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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部”查询结果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详情>>

关于 转发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城镇 企业 职工 基本 养老保险 养老 老保 保险 关系 转移 接续 暂行 办法 通知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英文缩写:CETTIC(ChinaEmploymentTrainingTechnicalInstructionCenter)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合署办公)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国就业、职业培训的技术指导以及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全国就业服务业务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技 详情>>

国家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就业培训 就业 业培 培训 技术指导 技术 术指 指导 中心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文 号:国办发[2003]78号发布日期:2003-9-17执行日期:2003-9-17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 中央编办 公安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2003年9月13日 详情>>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 务院 院办 办公 公厅 转发 教育部 教育 育部 中央 编办 公安部 公安 安部 发展 改革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劳动保障部 劳动 动保 保障 障部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做好 进城 务工 就业 农民 子女 义务教育 义务 务教 教育 工作 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二○○八年九 详情>>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 务院 院办 办公 公厅 转发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部门 关于 促进 创业 带动 就业 工作指导 工作 作指 指导 意见 通知


教育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发挥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和培训中作用的意见

教职成〔2002〕15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精神,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队伍素质,优化职工队伍结构,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要充分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行业、企业是我国职业教育多元办学格局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行业、企业举办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取得了很大成 详情>>

教育部 教育 育部 国家经贸委 国家 家经 经贸 贸委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 动和 和社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发挥 行业 企业 职业教育 职业 业教 教育 培训 作用 意见


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在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工作中做好技工学校划转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教育部劳动保障部文 号:教发[2000]17号发布日期:2000-2-23执行日期:2000-2-2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决定》(国发[1999]2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1号)要求,国务院部门和单位所属部分学校已划转到地方管理, 详情>>

教育部 教育 育部 劳动保障部 劳动 动保 保障 障部 关于 调整 国务院 国务 务院 部门 单位 所属 学校 管理体制 管理 理体 体制 工作 做好 技工学校 技工 工学 学校 划转 工作 通知


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2]19号)后,为进一步做好扩招后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不少地方认真贯彻国办发[2002]19号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但是,也有少数地方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贯彻落实工作 详情>>

教育部 教育 育部 公安部 公安 安部 人事部 人事 事部 劳动保障部 劳动 动保 保障 障部 关于 切实 做好 普通 高等学校 高等 等学 学校 毕业生 毕业 业生 就业工作 就业 业工 工作 通知


教育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关于积极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学〔2007〕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事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精神,认真实施《就业促进法》,切实做好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到55 详情>>

教育部 教育 育部 人事部 人事 事部 劳动保障部 劳动 动保 保障 障部 关于 积极 做好 2008 普通 高等学校 高等 等学 学校 毕业生 毕业 业生 就业工作 就业 业工 工作 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

劳社部发〔2002〕21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精神,切实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联系,全面提高职业学校(包括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下同)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 详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 动和 和社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教育部 教育 育部 人事部 人事 事部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推动 职业学校 职业 业学 学校 实施 职业资格 职业 业资 资格 证书 制度 意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预备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 号:劳社厅发[1998]7号发布日期:1998-8-12执行日期:1998-8-1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提出的“要普遍实行劳动预备制度,对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进行1—3年的职工技术培训”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劳 详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 动和 和社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办公厅 办公 公厅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做好 劳动 预备 制度 试点 工作 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制度的通知

劳社部函〔2007〕20号关于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制度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最低工资制度实施以来,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不够科学合理,部分企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少数企业采取延长劳动时间、随意提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等手段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为改进和加强对企 详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 动和 和社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健全 最低 工资 制度 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

(人社部明电[2009]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决策部署,积极实施各项政策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有效进展。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贯彻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精神,定 详情>>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教育部 教育 育部 财政部 财政 政部 关于 开展 高校 毕业生 毕业 业生 就业 推进 行动 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表彰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英雄

人社部发[2008]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特大地震。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特大自然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抗震救灾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灾区广大教师以灾情为命令,视时间如生命,为保护灾区学生生命 详情>>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教育部 教育 育部 关于 表彰 教育 系统 抗震救灾 抗震 震救 救灾 英雄 集体 抗震救灾 抗震 震救 救灾 英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0〕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产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建设局: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国人部发〔2005〕9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 详情>>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办公厅 办公 公厅 住房 城乡 建设部 建设 设部 办公厅 办公 公厅 关于 2010 举行 物业管理 物业 业管 管理 师资 考试 有关 问题 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北京市2010年工资指导线方案的复函

人社部函〔2010〕166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北京市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的请示》(京人社劳文〔2010〕5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根据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总体安排及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要求,结合2010年宏观经济形势预测和你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经综合平衡,对你市2010年工资指导线审核意见为:(一)企业货币 详情>>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北京市 北京 京市 2010 工资 指导线 指导 导线 方案 复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辽宁省2010年工资指导线方案的复函

人社部函〔2010〕169号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你厅《关于报送辽宁省2010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的函》(辽人社函〔2010〕5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根据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总体安排及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要求,结合2010年宏观经济形势预测和你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经综合平衡,对你省2010年工资指导线审核意见为:(一)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9%;(二)企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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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云南省2010年工资指导线方案的复函

人社部函〔2010〕17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审核我省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请示》(云人社请〔2010〕9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根据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总体安排及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要求,结合2010年宏观经济形势预测和你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经综合平衡,对你省2010年工资指导线审核意见为:(一)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 详情>>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云南省 云南 南省 2010 工资 指导线 指导 导线 方案 复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人社部发[200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劳动保障、发展改革、公安、监察、教育、民政、财政、工商管理厅(局、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劳动保障等工作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以下简称国办7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各类职业资格的清理规范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国办73号文件精神针对近年 详情>>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关于 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 务院 院办 办公 公厅 关于 清理 规范 各类 职业资格 职业 业资 资格 相关活动 相关 关活 活动 通知 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函

人社厅函〔2010〕180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你厅报送的《关于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请示》(鄂人社文〔2010〕7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同意你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700元、600元、520元、450元调整为900元、750元、670元、600元。二、同意你省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7元、6.5元、6元、5.5元调整为9元、8元、7元、6.5元。三、请 详情>>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关于 湖北省 湖北 北省 最低 工资标准 工资 资标 标准 调整 方案 的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10〕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为全面履行就业促进法赋予的就业援助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实现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明确就业援助工作的目标任务(一)按照精细化、长效化的要求,确立就业援助工作的目标任务。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已初步形成了就业援助制度,创造了很多切实有效 详情>>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关于 加强 就业 援助 工作 指导 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人社厅发〔2010〕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24个部委制定印发的《全国服务业标准2009年-2013年发展规划》(国标委服务联〔2009〕7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构建与社会保障制度相适应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现就开展社会保险标准化 详情>>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关于 开展 社会保险 社会 会保 保险 标准化 标准 准化 工作 指导 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加强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既有利于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也有利于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对于促进 详情>>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关于 深入 推进 集体 合同 制度 实施 彩虹 计划 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鼓励、引导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5号)要求,我部决 详情>>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关于 实施 大学生 大学 学生 创业 引领 计划 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筹建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的复函

人社部函〔2010〕16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支持筹建“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区”的函》(沪府函〔2010〕41号)收悉。经研究,我部同意你市关于在闸北区筹建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区的方案。建议将名称定为“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先行授予“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筹建)”的牌子。待筹建工作完成后,经核定正式挂牌。园区筹建的组织管理请上海市政府确定。人力资源服务业 详情>>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关于 同意 筹建 中国 上海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服务 产业 园区 复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建立消防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函

人社厅函〔2010〕181号附件:人社厅函〔2010〕181号公安部消防局、农业部人事劳动司、民政部人事司、国家邮政局人事司、国家林业局人事教育司,国家建筑材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珠宝首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人事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人事部、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煤炭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你们关于申请建立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来函收悉。经研究,同意 详情>>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关于 同意 建立 消防 行业 特有 工种 职业技能 职业 业技 技能 鉴定 站的 的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现将《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实施方案请于5月底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备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 详情>>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关于 印发 全面 推进 小企业 小企 企业 劳动合同 劳动 动合 合同 制度 实施 专项 行动 计划 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将原人事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二)取消的职责。1.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2.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 详情>>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主要 职责 内设机构 内设 设机 机构 人员编制 人员 员编 编制 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含国家公务员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几方面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 详情>>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2009 政府 信息 公开 工作报告 工作 作报 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1〕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国侨联、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欧美同学会人事部门:留学人员是我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化建设的特需人才资源。做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对于解决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生活的后顾之忧,营造良好环境,吸引更多留学人才 详情>>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关于 加强 留学人员 留学 学人 人员 回国 服务 体系 建设 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0〕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2号),充分发挥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基层平台)在就业工作中的基础作 详情>>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加强 基层 平台 就业工作 就业 业工 工作 若干 问题 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各地积极探索有效的医疗保险付费方式,在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和促进医疗机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对完善医疗保险付费体系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医疗 详情>>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推进 医疗保险 医疗 疗保 保险 付费 方式 改革 意见


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关于促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发展的指导

基本信息一、目标和原则二、承接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三、改善承接转移环境四、完善承接转移机制五、强化人力资源支撑和就业保障六、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七、加强组织领导基本信息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关于促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发展的指导意见商产发〔2011〕47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总体要求,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引 详情>>

商务部 商务 务部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海关总署 海关 关总 总署 关于 促进 加工贸易 加工 工贸 贸易 梯度 转移 重点 接地 发展 指导


生产保障部

岗位描述:生产保障部productioninsurancedepartment一、部门使命:负责公司生产技术决策及生产管理,包含运行、检修、可靠性、技术监督、节能、生产费用、工程竣工图等技术资料验收的管理。制定机组设计运行说明书等标准和文件,提高设备及系统安全可靠性,提升设备管理水平。组织风险评估和科学技术研究。二、职责概要及描述:(一)制度建设:组织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规程、制度和生产技术工作标 详情>>

生产 保障部 保障 障部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服务保障部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服务保障部是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二级单位,成立于2001年11月,现有员工1600余名,主要负责南航及代理航空公司在广州基地的旅客、行李的运输服务工作;对18家分子公司、19个国内营业部、53个海外办事处的地面服务保障业务进行监管、指导和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负责公司地面服务代理的谈判组织和对外协议的签订工作等。地面服务保障部禀承“客户至上”的承诺,以“成为顾客首 详情>>

中国 南方航空 南方 方航 航空 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 限公 公司 地面 服务 保障部 保障 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标 题】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内容分类】职业培训与职业资格【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日期】20000316【实施日期】20000701【主题词】劳动技工就业规定【发文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已经2000年3月2日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部长 张左己二○○○年三月十六日招用技术工种从业 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 华人 人民 民共 共和 和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 动和 和社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广大教师和职业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09〕11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振奋精神,齐心协力,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为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详情>>

教育部 教育 育部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关于 表彰 全国 中等 职业学校 职业 业学 学校 德育工作 德育 育工 工作 先进 集体 先进 个人 决定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09〕11号),现就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教职成〔20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新疆 详情>>

教育部 教育 育部 人力资源 人力 力资 资源 社会保障部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关于 加强 中等 职业学校 职业 业学 学校 校园 文化建设 文化 化建 建设 意见


劳动保障部等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劳动保障部等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于2007年6月26日由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明电〔2007〕28号转发。该《方案》由劳动保障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共同制订,其主要内容是:全面排查,重点打击非法用工和违法犯罪行为;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法检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搞好舆论引导;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 详情>>

劳动保障部 劳动 动保 保障 障部 关于 开展 整治 非法 用工 打击 违法 犯罪 专项 行动 方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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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4]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出发,现就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维护工作。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 详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 动和 和社 社会 会保 保障 障部 关于 农民工 农民 民工 参加 工伤保险 工伤 伤保 保险 有关 问题 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简况职能业务开展成员简况成立于2002年5月,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直属局级事业单位。2004年11月16日经部领导批准重新调整修订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职能其主要职能为:(一)拟定非政府和民间国际交流工作计划;承办非政府组织和民间机构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实施有关国际合作项目。(二)参与拟定和实施境外就业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部级境外就业国际合作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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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

简介详细介绍简介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直属事业单位,是以承担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为主,兼顾其它教育培训活动的教育培训机构。主要职责是:面向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面向企业,开展劳资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详细介绍近年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不断致力于劳动保障领域的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各项教育培训业务迅速、蓬勃发展。迄今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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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

即:中国—欧盟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中国—欧盟社会保障合作项目实施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接待联络工作。承办中国—欧盟社会保障合作项目中的培训工作。参与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标准,并参与评估考核。参与研究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有关技术标准和业务流程,承担相关技术性、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为部在京举办各类培训班提供场地等配套服务。承担部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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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公开办法

劳动保障部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公开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政务公开的内容第三章 政务公开的形式第四章 组织实施和监督保障第五章 附 则劳动保障部文件关于印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公开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公开办法》已于2005年12月30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并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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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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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CETTIC职业培训认证

一简介为提高大学生的就业力,彻底告别“毕业即失业”的现状,切实让学生掌握一门可以真正解决就业难题的技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特推出此“中国劳动关系管理师职业培训”项目。大中专在校学生可以参加劳动关系管理师(三级)的职业认证培训。通过培训,不仅可以实现自己就业能力,还可以更加科学的规划个人的职业发展,并且该培训项目还为学员提供进入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实习的机会。认证机构:中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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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作规则

为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党中央、国务院及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和《国务院工作规则》,结合实际,制定该规则。2008年4月3日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编号人社部发〔2008〕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领导职责第三章认真履行行政职能第四章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第五章坚持依法行政第六章推进政务公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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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5月25日-26日,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对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人才强国作出了全面部署。会前,党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以下简称《人才规划纲要》)。人社部发〔2010〕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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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议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议规定一、会议的类别二、会议的议题和任务三、会议的召集和参加人员四、议题的确定和时间安排五、会务工作六、有关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议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7号部属各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议规定》已经2008年4月3日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二○○八年四月八日人力资源和社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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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机构简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属的专门从事全国人力资源开发与人才流动服务的综合性人才服务机构。中心以“希望在于人才,一切为了人才”为服务理念,宗旨是立足北京、面向全国,为社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才提供社会化人事管理服务,为人才流动和人力资源开发提供综合性服务,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合理配置、合理使用,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发展服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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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管理保障部医院

医院介绍科室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管理保障部医院,拥有四大门诊部,总院设有内科、外科、肿瘤科、妇科、整形美容外科、等一级临床科室和化验室、X光室等多个医技科室及住院部。设备医院拥有螺旋CT、直接数字化Х线摄像机、血管造影机、高压氧舱、进口麻醉机、理疗成套设备、多功能血液治疗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色超声仪、进口血液透析机等先进医疗设备。相关服务医院精神环境优美、设备先进,近年来深受好评,医院本着“真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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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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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98年3月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基础上组建。是参与制定中国医改方案的主要机构之一。根据2008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劳动保障部与人事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前世今生职责权限内设机构名称直属单位历任部长组织机构详细介绍(办公厅法制司规划财务司培训就业司劳动工资司养老保险司失业保险司医疗保险司工伤保险司农村社会保险司社会保险基金监督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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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ofHumanResourcesandSocialSecurity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MOHRSS)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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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参管理保障部招待局泰安老干部接待站(原东都宾馆)

总参管理保障部招待局泰安老干部接待站(原东都宾馆)东都宾馆坐落在泰山脚下,是一家国标三星级涉外旅游饭店,占地五十余亩,布局新颖,环境优美,设有豪华套房、标准房、庭院别墅及公寓房170套,床位600个,房间设施齐全;有200-300座会议室7个;设有中西餐厅,可同时容纳500人就餐,提供鲁、川、粤、淮扬菜精品。舞厅、水吧、酒吧、咖啡厅等一应俱全,综合娱乐场所东都宫设有桑拿、按摩、健身、洗脚、台球、棋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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