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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查询结果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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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 (二)综合处 (三)预算处 (四)法规税政处 (五)工业交通处 (六)商贸处 (七)国债金融处 (八)公共支出处 (九)社会保障处 (十)农业处 (十一)农业税征收管理处 (十二)涉外处 (十三)国际处 (十四)基本建设处 (十五)会计处 (十六)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处 (十八)财产评估处 详情>>

安徽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

安徽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主要经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核算。安徽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成立于二OO二年,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员工人数约为22名。主要职责: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会计核算、系统维护等工作。 详情>>

安徽省 安徽 徽省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国库 支付 中心


安徽省教委、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学校勤工俭学活动的若干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教委、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学校勤工俭学活动的若干意见发文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 号:政办[1988]31号发布日期:1988-5-25执行日期:1988-5-25近几年来,我省中小学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校办企业有了较快发展,一九八七年全省勤工俭学纯收入达三千九百一十六万元,比上年增长百分之二十五,为一九八二年的四倍,但是,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处于落后地位。为了使我 详情>>

安徽省教委 安徽 徽省 省教 教委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开展 学校 勤工俭学 勤工 工俭 俭学 活动 若干 意见


财政厅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综合处(三)预算处(四)法规税政处(五)工业交通处(六)商贸处(七)国债金融处(八)公共支出处(九)社会保障处(十)农业处(十一)农业税征收管理处(十二)涉外处(十三)国际处(十四)基本建设处(十五)会计处(十六)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处(十八)财产评估处(十九)财政监督处(二十)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二十一)人事教育处)财政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置的,是省 详情>>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

甬人社发〔2011〕317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务院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妥善衔接《条例》修改前后的相关政策规定,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现将浙江省人力社保厅、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53号)转发 详情>>

浙江省 浙江 江省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 社会 会保 保障 浙江省 浙江 江省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关于 贯彻 落实 国务院 国务 务院 修改 工伤保险 工伤 伤保 保险 条例 若干 问题 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财政厅等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

闽教人〔2009〕32号各设区市教育局、编办、人事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2号),切实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师资力量,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并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就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通知如下:1、省政府闽政文 详情>>

福建省 福建 建省 教育厅 教育 育厅 福建省 福建 建省 人事厅 人事 事厅 福建省 福建 建省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做好 我省 中小学 中小 小学 教师 补充 工作 通知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

一、关于高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二、关于招生录取收费闽价费〔2010〕144号省教育厅:你厅《关于申请继续执行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标准的函》(闽教财〔2009〕292号)收悉。根据我省近几年招生考试收费工作的实际以及现行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经研究决定,仍维持原来的收费政策不变,现就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函复如下:一、关于高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一)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报名考试费标准为105 详情>>

福建省 福建 建省 物价局 物价 价局 福建省 福建 建省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关于 继续 执行 我省 高校 招生考试 招生 生考 考试 收费 有关 政策 复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区教育厅、区财政厅关于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责三、分级管理的具体权限四、分级管理的管理机构发文单位:广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 号:桂政办[1987]124号发布日期:1987-9-17执行日期:1987-9-17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教育厅、区财政厅<<关于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基础教育管理 详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 西壮 壮族 族自 自治 治区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办公厅 办公 公厅 转发 教育厅 教育 育厅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关于 基础教育 基础 础教 教育 管理 体制改革 体制 制改 改革 若干 问题 意见 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

机构职能内设机构财政厅领导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二)拟订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建议,执行中央与地 详情>>

贵州省 贵州 州省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湖南大学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批复

湘价教〔2008〕146号附件一:附件二:湘价教〔2008〕146号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湖南大学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批复二○○八年九月三日湖南大学:你校《关于呈报〈湖南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函》收悉。经审核,你校提交的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和学分制改革方案符合《湖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湘价费[2006]12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你校试行学分制 详情>>

湖南省 湖南 南省 物价局 物价 价局 湖南省 湖南 南省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湖南省 湖南 南省 教育厅 教育 育厅 关于 同意 湖南大学 湖南 南大 大学 本科生 本科 科生 实行 学分制 学分 分制 收费 管理 批复


吉林省财政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5号),设立吉林省财政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改革完善预算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预算工作会商机制,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严 详情>>

吉林省 吉林 林省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吉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教基字[2004]14号2004年5月14日)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决定的意见》(吉政发[2004]9号)精神,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意见》(教基[2004]4号)要求,现就加强我省农村地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增强做好农 详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 林省 省教 教育 育厅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加强 农村 地区 两基 巩固 提高 工作 实施 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简介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室人事与老干部处综合处税政条法处预算处国库处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经济建设处农业处社会保障处企业处外经处会计处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检查局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简介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自治区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研究拟定财 详情>>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 夏回 回族 族自 自治 治区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宁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遴选2010年“西部项目”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一、选派学科及选派对象二、选派类别及人数三、申请条件四、申请办法五、评审和录取办法六、经费与派出管理七、外语条件说明附件1:附件2:附件3:(二、准备申请材料时需注意的问题三、申请材料整理及提交办法)附件4:(一、资助范围二、资助内容三、项目组成员的条件四、申请材料五、评审和录取六、派出及其他)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自治区教育厅签署的《2010-201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协议书》 详情>>

宁夏自治区 宁夏 夏自 自治 治区 教育厅 教育 育厅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关于 遴选 2010 西部 项目 公派 出国留学 出国 国留 留学 人员 通知


青海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青海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贷款对象及条件第四章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第五章贷款申请、审批和发放第六章贷款贴息、本息回收第七章风险补偿金管理第八章附则)通知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教育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州(地)中心支行,省属各高等学校:按照《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教科文司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08]177号)要求, 详情>>

青海省 青海 海省 教育厅 教育 育厅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关于 做好 源地 信用 助学贷款 助学 学贷 贷款 有关 工作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川教〔2009〕46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教育局、财政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的意见》(教财[2008]21号)精神,现就加强我省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关心重视下,经过我省各级政府的努力,中小学教育经费得到了持续快速增长,这对教育经费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详情>>

四川省 四川 川省 教育厅 教育 育厅 四川省 四川 川省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关于 切实 加强 中小学 中小 小学 财务管理 财务 务管 管理 工作 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职责调整(加强的职责取消的职责划转的职责)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综合处(三)法制税政处(四)预算处(五)国库处(六)行政政法处(七)教科文处(八)经济建设处(九)农业处(十)社会保障处(十一)企业处(十二)涉外处(十三)会计处(十五)非税收入管理处(十六)金融工作处(十七)人事教育处)人员编制其他事项职责调整加强的职责1.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对下财政管理体制。 详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 疆维 维吾 吾尔 尔自 自治 治区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2012年全省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二、培训目标三、培训计划、对象和时间四、培训经费五、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浙教师〔2010〕46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有关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提高幼儿园教师素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意见》(浙政发〔2008〕8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0-2012年全省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规划、突出 详情>>

浙江省 浙江 江省 教育厅 教育 育厅 浙江省 浙江 江省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关于 组织 开展 2010 2012 全省 幼儿园 幼儿 儿园 教师培训 教师 师培 培训 工作 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住宿费的通知

浙教计〔2010〕15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为认真落实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9〕5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10年春季开始,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住宿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县(市、区)价格、财政、教育部门要对学校住宿费进行重新界定。公办学校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住宿费从2010年春季开 详情>>

浙江省 浙江 江省 教育厅 教育 育厅 浙江省 浙江 江省 物价局 物价 价局 浙江省 浙江 江省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关于 免除 农村 义务教育 义务 务教 教育 阶段 学校 住宿费 住宿 宿费 通知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为保障工伤人员生活护理的需要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工伤护理费,下同)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下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和对象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含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 详情>>

浙江省 浙江 江省 劳动 社会保障 社会 会保 保障 浙江省 浙江 江省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关于 调整 工伤 人员 生活 护理费 护理 理费 供养 亲属 抚恤金 抚恤 恤金 通知


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规范涉农收费项目及标准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现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农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二00四年六月十五日关于规范涉农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州、地)、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农业局:为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和国家有关精神,由物价局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对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详情>>

正安县 正安 安县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办公室 办公 公室 关于 转发 物价局 物价 价局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农业厅 农业 业厅 关于 规范 涉农 收费项目 收费 费项 项目 标准 通知 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

机构简介主要职责厅领导内设(下属)机构及负责人厅机关厅属单位机构简介安徽省财政厅是安徽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是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宏观调控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省与市县、政府与企业的 详情>>

安徽省 安徽 徽省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2012年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闽教高〔2010〕57号附件1闽教高〔2010〕57号有关高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09]5号),推进高等学校加快引进、培养、造就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决定联合制定了“2010-2012年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 详情>>

福建省 福建 建省 教育厅 教育 育厅 福建省 福建 建省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关于 印发 2010 2012 闽江 学者 奖励 计划 实施 办法 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

职责调整机构职能内设机构财政厅领导直属单位(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财政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职责调整(一)取消和调整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将资产评估执业人员资质管理的职责和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具体工作交给相关社会组织。(三)将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 详情>>

广东省 广东 东省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大楼

在北京路北端。是一幢仿欧洲流行古典建筑风格的砖、木、钢筋混凝土结构大楼。建筑工程分两期,首期工程建三层,民国四年(1915年)奠基,民国八年(1919年)竣工。大楼门顶部石匾书有“广东财政厅 中华民国八年六月吉日”字样;第二期工程建四、五层及穹窿顶。大楼坐北向南,高28.57米、面阔37.14米,平面呈凹形。原一、三层为钢筋混凝土楼板,二、四、五层木楼板。首层作基座处理,开平缓的旋拱,沿花岗岩石阶 详情>>

广东省 广东 东省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大楼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一、职责调整二、主要职责三、内设机构四、人员编制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自治区财政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将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及涉税案件稽查的职责划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二)取消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三)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精 详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 西壮 壮族 族自 自治 治区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海南省财政厅

机构设置((一)办公室(二)组织人事处(三)综合规划处(四)法规处(五)税政处(六)预算处(七)国库处(八)行政政法处(九)教科文处(十)经济建设处(十一)农业处(十二)社会保障处(十三)企业处(十四)非税收入管理处(十五)政府采购管理处(十六)资产管理处(十七)债务金融处(十八)会计处(十九)监督检查处(二十)绩效评价处省财政监察特派员办公室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厅机关服务中心省直会计管理中心省财 详情>>

海南省 海南 南省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信息黑龙江省财政厅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研究拟订财政发展规划、财政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牵头组织实施全省财源建设工作。(二)起草财政、地方税收、财务、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三)承担省本级各项财政收支 详情>>

黑龙江省 黑龙 龙江 江省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

主要职责1管理全省会计工作;2贯彻实施全国和拟定全省性会计管理法规、制度;3负责全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受人事部门委托,负责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参与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并负责考试的培训工作;4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5负责管理全省会计电算化工作;6负责管理全省会计基础工作;7负责全省会计账簿监督管理工作;8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9负责管理会计学会工作; 详情>>

黑龙江省 黑龙 龙江 江省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会计 管理局 管理 理局


湖南省财政厅

机构职能(一、职责调整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税政处预算处地方财政处国库处综合处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工贸发展处农业处经济建设处社会保障处外经金融处绩效评价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村财务管理处政府采购监管处监督检查局人事教育处)财政厅领导(史耀斌李良田王新国石建辉郭秀宏宋华欧阳煌刘克邦罗志宏胡良安郭金洲)机构职能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详情>>

湖南省 湖南 南省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财政厅,是江苏省的一个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财政厅。一、职责调整二、主要职责三、内设机构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强化宏观调控职责。参与制定各项宏 详情>>

江苏省 江苏 苏省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江西省财政厅

一、职责调整二、主要职责三、内设机构四、人员编制五、其他事项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9〕5号),保留江西省财政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 详情>>

江西省 江西 西省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

一、职责调整二、主要职责三、内设机构四、人员编制五、其他事项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通知》(晋发〔2009〕13号),设立山西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省财政厅),正厅级建制,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 详情>>

山西省 山西 西省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省财政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一、职责调整(一)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等相关部门的预算工作会商机制,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按照中央简化税制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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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省厅介绍机构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行政执法执法项目(行政许可追究法律责任其他行政行为)省厅介绍四川省财政厅及其所属的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1个:四川省财政厅,属于法定行政机关,四川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是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组织(机构);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共37部;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共74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追究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行政决定等)39项,其他具体行政 详情>>

四川省 四川 川省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财政厅

机构职能内设机构财政厅领导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二)拟订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建议,执行中央与地 详情>>

新疆 维吾尔族 维吾 吾尔 尔族 自治区 自治 治区 财政厅 财政 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改革通知职责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总预算局地方预算处税政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预算执行局国库支付处综合处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农业处企业处外债金融处社会保障处经济建设处财政监督局绩效评价处会计处政府采购监管处基层财政管理处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人事处)人员编制其他事项改革通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浙江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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