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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通知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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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通知


吉教明电〔2010〕2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学校:

近期,侵害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3月23日7时20分左右,正逢孩子上学的时间,福建省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件,一名中年男子手持砍刀,连续砍杀13名小学生,造成8名孩子死亡,5名孩子受伤的严重后果。3月18日,长春市农安县巴吉垒镇第三中学发生一起校园伤害事件,4名校外人员闯入校园对一名学生进行殴打,并将一名劝阻的教师用刀扎成重伤。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认真排查当前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类隐患。要在近期组织专门力量,对校园安全及侵害师生人身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隐患进行排查梳理,制定预案,落实责任。同时要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密切协作,及时通报情况信息,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校园及周边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坚决打击。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要结合本地、本校治安实际,通过给学生上法制课,开展安全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在近期对全体师生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法制专题教育,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骨干的作用,建立健全学生心理辅导和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坚决防止矛盾激化。

三、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学校内部治安防范措施。要加强校园内部治安巡逻,加强学校值班巡逻力度,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要严格门卫制度,对出入校园的外来人员严格登记和证件查验。要加强值班力量,与当地公安机关配合,对校门外闲杂人员进行清理。农村寄宿制学校要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和带班制度,加强夜间巡逻,对学生外出要建立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和住宿生晚间就寝点名登记制度。

四、全力做好各项学校安全工作。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季节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车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有关安全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请于4月10日前同安全工作月报一并报省教育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