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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查询结果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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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


yōu fǔ 动词 优待和抚恤的简称。在中国,指国家和社会对为人民利益作出牺牲或有特殊贡献者给予的良好待遇。包括精神和物质两方面,即给予政治荣誉或精神安慰的同时,予以钱物等照顾。现特指对革命烈士家属等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 详情>>

城镇优抚对象

特指善于利用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的城镇弱势群体。此人群的特征是在其根本利益被无端损害时,往往通过不同媒介渠道发出自己的合理请求,在公众舆论较为激昂时,有关部门会火速将其定义为“城镇优抚对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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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老优抚对象

孤老是指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无儿无女且无法定赡养人的,符合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低保条件的孤老,纳为优抚对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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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我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待遇,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贵州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黔民发〔2008〕2号)和《贵阳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筑府发〔2009〕66号)的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二、保障范围、原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的优抚对象是指:具有南明区城乡居民户籍,且在本行政区域内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下列人员:(一)在乡老红军、退出现役的一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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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全市优抚对象医疗待遇,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贵州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黔民发〔2008〕2号)等法规、政策规定,结合贵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二、保障范围、原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优抚对象是具有本市城乡居民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下列人员:(一)退出现役的一至十级残疾军人(含参战致残民兵、民工);(二)在乡老复员军人;(三)带病回乡退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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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根据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以下简称优抚对象),是指具有本市城乡居民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第三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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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独生子女入伍家庭优抚暂行办法

佳政发〔2010〕4号佳木斯市独生子女入伍家庭优抚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佳木斯市独生子女入伍家庭优抚暂行办法的通知佳政发〔201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现将《佳木斯市独生子女入伍家庭优抚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佳木斯市独生子女入伍家庭优抚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中央军委关于“送好入伍的、服务好在伍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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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

金昌市人民政府令内容金昌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金昌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市长:张令平二00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内容金昌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建立和规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优扶对象的就医难问题,根据国家《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和《甘肃省〈优抚对象医疗保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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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的落实,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优抚对象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退出现役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以上对象除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以外,在本办法中简称为其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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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以下简称优抚对象),是指具有我区城乡居民户籍且在我区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第三条 优抚对象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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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优抚对象

民政优抚对象是指对国家对老复员军人、三属人员、革命伤残人员及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等按照一定的标准按月发放补助金。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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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优抚法律指导

基本信息内容简介基本信息作 者:李云辉著丛书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指导丛书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ISBN:9787509304358出版时间:2008-03-01版 次:1页 数:192装 帧:平装开 本:32开所属分类:图书>法律>行政法内容简介《民政优抚法律指导》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指导丛书”的分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指导丛书”是我社在2006年初推出的一套服务“三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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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实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暂行办法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国发〔2004〕15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黔府办发〔2005〕51号)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我县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他们的生活不低于当地人民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结合纳雍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是指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随着当地经济发展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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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南京市人民政府通知南京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第三章其他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第四章医疗优待第五章医疗资金的筹集和管理第六章职责分工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南京市人民政府通知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民政局等部门南京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1〕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拟定的《南京市优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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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通知南宁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通知关于印发《南宁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规定,制定《南宁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宁市民政局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卫生局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南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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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的落实,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优抚对象是指具有本县户籍,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退出现役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以上对象除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以外,在本办法中简称为其他优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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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搞好优待抚恤工作,维护和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鼓舞部队士气,支持国防建设,安定军心,稳定社会,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413号令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贵州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含失踪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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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我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黔西南州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州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或定期定量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参战伤残民兵民工、老复员军人、因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核退役人员。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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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锐优抚安置管理信息系统

思锐优抚安置管理信息系统产品简介:通过本系统,可以管理全市优抚安置对象的数据、结构等实际情况,准确掌握和提供优抚安置对象人员变动、待遇标准等状况。主要括优抚对象基本信息管理、定期优抚管理、临时优抚管理、重点优抚管理、退役士兵及安置信息管理、随军家属信息管理、革命烈士及家属信息管理、军供站管理、军休所管理等。适用单位:产品非常适合于各级民政(省级、地市级、县区级、乡镇街道级、社区村委会级)中的优抚安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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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桐府办发〔2009〕10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桐梓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O九年八月十日桐梓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建立和规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就医难问题,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贵州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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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调整重点优抚对象慰问标准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厦门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调整重点优抚对象慰问标准意见的通知 厦府办[2010]5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中央、省驻厦各单位: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发展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重点优抚对象慰问标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人事局、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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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安置社会工作研究

图书信息内容简介图书目录图书信息书名:优抚安置社会工作研究作 者: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出版社: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时间:2011年1月1日ISBN:9787508734224开本:16开定价:35.00元内容简介《优抚安置社会工作研究》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背景下,进行优抚安置领域社会工作人才培训课程开发的基础性研究,旨在明确优抚安置领域社会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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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安置制度

优抚安置制度是指对国家和社会有功劳的特殊社会群体给予补偿和褒扬的一种制度。目前,中国有3800多万优抚安置对象。为保障优抚安置对象的权益,国家陆续颁布了《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规。这些法规规定:对于牺牲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定期定量补助;对义务兵家属普遍发放优待金;对革命伤残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医疗费用减免;城镇退役士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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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工作

优抚工作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法对军人及其家属为主体的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一项特殊社会工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巩固国防,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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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家庭子女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基本解释指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详细解释2004年10月21日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民发[2004]192号发布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为体现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的关怀,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的优待对象包括: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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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

概述待遇概述优抚对象是指以下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待遇残疾军人待遇有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医疗待遇等,抚恤待遇就是经济医疗待遇,根据残疾等级,待遇也是不同的,残疾军人都享有残疾抚恤金,残疾等级不同,残疾抚恤金标准也不一样。其中,一至四级还享受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也按等级不同而不同,是根据当地城镇职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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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双拥科

负责拥军优属工作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革命伤残军人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等级审核报批;负责审核报批和褒扬革命烈士;指导烈士陵园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含无军籍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管理工作。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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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我县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建立和规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按照属地原则,建立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基础,以医疗补助、大病医疗救助为补充,以医疗优惠费用减免为配套的医疗保障制度,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医疗需求。第三条保障对象凡户籍在余庆县辖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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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优抚医院

湖北省汉川市优抚医院为现代化二级甲等综合性优抚医院,是湖北省汉川市临床医疗诊治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中心、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医疗教育培训中心、职业病健康体检资格医院,并承担区政府指令性任务和区医学会工作。医院简介特色科室发展历史医院简介医院拥有急诊大楼、住院大楼、门诊大楼等建筑,占地面积12721平方米,医院编制床位800张,年门诊量90万人次,年住院病人1.3万人次。目前,医院有职工365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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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优抚医院

简介科室设置医院特色简介河北省优抚医院位于石家庄市泰华街122号,是民政厅直属的优抚卫生事业单位,二级综合医院。医院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护理、假肢装配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医院担负着全省在乡复退军人的疾病诊治和康复任务;承担着全省肢体伤残军人装配假肢,矫形器具,提供各种代步车椅的任务;为解决社会老龄化带来的老年养护困难的问题,医院同时是为社会老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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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优抚医院

医院介绍中医康复科产科历史概述医院介绍湖北优抚医院是汉川市政府规划批准成立的一家集医疗、急救、保健、康复于一体的非营利性综合性医疗机构,也是汉川市新农村合作医疗及医保定点单位。不仅为全市人民提供疾病诊断、健康体检及老年病、慢性病的康复治疗服务,也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中心,并承担着市政府指令性任务和医学会其它工作。湖北优抚院座落在环境优美的人民大道西段,占地总面积24亩,包括门诊大楼和住院大楼二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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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

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件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件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教育厅(教委)、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现将《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公安部(印)教育部(印)民政部(印)二00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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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是为了保障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而制定的办法,于2007年8月1日起施行。发布令正文内容(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发布令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98号)《山东省抚恤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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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优抚对象优待办法

《上海市优抚对象优待办法》为地方性法规,是上海市为了保障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的优待,激励部队士气,巩固国防,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市情况制定的办法,共有21条。该办法自1991年8月1日起施行,1986年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上海市优待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和革命残废军人办法》同时废止。基本信息条例条款基本信息【法规名称】上海市优抚对象优待办法【颁布单位】上海市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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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优抚

社会优抚是针对军人及其家属所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军人及其家属所提供的各种优待、抚恤、养老、就业安置等待遇和服务的保障制度。简介特点优抚对象优待制度抚恤制度(死亡抚恤伤残抚恤退役安置)提高补助标准简介社会优抚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宪法》第45条规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社会优抚制度的建立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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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优抚医院

武汉市优抚医院是武汉市最早的一家精神病医院。始建于1949年,前身为武汉市民政局精神病医院医院,位于汉口新火车站东侧发展大道187号(东方大酒店旁)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680平方米。经过几十年的奋斗发展,目前武汉市优抚医院已成为一个以精神专科为主并设有内科外科口腔科妇科手外烧伤科的综合医院,是武汉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精神科门诊重症定点医院。医疗队伍研究成果服务项目医院地址医疗队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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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优抚医院

基本资料医院简介所获荣誉基本资料医院名称:襄樊市安定医院(又名襄樊市优抚医院)所在地区:华中地区,湖北省,襄樊市建院年份:1958年医院类型:国营病床数量:400床年门诊量:16790次先进设备:500毫安X光机、彩色脑电地形图机、B超、心电图机、脑血流图仪、大型心理音乐治疗机、微循环检测仪等先进医疗设备。医院简介湖北省襄阳市优抚医院原名襄樊市安定医院,是鄂西北地区最大的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位于古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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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优抚医院

宜昌市优抚医院,又名宜昌市精神卫生中心,位于宜昌开发区厦门路3号,是隶属于市民政局的优抚事业单位,宜昌市唯一的一所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属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医院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现有在岗职工20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80人,高级职称人员17人,中级职称76人,其中有1人被三峡大学医学院聘为兼职教授,有4人被聘为兼职副教授。四、领导班子成员五、行政区划及地址一、医院的基本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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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

yōufǔ动词优待和抚恤的简称。在中国,指国家和社会对为人民利益作出牺牲或有特殊贡献者给予的良好待遇。包括精神和物质两方面,即给予政治荣誉或精神安慰的同时,予以钱物等照顾。现特指对革命烈士家属等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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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安置

优抚安置,是指国家对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如军人及其亲属予以优待、抚恤、安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安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一、优抚安置工作的内容二、军队离休干部生活待遇项目三、抚恤补助对象四、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条件五、什么部门负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六、退休士官的生活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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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

优抚对象优抚主要对象优抚对象人数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表优抚对象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本《条例》所称的家属是指军人(含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军人生活的十八周岁以下的弟妹、军人自幼曾依靠其抚养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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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

《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是对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制定的教育优惠政策,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的关怀,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北京市正式出台暂行办法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民发[2004]第192号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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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系统

一、项目背景二、设计方案三、技术实现一、项目背景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2007年联合出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办法》共21条,自2007年8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办法中相关规定,优抚对象在医疗服务中可享受3项优待照顾,同时可以享受医疗救助补助。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在2008年10月全国优抚医疗保障工作现场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加快推进全国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步伐,要在深化思想认识、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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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信息系统

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2007年联合出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办法》共21条,自2007年8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办法中相关规定,优抚对象在医疗服务中可享受3项优待照顾,同时可以享受医疗救助补助。一、项目背景二、设计方案三、技术实现一、项目背景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在2008年10月全国优抚医疗保障工作现场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加快推进全国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步伐,要在深化思想认识、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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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优抚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软件

项目背景设计方案(2.1方案简介2.2建设目标2.3系统网络拓扑图2.4补偿流程设计)技术实现(3.1开发平台3.2数据库技术)项目背景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2007年联合出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办法》共21条,自2007年8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办法中相关规定,优抚对象在医疗服务中可享受3项优待照顾,同时可以享受医疗救助补助。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在2008年10月全国优抚医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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