生活费补助,对农 详情>>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博尔 尔塔 塔拉 拉蒙 蒙古 古自 自治 治州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关于 调整 完善 自治州 自治 治州 农村 义务教育 义务 务教 教育 经费 保障 机制 改革 政策 通知


通知审计

什么是不通知审计不通知审计的目的[1]什么是不通知审计不通知审计又称不事先通知审计、突击审计,是指在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之前,不预先把审计的目的、内容和日期通知被审计单位而进行的审计。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可以借助于一些辅助审计软件将该单位的电脑原始账务数据拷贝下来,再按事先拟订的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其实施有效审计。采用这种方法可以有效防止人为调账现象的发生。不通知审计的目的[1]其目的是使被审计单位 详情>>

通知 审计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支持方式及额度第三章申请条件及要件第四章资金申请、审核及拨付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附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小企业信用担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工业 信息化 信息 息化 关于 印发 中小企业 中小 小企 企业 信用担保 信用 用担 担保 资金 管理办法 管理 理办 办法 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印发《“211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03〕80号现将《“211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211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211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经国务院批准的《“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211工程”专项资金包括用于实施“211工程”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国家 发展 改革 教育部 教育 育部 关于 印发 211 工程 专项 资金 管理办法 管理 理办 办法 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

财综【2004】87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促进依法行政,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4〕24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国家 发展 改革 关于 公布 取消 103 行政审批 行政 政审 审批 收费项目 收费 费项 项目 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为进一步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相关制度,发挥税收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 家税 税务 务总 总局 证监会 证监 监会 关于 个人 转让 上市公司 上市 市公 公司 限售 售股 所得 征收 个人所得税 个人 人所 所得 得税 有关 问题 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耐火粘土和萤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0]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促进耐火粘土和萤石的合理开发利用,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6月1日起,将耐火粘土中的高铝粘土(包括耐火级矾土、研磨级矾土等)和焦宝石的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调整为每吨20元,将其他耐火粘土的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调整为每吨6元;将萤石(也称氟石)的资源税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 家税 税务 务总 总局 关于 调整 耐火 粘土 萤石 资源税 资源 源税 适用 税额 标准 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教育的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关于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1、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3、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 家税 税务 务总 总局 关于 教育 税收政策 税收 收政 政策 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支持农村金融发展,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二、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 家税 税务 务总 总局 关于 农村 金融 有关 税收政策 税收 收政 政策 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06〕129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三章奖学金类别、等级、名额及奖励标准第四章奖学金的申请、评审第五章奖学金的发放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附则)2006年8月25日财教〔2006〕129号为鼓励港澳及华侨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增强他们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中央特设立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为规范和加强奖学金的管理,财政部、教育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教育部 教育 育部 关于 印发 港澳 华侨 学生 奖学金 奖学 学金 管理 暂行 办法 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06]73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为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为加强资金管理,特制订《中等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教育部 教育 育部 关于 印发 中等 职业教育 职业 业教 教育 国家 助学金 助学 学金 管理 暂行 办法 通知


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彩票机构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07〕84号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体育局:根据财政部、公安部、民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第36号公告的要求,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分别对福利彩票机构和体育彩票机构利用互联网开展彩票销售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清理,并提出了处理意见。为规范彩票机构销售行为,维护彩票市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民政部 民政 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 家体 体育 育总 总局 关于 彩票 机构 利用 互联网 互联 联网 销售 彩票 有关 问题 通知


财政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延长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财建[2010]3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加快淘汰老旧汽车、“黄标车”,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延长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限由2010年5月31日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二、汽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商务部 商务 务部 环境保护部 环境 境保 保护 护部 关于 延长 实施 汽车 以旧 旧换 换新 政策 通知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建[2009]9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主管部门:为完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提高政策吸引力,进一步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扩大汽车消费,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有效利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现就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符合《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333号)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商务部 商务 务部 关于 调整 汽车 以旧 旧换 换新 补贴 标准 有关 事项 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动态监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省级财政部门需提供的信息二、县级财政部门需提供的信息三、有关要求2006年5月17日财办库[2006]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6]23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自2006年7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办公厅 办公 公厅 关于 农村 义务教育 义务 务教 教育 中央 专项 资金 动态 监控 管理 有关 事项 通知


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扩大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

财建[2010]227号有关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扩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加快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现将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现有13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增加天津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部门 关于 扩大 公共服务 公共 共服 服务 领域 节能 新能源 新能 能源 汽车 示范推广 示范 范推 推广 有关 工作 通知


财政部关于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一、发行条件二、招标三、分销四、发行款缴纳五、债权确立财库[2010]39号2009年-2011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一)发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关于 2010 记账式 记账 账式 附息 十期 国债 发行 工作 有关 事宜 通知


财政部关于2010年记账式贴现(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一、发行条件二、招标三、分销四、发行款缴纳五、债权确立财库[2010]39号2009年-2011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一)发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关于 2010 记账式 记账 账式 贴现 三期 国债 发行 工作 有关 事宜 通知


财政部关于加强扩大内需投资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建〔2009〕1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扩大内需投资财政财务管理,切实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有关文件以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加强财政经济形势分析预测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调研,密切跟踪固定资产投资形势,分析预测宏观经济走势。在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关于 加强 扩大内需 扩大 大内 内需 投资 财政 财务管理 财务 务管 管理 有关 问题 通知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直属高等院校财政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

财综[2010]5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财[2010]2号)和《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财综[2010]37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中央直属高等院校财政票据使用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从2010年秋季入学开始,中央直属高等院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规范 中央 直属 高等院校 高等 等院 院校 财政 票据 使用 管理 通知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财政教科文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

财教〔2010〕1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11号),切实加强地方财政教科文预算执行管理,不断提高财政教科文资金使用效益,现就进一步做好地方财政教科文预算执行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财政教科文预算执行管理的重要性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财政教科文预算管理工作,取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做好 地方 财政 教科文 教科 科文 预算 执行 工作 通知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

财综〔2010〕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切实保障教育经费,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特别是在教育收费专项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地区教育乱收费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地区还相当突出。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会议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教育部、国务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关于 切实 做好 治理 教育 乱收费 乱收 收费 工作 通知


财政部关于实施大型全断面遂道掘进机零部件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07]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源自中华会计网校校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7]11号)的有关规定,自2007年1月1日(以海关接受企业申报进口的日期为准)起,对国内企业为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关于 实施 大型 断面 遂道 掘进机 掘进 进机 零部件 零部 部件 进口 税收政策 税收 收政 政策 通知


财政部关于中央企业重组中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企[2010]84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企业:《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发布后,对规范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处理行为,维护重组企业、职工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关于 中央 企业重组 企业 业重 重组 退休 人员 统筹 费用 财务管理 财务 务管 管理 问题 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高效节能空调推广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财建〔2010〕119号自2009年6月1日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空调以来,高效节能空调市场份额快速提高,产品整体能效水平显著上升,对促进节能减排、拉动国内消费、推动产业升级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空调,扩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成效,与新修订的《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能效标准”)相衔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对《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国家 发展 改革 关于 调整 高效节能 高效 效节 节能 空调 推广 财政 补贴 政策 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财综[2008]7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我们对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09年1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国家 发展 改革 关于 公布 取消 停止 征收 100 行政 事业性 事业 业性 收费项目 收费 费项 项目 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国际运输劳务是指: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3.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行为。本通知自2010年1月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 家税 税务 务总 总局 关于 国际 运输 劳务 免征 营业税 营业 业税 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167号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省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的决定精神,支持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豁免历史欠税的时间界限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在1997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尚未清缴入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 家税 税务 务总 总局 关于 豁免 东北 工业 基地 企业 历史 欠税 有关 问题 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的紧急通知

财税[2004]226号辽宁、吉林、黑龙江、大连省(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系列文件下发后,东北地区财政、税务部门进行了积极贯彻。为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精神,做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年底退税工作,现就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政策补充通知如下:一、纳入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以下简称纳税人)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 家税 税务 务总 总局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落实 东北地区 东北 北地 地区 扩大 增值税 增值 值税 抵扣 范围 政策 紧急 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有关要求,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现对企业支付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实习生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一、凡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合作协议的企业,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具体征管办法由国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 家税 税务 务总 总局 关于 企业 支付 学生 实习 报酬 有关 所得税 所得 得税 政策 问题 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试点项目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根据国务院的批复精神,现就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试点项目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扶贫基金会举办的农户自立服务社(中心)从事农户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第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 家税 税务 务总 总局 关于 中国扶贫基金会 中国 国扶 扶贫 贫基 基金 金会 小额信贷 小额 额信 信贷 试点 项目 税收政策 税收 收政 政策 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对玉树地震重灾区学生实施特别资助政策的通知

一、资助范围及对象二、主要内容三、工作要求财教〔2010〕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中央有关部门(单位)财务司(局)、教育司(局):玉树地震灾害对灾区学校造成了严重的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十分关心。为确保灾区学生能够顺利就学,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教育部 教育 育部 关于 玉树 地震 重灾区 重灾 灾区 学生 实施 特别 资助 政策 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6-9-1财教〔2006〕133号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的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决定自2006年起,对中央部门所 详情>>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教育部 教育 育部 关于 印发 高等学校 高等 等学 学校 毕业生 毕业 业生 国家 助学贷款 助学 学贷 贷款 代偿 资助 暂行 办法 通知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机构支持油茶产业发展的通知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机构支持油茶产业发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林业局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170号)精神,有效发挥金融支撑功能,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金融机构支持 详情>>

常宁市 常宁 宁市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关于 促进 金融机构 金融 融机 机构 支持 油茶 产业发展 产业 业发 发展 通知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宁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规划设置规则》的通知

登记号:CNDR-2010-00017常政发〔2010〕54号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宁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规划设置规则》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各单位:《常宁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规划设置规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常宁市人民政府二O一O年八月十七日常宁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规划设置规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区停车场(库)设施的规划管理,改善城市道路交通 详情>>

常宁市 常宁 宁市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关于 印发 常宁市 常宁 宁市 建筑工程 建筑 筑工 工程 停车场 停车 车场 规划 设置 规则 通知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宁市强制拆除和查封违法建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登记号:CNDR-2010-00018常政发〔2010〕53号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宁市强制拆除和查封违法建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各单位:《常宁市强制拆除和查封违法建筑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常宁市人民政府二O一O年八月十七日常宁市强制拆除和查封违法建筑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城市管理,及时有效地制止违法用地和建设,保障公共 详情>>

常宁市 常宁 宁市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关于 印发 常宁市 常宁 宁市 强制 拆除 查封 违法 建筑 工作 实施方案 实施 施方 方案 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扩大定点范围和推行协议供货方式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0]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市在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服务的采购中,对车辆维修、车辆保险、印刷、会计事务所委托等方面实施了定点采购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若干定点供应商,由采购单位在定点范围内自行择优选择,在节约采购资金、方便采购人选择供应商、遏制腐败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实现 详情>>

长春市人民政府 长春 春市 市人 人民 民政 政府 办公厅 办公 公厅 关于 政府采购 政府 府采 采购 扩大 定点 范围 推行 协议 供货 方式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