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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


规定是强调预先(即在行为发生之前)和法律效力,用于法律条文中的决定。 汉语词语 ( 基本信息 详细解释 ) 法规名词 ( 概念 特点 结构 ) 实例展示 ( 具体事宜性规定实例 方针政策性规定实例 ) 汉语词语 基本信息 【 词目】 :规定 【 拼音】 guīdìng 【 基本解释】 ① 对某一事物做出关于方式、方法或数量、质量的决定。 ②所规定的内 详情>>

2006年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关于做好2006年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一、进一步做好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二、优化招生结构,保证新生质量三、加强招生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四、维护招生工作秩序)2006年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一、招生院校二、招生计划三、报名四、考试五、考风考纪建设和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六、录取七、新生复查八、招生纪律九、其它附表:)关于做好2006年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市考试中心、招 详情>>

2006 广东省 广东 东省 成人 高等学校 高等 等学 学校 招生工作 招生 生工 工作 规定


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教育部有关通知附件: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一、报名二、考生电子档案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五、考试六、招生章程七、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八、录取九、招生管理职责十、招生经费十二、附则)教育部有关通知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 详情>>

2008 普通 高等学校 高等 等学 学校 招生工作 招生 生工 工作 规定


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教育部有关通知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一、报名和志愿填报二、考生电子档案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五、考试六、招生章程七、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八、录取九、招生管理职责十、招生经费十一、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十二、附则)教育部有关通知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 详情>>

2009 普通 高等学校 高等 等学 学校 招生工作 招生 生工 工作 规定


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第三条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第四条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五条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发布招考 详情>>

2010 国家公务员 国家 家公 公务 务员 考试 录用 规定 试行


201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一、报名、体检二、考试三、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及填报志愿四、照顾政策五、录取六、信息公开公示七、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八、附则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报名、体检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人员,可以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2.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 详情>>

2010 黑龙江省 黑龙 龙江 江省 普通 高等学校 高等 等学 学校 招生工作 招生 生工 工作 规定


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四章 报名第五章初试第六章评卷第七章复试第八章调剂第九章录取第十章违规处理第十一章附则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 详情>>

2010 招收 攻读 硕士学位 硕士 士学 学位 研究生 研究 究生 管理规定 管理 理规 规定


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通知附件:(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四章 报名第五章 命题第六章 初 试第七章 评 卷第八章 复 试第九章 调 剂第十章 录 取第十一章 违规处理第十二章 附 则)教育部通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省(市)科委(科技干部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 详情>>

2012 招收 攻读 硕士学位 硕士 士学 学位 研究生 研究 究生 管理规定 管理 理规 规定


BIAD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图书信息内容简介编辑推荐目录图书信息作者: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编者)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第1版(2010年8月1日)丛书名:BIAD建筑设计标准丛书平装:148页正文语种:简体中文开本:16ISBN:7112120993,9787112120994条形码:9787112120994产品尺寸及重量:25.2x17.8x0.5cm;522g内容简介《BIAD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为北京市建筑 详情>>

BIAD 设计 文件 编制 深度 规定


DL/T 5404-2007-电力系统同步数字系列(SDH)光缆通信工程设计技术规定

图书信息内容简介图书信息作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著丛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ISBN:155083.1972出版时间:2008-09-01版 次:1页 数:装 帧:平装开 本:32开所属分类:图书>工程>电力工程图书>工具书>标准内容简介《DL/T5404-2007-电力系统同步数字系列(SDH)光缆通信工程设计技术规定》是中 详情>>

DL 5404 2007 电力系统 电力 力系 系统 同步 数字 系列 SDH 光缆 通信 工程设计 工程 程设 设计 技术 规定


YDJ26-89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定

YDJ26-89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定第1.0.1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综合通信大楼的接地系统的设计。对于扩建、改建的综合通信大楼亦可参照执行。第1.0.2条综合通信大楼的接地系统设计,应做到确保人身和通信设备的安全,以及通信设备的正常工作。第1.0.3条综合通信大楼的接地方式,应按单点接地的原理设计,即:通信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包括屏蔽接地和建筑防雷接地)共同合用一组接地体的联合接地 详情>>

YDJ 26 89 通信局 通信 信局 接地 设计 暂行 技术 规定


“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定

图书信息内容简介目录图书信息作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编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6-12-1版 次:1页 数:792字 数:872000印刷时间:2006-12-1开 本:纸 张:胶版纸印 次:ISBN:9787300058764包 装:精装内容简介经过图书出版界和学术界的共同努力,《“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已颁布实施。进入规划中的1379个项目可谓优中选优,颇具 详情>>

十一五 十一 一五 国家 重点 图书 出版 规定


《地震科学数据共享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之一· 地震科学数据汇交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震科学数据的汇交工作,加强对地震科学数据的管理,充分发挥地震科学数据的作用,依据《地震科学数据共享管理办法》(中国地震局局长令第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地震科学数据的汇交、保管以及汇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适用本规定。涉及国家秘密或者知识产权的科学数据的汇交、保护、公开和利用,国家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地震科学数据汇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中国地震 详情>>

地震 科学 数据 共享 管理办法 管理 理办 办法 实施细则 实施 施细 细则 之一 地震 科学 数据 汇交 管理规定 管理 理规 规定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教学司[2001]80号一、依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二、实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培养单位印制的学历证书要具有《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所规定的内容。三、学历证书编号(电子注册号)是电子注册的重要内容,各培养单位务必按《规定》的要求编排。毕(结)业生数不到千、万位数的,编号中证书顺序号千、万位数位置以“0”代替,不得出现其 详情>>

高等教育 高等 等教 教育 学历证 学历 历证 电子 注册管理 注册 册管 管理 暂行 规定 实施细则 实施 施细 细则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

图书信息内容简介目录图书信息名称: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作者: 中央纪委法规室编单位: 册类别: 党群 纪委—宣传教育出版单位: 中国方正出版社其它介绍: 2010年7月/大32开/ISBN:9787802166530定价: 25元内容简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 详情>>

关于 领导干部 领导 导干 干部 报告 个人 有关 事项 规定 相关 法律法规 法律 律法 法规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新释解

主要信息内容简介目录主要信息编号:46754书名:《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新释解(第二版)作者:梁书文主编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时间:2011-2-1入库时间:2011-3-24内容简介民事诉讼证据问题,是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材料。所谓案件真实情况即指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变更或消灭的一切客观事实本身。这些事实一旦以法定的某种形式 详情>>

关于 民事诉讼 民事 事诉 诉讼 证据 若干 规定 释解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

图书信息内容简介目录图书信息名称: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作者: 中央纪委法规室编单位: 册类别: 党群 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出版单位: 中国方正出版社其它介绍: 2011年1月/32开本ISBN:9787802167131定价: 25元内容简介本书系统收录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与此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答复以及刑法和有 详情>>

关于 实行 党风廉政 党风 风廉 廉政 建设 责任制 责任 任制 规定 相关 法律法规 法律 律法 法规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释义

图书信息内容简介目录图书信息名称: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释义作者: 中央纪委法规室编写单位: 册类别: 党群 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出版单位: 中国方正出版社其它介绍: 2011年1月/32开本ISBN:9787802167155定价: 22元内容简介本书紧紧把握《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程序、实施与监督等进行了逐条阐释。目录第一部分 文件 详情>>

关于 实行 党风廉政 党风 风廉 廉政 建设 责任制 责任 任制 规定 释义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试题集

图书信息内容简介图书信息名称: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试题集作者: 中央纪委法规室编单位: 册类别: 党群 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出版单位: 中国方正出版社其它介绍: 2011年1月/32开本定价: 16元内容简介为满足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系统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需要,《规定》起草组精心设计了试题集用以指导学习贯彻活动。 详情>>

关于 实行 党风廉政 党风 风廉 廉政 建设 责任制 责任 任制 规定 试题集 试题 题集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读本

图书信息内容简介图书目录图书信息书名:《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读本作 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起草小组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出版时间:2009-7-1ISBN:9787010080574开本:16开定价:22.00元内容简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已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09年6月30日印发。《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是 详情>>

关于 实行 党政 领导干部 领导 导干 干部 问责 责的 暂行 规定 读本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概述内容通知概述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11年11月21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蔡赴朝于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发布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66号令:《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 详情>>

广播电视 广播 播电 电视 广告 播出 管理办法 管理 理办 办法 补充 规定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国有股权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财政部通知补充规定财政部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国有股权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发[200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确保各级财政准确核算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国有股权收益,我部对2007年印发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国有股权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财发〔2007〕53号)作 详情>>

国家 农业 综合 开发 投资 参股 国有 股权 收益 收缴 管理办法 管理 理办 办法 补充 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相关法规

图书信息内容简介图书目录图书信息书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相关法规作 者:中央纪委法规室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时间:2009年07月ISBN:9787801079176开本:16开定价:28.00元内容简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相关法规》(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已于2009年7月1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实施。《若干规定》是规范国有企 详情>>

国有企业 国有 有企 企业 领导人员 领导 导人 人员 廉洁 从业 若干 规定 相关 法规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学习辅导

图书信息内容简介图书目录图书信息书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学习辅导作 者:本书编写组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时间:2009年08月ISBN:9787802161009开本:16开定价:20.00元内容简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内容包括了:2009年7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详情>>

国有企业 国有 有企 企业 领导人员 领导 导人 人员 廉洁 从业 若干 规定 学习辅导 学习 习辅 辅导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释义

内容提要编辑推荐目录作者:刘成江周彬宋立崧左柯庆ISBN:10位[7502156798]13位[9787502156794]出版社:石油工业出版社出版日期:2006-08定价:¥40.00元内容提要本书主要介绍了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释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内容。编辑推荐本书主要介绍了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释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内容。目录第 详情>>

海洋 石油 安全生产 安全 全生 生产 规定 释义


《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读本

基本信息内容简介目录前言基本信息作 者:屈万祥,周茂平编丛书名:出版社:海洋出版社ISBN:9787502770853出版时间:2008-08-01版 次:1页 数:430装 帧:平装开 本:大32开所属分类:图书>法律>法律工具书图书>工具书>标准内容简介《〈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读本》是学习、贯彻实施《处分规定》必备的工具用书,供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海 详情>>

海域 使用 管理 违法 违纪 行为 处分 规定 读本


《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参见: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详情>>

教师资格 教师 师资 资格 证书 管理规定 管理 理规 规定


《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被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如公司追溯调整行为发生当年继续亏损,证券交易所应自公司发布该年度报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二、证券交易所在作出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 详情>>

亏损 上市公司 上市 市公 公司 暂停 上市 终止 上市 实施 办法 修订 补充 规定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一、自1994年,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结业)证书,使用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制作的毕业(结业)证书内芯。本、专科毕业(结业)证书封皮由学校自行制作(也可由学校自行设计后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制作)。证书内芯规格为(长)23.5厘米×(宽)16.5厘米。研究生学历证书封皮及内芯均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制作。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于每年3月底以前将当年预计毕业生数报我委高校学生司;预计毕业生数不能 详情>>

普通 高等教育 高等 等教 教育 学历证 学历 历证 管理 暂行 规定 实施细则 实施 施细 细则


《期刊管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新闻出版署1989年6月22日发布第一条根据《期刊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实施有关行政处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违反《期刊管理暂行规定》,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本办法给予下列行政处罚:(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非法收入;(四)停止出售,没收或销毁违法期刊;(五)定期停刊;(六)停业整顿;(七)撤销登记。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新闻出版局给予期刊社前条第 详情>>

期刊 管理 暂行 规定 行政 处罚 实施 办法


《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关问题规定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财会〔2001〕11号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起草了《<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关问题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财 政 部二○○一年一 详情>>

企业 会计 制度 实施 范围 有关 问题 规定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导读关于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说明((一)关于适用范围(二)关于社保经办机构职责(三)关于社会保险费申报(四)关于社会保险费缴纳(五)关于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强制措施(六)关于法律责任)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社会保险费申报第三章社会保险费缴纳第四章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处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导读征收险种上,将原办法规定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扩大为全部五项社 详情>>

社会保险费 社会 会保 保险 险费 申报 缴纳 管理规定 管理 理规 规定 草案 公开 征求 意见 通知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条文释义

基本信息内容简介基本信息作 者:《<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条文释义》编制组编丛书名: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ISBN:987出版时间:2002-09-01版 次:1页 数:57装 帧:平装开 本:所属分类:图书>建筑>标准和规范图书>工具书>标准内容简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于2000年8月25日以建设部令第81号发布实施,标志着实施工程 详情>>

实施 工程建设 工程 程建 建设 强制性 强制 制性 标准 监督 规定 条文 释义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确定的铁路管理机构职责规定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确定的铁路管理机构职责规定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命令第23号第一条为贯彻《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确保铁路管理机构依法履行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铁路管理机构,在现阶段指铁道部直属各铁路局〔含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青藏铁路公司,下同〕。铁路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管辖范围由铁道部确定并另行发文公布。第三条铁道部直属各铁路 详情>>

铁路运输 铁路 路运 运输 安全 保护 条例 确定 铁路 管理机构 管理 理机 机构 职责 规定


《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通知《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通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会协[2008]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二00八年九月 详情>>

中国 注册 会计师 会计 计师 继续教育 继续 续教 教育 制度 补充 规定


《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通知补充规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通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财库〔2006〕96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国有银行、国有控股银行:为进一步加强和 详情>>

中央 预算 单位 银行 账户 管理 暂行 办法 补充 规定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

基本信息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基本信息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于2010年2月8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0年5月28日四川省第 详情>>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阿坝 坝藏 藏族 族羌 羌族 族自 自治 治州 实施 四川省 四川 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 华人 人民 民共 共和 和国 草原法 草原 原法 实施 办法 变通 规定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旅游条例》的变通规定

(2008年9月28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8年11月21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2008年11月21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第一条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旅游条 详情>>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阿坝 坝藏 藏族 族羌 羌族 族自 自治 治州 实施 四川省 四川 川省 旅游 条例 变通 规定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义务教育条例》的补充规定

(1997年12月13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998年4月6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实施义务教育,促进民族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义务教育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补充规定。第二条自治州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学制为初等教育六年,初级中等 详情>>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阿坝 坝藏 藏族 族羌 羌族 族自 自治 治州 实施 四川省 四川 川省 义务教育 义务 务教 教育 条例 补充 规定


鞍山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管理第三章环境管理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简介2002年11月11日鞍山市人民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2年11月26日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公布)《鞍山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适应城市管理和建设工作需要,创造文明清洁、规范有序的施工环境,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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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鞍山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经2011年9月26日鞍山市第14届人民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10月20日鞍山市人民政府令〔2011〕170号公布。该《规定》共17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鞍山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暂行规定》(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予以废止。鞍山市人民政府令鞍山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鞍山市人民政府令〔2011〕170号《鞍山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业经2011年9月2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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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安教办函[2007]66号安化县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安教办函[2007]66号安化县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修订《安化县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局对《安化县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安教办函[2006]50号)进行了重新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将修订后的《安化县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相关样表印发给你们,安教办函[2006]50号文件同时废止。 详情>>

安化县 安化 化县 中小学 中小 小学 学生 学籍 管理规定 管理 理规 规定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靶场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靶场管理,确保学院射击教学、训练任务的完成,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靶场由警体技能训练部负责管理。第三条外单位因工作关系使用靶场(含需学院保障枪弹的),必须经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后,由警体技能训练部安排,但要限制其用枪种类和用弹数量。第四条外单位非工作关系使用靶场,须事先与警体技能训练部联系,在不影响学院教学、训练的情况下,可以安排;若需动用本院枪弹,须经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 详情>>

安徽 公安 职业 学院 靶场 管理规定 管理 理规 规定


安徽省查处非法生产卷烟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安徽省查处非法生产卷烟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23号 《安徽省查处非法生产卷烟规定》已经1999年12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长 王太华二〇〇〇年一月一日安徽省查处非法生产卷烟规定第一条 为了查处非法生产卷烟行为,维护卷烟生产、销售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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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的若干规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的若干规定)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三号)《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的若干规定》已经2007年8月24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的若干规定》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详情>>

安徽省 安徽 徽省 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 民代 代表 表大 大会 常务 委员会 委员 员会 监督 司法 工作 若干 规定


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执行地方组织法的若干规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执行地方组织法的若干规定)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五号)《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执行地方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经2005年4月21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 详情>>

安徽省 安徽 徽省 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 民代 代表 表大 大会 及其 常务 委员会 委员 员会 执行 地方 组织法 组织 织法 若干 规定


安徽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范围第三章技防产品第四章技防设施第五章奖惩第六章附则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 根据2004.8.10 省政府令第175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是指运用技术产品、设施等科学技术手段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维护公共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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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关于公开征求对《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意见的通知 现将我厅拟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予以公布,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社会对规定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略)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安徽省教育厅2009年4月30日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近年来,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规范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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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

(1999年3月26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为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律师的职责是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服务,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三条 律师执业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律师职业道德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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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广电局关于广播电视抵制低俗之风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具体规定第三章措施办法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推进抵制低俗之风专项行动,严格排查、加强教育、深化管理的通知》(广电总局〔2011〕1号)精神,进一步净化荧屏声频、抵制低俗之风,继续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监管,不断提高节目质量和品位,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广发〔2009〕30号),结合我省实际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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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锅炉安全监察若干规定

省政府令第204号 2007.8.14第一条为了加强锅炉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锅炉的安全监察工作。对学校、幼儿园、医院以及车站、客运码头、商场、宾馆、浴室、文化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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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07号《安徽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已经1998年6月18日省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省长回良玉一九九八年七月六日第一条为了加强赔偿费用的管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赔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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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安徽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安徽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已经2003年5月9日省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省长王金山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安徽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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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厅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若干规定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厅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若干规定》的通知建稽[2009]36号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执法单位:为规范我厅行政处罚工作程序,保障和监督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现将《安徽省建设厅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安徽省建设厅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若干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我厅行政处罚工作程序,保障和监督我厅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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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

(2000年9月22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为保持出生人口正常性别比例,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我国公民,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本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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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规定

为加强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管理,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制定《安徽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规定》。该《规定》于2012年2月17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12〕19号印发。《规定》共24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安徽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皖政〔2004〕72号)予以废止。安徽省人民政府通知安徽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粮食收购资格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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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三章 招 生第四章 教学管理第五章 师资队伍第六章 教学设施和经费管理第七章 其他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工作规定》的通知教高〔2009〕4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修订了《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工作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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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省政府令155号 2003.5.18 根据2004年8月10日省政府令第175号修订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的管理,提高城市总体防护功能,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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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留学人员来安徽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文单位: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 号:皖政办[1994]9号发布日期:1994-2-22执行日期:1994-2-22《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安徽工作的若干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安徽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为鼓励和吸引留学人员来安徽工作,充分发挥留学人员的科技专长和对外联系的桥梁作用,加速我省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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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下分别简称单位、职工)。第三条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省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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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规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规定》已经2002年9月29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规定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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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开规定第三章实施程序第四章听证程序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省政府令第167号 2004.6.2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行政许可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以下简称许可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机关监督行政许可的实施,适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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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7月1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省长王三运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加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国家对事业单位机 详情>>

安徽省 安徽 徽省 事业单位 事业 业单 单位 机构设置 机构 构设 设置 编制 管理规定 管理 理规 规定


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教育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积极而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二、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三、努力办好现有的高等院校四、建设一支合格而稳定的师资队伍五、多渠道解决教育经费六、加强对教育体制改革的领导发文单位: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文 号:皖发[1985]21号发布日期:1985-8-27执行日期:1985-8-27《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是指导教育体制改革、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邓小平同志指出:“现在,纲领有了,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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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机构设置第三章行政机构编制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3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省长王金山二OO六年四月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机构设置,加强编制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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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行政机关文件公开发布管理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安徽省行政机关文件公开发布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50号《安徽省行政机关文件公开发布管理规定》已经2002年10月8日省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代省长 王金山?二○○二年十二月四日安徽省行政机关文件公开发布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机关文件公开发布行为,增强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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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安徽省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51号《安徽省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02年10月8日省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代省长 王金山二00二年十二月四日安徽省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审批,是指具有行政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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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优待扶助残疾人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就业优待扶助第三章生活医疗优待扶助第四章文化教育优待扶助第五章其他社会保障优待扶助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02号 《安徽省优待扶助残疾人规定》已经2007年5月14日省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省长 王金山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安徽省优待扶助残疾人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残疾人的优待扶助,鼓励残疾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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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一、从2008年春季起,学籍管理按《湖北省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全面启动省网学籍管理,学生学籍管理全部在网上进行。二、各学校要确定专人主管学籍,专人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处理日常学生学籍的录入、上传、异动等工作。各校学籍主管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批备案。三、各校要做好学生学籍的清理工作,特别是在籍学生但省网上未录入的学生要通过外省转入完成网上录入。四、以后每年春、秋两季开学要在开学一个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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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基本信息内容简介目录基本信息作 者:本社编出版社:出版时间:2003-11-1版 次:1页 数:31字 数:19000印刷时间:2007-1-1开 本:纸 张:胶版纸印 次:ISBN:155083.949包 装:平装内容简介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安全生产法》,理顺网厂分开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安全管理关系,国家电网公司在原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基础上,制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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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图书名: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图书信息:)内容简介目录图书名: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图书信息:作 者:本社编出版社:立信会计出版社出版时间:2002-2-1版 次:1页 数:9字 数:6000印刷时间:2003-7-1开 本:16开纸 张:胶版纸印 次:1ISBN:155083.517包 装:平装内容简介为了规范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体系的作用,促进公司系统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国家电力公司在 详情>>

安全生产 安全 全生 生产 监督 规定


安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4〕2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委厅字〔2005〕56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6〕46号)和《安顺市人民政府专题办公会议纪要》(安府专议〔2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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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城区燃煤锅炉、营业性饮食服务业燃煤炉灶管理规定

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安顺形象工程,有效控制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结合我市二氧化硫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实施范围:安顺市城市建城区、开发区、黄果树风景名胜区、龙宫风景名胜区。第二条凡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燃煤锅炉(含蒸汽锅炉、热水锅炉)的单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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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管理规定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障人们有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保护群众身心健康,实施安顺形象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影响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妨碍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和其他正常活动的现象。第二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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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4〕21号)和《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市发〔2004〕11号),将安顺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市发展改革委),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是综合研究拟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规划,进行总量平衡、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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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一条为了确定本市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条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工程建设项目,按照本规定必须依法进行招标:(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二)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固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四)国家融资的项目;(五)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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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4]21号)和《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安市发[2004]11号)精神,保留安顺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贸委),仍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经贸委是负责协调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经济部门。一、职能调整(一)划入职能1、生产经营性固有资产的监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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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消火栓建设管理的规定

第一条为加快我市城镇公共消火栓建设步伐,尽快改变公共消火栓建设滞后状况,更好地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城市消防规划管理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按上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负有并承担城镇消火栓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规定。城镇公共消火栓是指设置在城市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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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项目超概算、超预算处理的暂行规定

安府发[2005]20号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切实减轻财政负担,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市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使用政府性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含装饰装修、维修项目)。第三条政府性投资包括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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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资源探矿权申报的暂行规定

安府发[2005]28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5]28号)《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严格探矿权、采矿权管理,规范勘查权设置申报秩序,合理地在规划区内建设大中型煤矿,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确保《安顺市煤炭资源勘查权规划》有效实施,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煤炭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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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保证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维护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稳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安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县级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制定的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文件。第三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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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投资者投诉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诚信安顺”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安顺市优化发展环境投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投诉办)负责受理投诉工作。各县区要设立相应的投诉机构、设立公开投诉电话,负责本辖区内的投诉工作。第三条安顺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投资者,均可按照本规定进行投诉。第二章投诉办的职责第四条受理投诉并督促全市投诉案件的受理、处理工作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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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卫生局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促进安顺市卫生局(以下简称市卫生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下简称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能,保证政令畅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机关作风教育整顿的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领导干部问责,是指在市卫生局工作职责范围内,因不恰当履行职责,给党、国家或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事件,或者对市卫生局确定的工作任务、工作目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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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根据卫生部《卫生系统内部审计规定》等有关法规,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内部审计是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肃财经法纪,改善管理,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和《卫生系统内部审计规定》的规定,具备条件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必须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置专门内部审计人员,制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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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卫生系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规定

根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交通厅、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卫生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贵州招标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总公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黔检[2007]2号)的规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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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卫生系统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信息收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器械和医用耗材采购行为,制止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建立健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和省卫生厅《贯彻卫生部<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表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作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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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乡镇企业局(安顺市煤炭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委厅字〔2005〕56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炭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17号)文件精神,参照贵州省乡镇企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安顺市乡镇企业局(安顺市煤炭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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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招商引资窗口部门失职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按照《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诚信安顺”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凡我市招商引资涉及的窗口部门(含联络单位)均应减少办事环节,公开办事程序,缩短工作时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第二条安顺市招商引资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方式,窗口部门(含联络单位)在投资者提供相关资料完备的情况下,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完各种审批手续。自收到有关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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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监督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黔党办发[2005]12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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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重要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历史财富,为了确保在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档案资料能完整、及时地移交档案馆保存,并做到安全保密与有效利用并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贵州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第三条规定所指的重要档案资料范围包括:(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候补委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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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规定

安阳市人民政府通知安阳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规定安阳市人民政府通知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政〔2011〕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现将《安阳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安阳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安阳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养犬活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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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规定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75号第一条为做好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属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福利型企业、事业单位除外。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置就业的残疾人,是指具有我省城镇常住户口且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发的残疾人证、符合法定就业年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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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程序的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自治州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推进依法治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依照自治州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并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三条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颁布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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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许可合同文本及相关法律规定

基本信息简介目录基本信息书名:版权许可合同文本及相关法律规定图书编号:2467510出版社:中国法制定价:6.0ISBN:780182068出版日期:2003-01-01版次:1开本:20cm简介本书汇编了一些版权许可合同法律文书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目录一、出版许可合同文本图书出版合同(1999年3约修订)协作出版合同制作数字化制品许可合同(2000年6月16日)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 详情>>

版权 许可 合同文本 合同 同文 文本 相关 法律 规定


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的有关规定

关于印发《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国经贸黄金〔2000〕1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以及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经贸运行〔1999〕109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释重要矿产资源管理有关问题 详情>>

办理 开采 黄金 矿产 批准书 批准 准书 有关 规定


包头市自行车管理规定

规定简介规定内容规定简介发文单位:包头市人民政府文 号:包头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发布日期:1995-1-27执行日期:1995-1-27规定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自行车的使用及管理第三章自行车存车设施的管理第四章立案侦破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行车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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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广场游园管理规定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广场游园管理规定》的通知(2002)保定府办105号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保定市广场游园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保定市广场游乐园管理规定广场游园是广大市民休闲、娱乐、健身的活动场所。为维护和保持广场游园的良好秩序和环境,把广场游园建成文明城市的窗口,特制定本规定:一、市园林局负责对市区各广场游园负有检查监督等职能。广场游园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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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童工和未成年工的法律依据和规定

未成年工指虽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但未成年的自然人被录用为劳动者。其中具体的年龄界限,由各国法律具体规定。按照1973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第138号公约)规定,参加工业劳动的最低年龄标准为15周岁。在批准这项公约的国家中,凡年满15周岁单不足18周岁的未成年人被录用位工人的,可称“未成年工”。我国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由于未成年工正处于身体的生长发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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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任职资格管理第三章财务负责人职责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8年第4号《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已经2008年12月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主席吴定富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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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机构管理(第一节设立第二节 变更和终止)第三章 资格管理(第一节保险经纪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管理第二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第四章 经营规则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保监会令(2004)15号 2004年12年月15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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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报告和信息发布第三章 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启动、终止和应急处理第五章 附则保监会令(2003)3号 2003年12月18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应对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以下简称“重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安定,确保保险业正常运行,及时履行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与保险业相关的、突然发生的,可能严重影响或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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