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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查询结果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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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


纳雍县位于贵州省西北部、毕节地区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0455′40″—10538′04″,北纬2630′16″—2705′54″,因县南有一纳雍河,即以纳雍为县名(亦取纳民雍熙之意)。境内有吊水岩风景名胜区、雍熙风景区、大海坝景区、总溪河风景名胜区等景点。 中文名称:纳雍县 外文名称:Na Yong 行政区类别:县 所属地区:中国 贵州 电话区号:0855 人口:81.82万人(2006年) 详情>>

贵州省纳雍县第一中学

学校概况贵州省纳雍县第一中学始建于1943年3月,座落在县城西南面,占地面积49.4亩,建筑面积1.13万平方米。校园内绿草如茵,百花竞放,树木葱翠,喷水池凉爽宜人,雕塑“知识与智慧”新颖独特。1985年,贵州省纳雍县第一中学升为地级重点完中,1998年被授予“贵州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称号,2001年被评为“贵州省百所现代教育技术学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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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纳雍县关于“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本条前款所称行政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第三条县财政局主管全县行政事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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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城市规划区内私人建房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纳雍县城城市规划区内私人建房规划管理,规范私人建房行为和办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纳雍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纳雍县城城市规划区指《纳雍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确定的范围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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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全县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贵州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贵州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试行)》的精神,以及有关城市低保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县级民政部门城市低保机构的主要职责:(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编制城市低保工作计划,组织落实低保工作;(二)编制城市低保资金需求计划,拟定资金的分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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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

纳雍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调整后的征收标准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执行时间从2008年4月1日开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涉及面广,仅靠城市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征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多。为推动征收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改善城市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征收范围纳雍城区五个社区垃圾处理服务覆盖范围内的居住人口(含暂住人口)、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社会团体、驻军部队、个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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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黔府发[2007]15号)、《纳雍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纳雍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制,促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廉洁高效、公正透明,特制定本办法。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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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纳雍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城市低保、农村低保)顺利实施,保障城乡贫困居民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57号)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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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城镇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偿费搬迁补助费公有住宅房屋租金标准

根据《贵州省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三十条、三十一条和《纳雍县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综合确定城镇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公有住宅房屋租金标准。一、临时安置补助费(均按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地段等级/价格(元/平方米月)/房屋性质 一级地段 二级地段 三级地段 一级地段 一级地段 乡镇临街底营业门面 15 12 10 6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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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促进和谐纳雍的建设,根据《毕节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暂行)》(毕署通〔2008〕37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纳雍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二条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低水平、广覆盖,合理确定筹资标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重点保障城镇居民住院和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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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健,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职工生育保险实施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一条城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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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为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我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和《纳雍县廉租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申请条件及受理程序(一)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家庭成员须持有我县城镇常住居民户口;2、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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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做好我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确保农村移民及时足额领取直补到人资金。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移民办关于印发<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企[2007]19号)、《毕节地区财政局毕节地区移民局毕节地区水利局关于印发<毕节地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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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电网建设工程土地征用青苗补偿标准实施细则(试行)

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是全县重点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为满足县域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加快推进纳雍县电网规划建设的步伐,规范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建设中所涉及的工程征地、线路工程占地、青苗、林木损坏等的补偿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关于电网建设工程征地的规定电网建设工程征地是指经审批立项建设的电网建设工程的35kV及以上变电站、10kV开关站建设工程所需用地征用。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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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举报非法采矿行为奖励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采矿行为,鼓励对非法采矿行为的举报,切实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本制度。一、举报范围:(一)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二)停产整顿期间擅自采矿;(三)炸封取缔的非法采煤窝点“死灰复燃”;(四)超层越界采矿;(五)持勘查许可证采矿;(六)其它非法采矿行为。二、举报方式:(一)电话举报;(二)书信举报;(三)当面口头或书面举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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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廉租住房出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住房供应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改善我县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7]29号)、参照《贵州省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黔府发[2008]33号)、《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廉租住房出售的指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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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廉租住房管理暂行规定

为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建立健全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合理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第二条纳雍县建设局(房改办)是纳雍县廉租住房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纳雍县廉租住房的具体实施方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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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考核奖惩办法

为加快推进我县煤矿瓦斯治理,全面落实《纳雍县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十一五”后三年规划(2008年-2010年)》,达到有效防范和遏制瓦斯事故、实现瓦斯利用目标,结合省、地有关考核规定,制定本办法。一、考核依据(一)省、地下达给我县的煤矿瓦斯事故、瓦斯抽采、瓦斯综合利用指标。(二)地、县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十一五”后三年规划。二、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办法,基本分100分。考评得分=定量目标得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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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煤炭产量税费监控系统及税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贵州省煤炭经营管理办法》、《贵州省煤炭企业煤炭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5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全省主要产煤区煤炭税收征管协税护税机制的意见》(黔府办发[2009]17号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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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农村供水工程的后续管理,保证建成项目的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由水利部门组织实施的农村供水工程。第三条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加强对本辖区内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供水工程设施的义务,并有权阻止、检举破坏农村供水工程设施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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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 为搞好农村危房改造,加强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制,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廉洁高效、公正透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实行首长负责制。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申报、审核和行使管理职权的村、乡镇、县直主管单位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及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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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纳雍电网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电网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抢抓国家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机遇,进一步加快全县电网规划建设,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十一五”电网规划建设任务,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县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电网规划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快电网规划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县电网规划建设得到健康快速发展,有力地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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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为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和工作情况交流,促进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着力推进政务信息工作信息是科学管理的前提,是“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重要途径,也是领导科学决策的基础和依据。政务信息工作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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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工作规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高政府依法决策的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县政府法律顾问组是县政府非常设的法律咨询机构,成员由县政府根据处理法律政务的需要,从县内聘请法律方面的理论和实务工作者五人组成。其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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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

一、基本情况(一)自然经济及学前教育。纳雍县地处黔西北地区,总面积2448平方公里,辖25个乡(镇),510个行政村、居委会,(有10个少数民族乡,9个乡级镇)。居住着汉、苗、彝、白、布依、仡佬等19个民族,少数民族占人口总数的49.5%,很多村寨皆为多种民族杂居。全县大多数乡(镇)地理环境复杂;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村民多以种养殖为主,经济收入较低。国家西部大开发,全县经济社会得到了长足发展,幼儿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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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积极促进民办教育快速发展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积极促进我县民办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形成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民办教育的发展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发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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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整合资源力度切实改善洪家渡库区移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意见

为促进洪家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帮助洪家渡库区移民脱贫致富,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整合省内资源、优先改善库区和移民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努力构建和谐库区的要求及十届省委常委第4次会议提出的“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通过项目倾斜、资金投入、就业培训、劳务输出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移民后期扶持的力度”的意见和行署《关于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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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全县职业教育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06]24号)、毕业地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2004-2010年教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及纳雍县“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纳”和“人才强县”战略,适应推进全县工业化、城镇化及农业产业化进程对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 详情>>

纳雍县 纳雍 雍县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关于 加快 发展 全县 职业教育 职业 业教 教育 意见


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深化初中教育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初中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全县初中教育的均衡发展。根据2007年《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关于加快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共纳雍县委、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纳雍教育“十一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全县初中教育概况全县“普九”工作已于2004年顺利通过省人民政府的评估验收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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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现就如何做好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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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纳雍县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建设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明确提出的“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要求,全面开展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有效地推进农村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努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状况,进一步提升农村火灾防控能力。现结合我县农村消防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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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规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效率,充分体现“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和执行环节分离。最大限度地节约政府采购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和省、地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我县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相关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抓好政府采购项目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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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教育发展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快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实现我县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全县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形势(一)高中教育资源不足。全县有高级中学1所,完全中学9所,现有高中在校生7635人,有高中教师377人,按照省的编制标准,教师缺额较大;按照高中生均用房的标准,教学用房严重不足;高中学生图书储存290023册,按照高中生均图书的标准,尚缺图书58886册。全县高中教学设备、仪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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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纳雍县生猪定点(进点)屠宰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关于加强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管理的紧急通知》(商运发[2007]417号)和黔商发[2007]139号、毕署办通[2007]2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国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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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纳雍县通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根据中央、省、地通村公路建设的有关精神,为加快我县通村公路建设步伐,现对我县的通村公路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建设通村公路的意义通村公路建设是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和支农惠农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村公路建设作为交通行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必须服务和服从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在全面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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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为全面推进我县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有效保护耕地和节约能源,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06〕27号)、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经贸委《关于印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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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煤矿瓦斯治理责任制

一、全县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二、县人民政府是煤矿瓦斯治理的监管主体,对全县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进行综合领导,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国家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一)按照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的要求,制定煤矿瓦斯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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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实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暂行办法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国发〔2004〕15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黔府办发〔2005〕51号)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我县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他们的生活不低于当地人民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结合纳雍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是指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随着当地经济发展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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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水利局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为充分调动水利局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促进全县水利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项目建设过程工程技术人员职责(一)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工程技术人员职责:1、必须实地确定拟取水源的最枯流量、最大流量,正确选定拟建项目的设计取水流量。2、认真开展项目点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调查,确保调查内容全面真实。3、制作设计方案时,在资金、技术许可前提下,应尽量覆盖项目区域,不得出现受益区的死角死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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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和增强我县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能及时、有效地实施救助,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地质环境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一、总则(一)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主要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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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维护土地管理秩序,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力和工作人员行为,将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落到实处,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我县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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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县城新区首期征地范围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为推动纳雍县城新区征地拆迁工作,依法保护新区征地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已公布实施的《纳雍县县城新区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方案》,结合新区建设实际,制定本细则。一、新区房屋拆迁管理(一)新区房屋的拆迁主管机关是县建设局,负责新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管理和监督,并接受县人民政府、执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新区的征地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征用、统一收储,垄断土地一级市场 详情>>

纳雍县 纳雍 雍县 县城 新区 首期 征地 范围 房屋拆迁 房屋 屋拆 拆迁 补偿 安置 实施细则 实施 施细 细则


纳雍县县乡可视电话会议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化建设,保证县乡可视电话会议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建立以“政府主导,电信配合”的会议系统运作模式,根据纳雍县人民政府与贵州省电信有限责任公司纳雍县分公司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人员配置及职责第二条 各乡镇必需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纳雍县县乡可视电话会议工作,并安排两名专兼职人员作为现场操作及维护人员,负责本乡镇可视电话会议设备 详情>>

纳雍县 纳雍 雍县 县乡 可视电话 可视 视电 电话 会议系统 会议 议系 系统 管理办法 管理 理办 办法


纳雍县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燃放烟花爆竹,维护和谐的社会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第三条在本县县城区域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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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乡镇船舶建造备案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严把乡镇船舶运输准入关,淘汰低标准、低质量船舶,提高乡镇船舶航行安全性、可靠性,预防和控制发生水上运输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乡镇船舶是指涉水乡镇、村、村民用于农业生产、生活,在本辖区或相邻乡镇、村之间航行,不参加社会营业性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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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行政复议调解规定

为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建设“法治纳雍”、构建“和谐纳雍”中的作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推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基本涵义本规定所称行政复议调解,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不违背法律和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基础上,积极进行协调和说服教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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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行政复议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的程序,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接待登记制度(一)对申请行政复议人员,由法制办指定人员接待,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必须进行登记,并出具《行政复议材料收取凭证》给申请人。(二)对不属行政复议申请范围的事项或者不属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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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行为,加强对行政服务机关的监督,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贵州省行政服务监督和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审批,是指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审批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或确立其主体资格、特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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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行政事业单位依申请公开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通知》(黔党办发[2005]12号)及地委、行署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行政事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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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各级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许可案卷,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规定,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分为合法性标准、规范性标准、立卷归档标准和附则四部分。合法性标准合法性标准是指行政许可案卷必须符合主体合法、许可事项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合法和程序合法等四个标准。一、主体合法(一)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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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行政执法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贵州省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评议考核规定》、《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订本标准。一、实施行政许可的执法标准(一)实施行政许可法的主体合法1、各执法主体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不得超越职权。2、执法主体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可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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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烟水配套工程运行管护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解决烟水配套工程后续管护问题,确保工程项目正常运行,长久发挥效益,根据《毕节地区烟水配套工程运行管护暂行规定》,结合纳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烟水配套工程是指各乡(镇)在规划烟区内组织实施并经烟草、水利、发改等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农户自用和以村民小组、村或乡(镇)为产权单位的水池水窖和共用引水、提灌工程。第三条烟水配套工程项目的运行管护暂时以财政补贴为主,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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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雍熙风景区

雍熙镇是纳雍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境内旅游资源丰富,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背景,拥有纳雍宾馆、良源大酒店、金雍大酒店三家定点旅游饭店,是纳雍县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雍熙中心景区已被县委、县政府列为全县四大重点景区之一,主要以雍熙公园为核心,向外辐射,包括大海坝、老凹仲鱼洞河等景区。雍熙公园是我们游览的第一站,它俗称“山王庙”或“猴子岩”,因其庙会、动物山群集中而闻名。它位于县城北面,距离新广场不到1公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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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炸封非法采矿窝点所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暂行)

在有效预防和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同时,为防止炸封非法采矿窝点所用民爆物品出现被盗、丢失、流失及发生涉爆事故等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就各乡镇炸封非法采矿窝点所用民爆物品的申购、运输、储存、领取、使用等环节作如下规定:一、各乡镇炸封非法采矿窝点所用民爆物品的申购,由相应代购的合法矿井用该矿民爆物品使用手续按日常申购的程序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理,申购表上要注明用于炸封非法采矿窝点。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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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奖惩机制,根据中办发[2005]12号和黔党办发[2005]12号文件以及《贵州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纳雍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严格执行《贵州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着眼于促进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的落实,坚持实事求是、奖惩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纳入各级行政机关目标管理,作为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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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政务公开评议制度

第一条 为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通知》(黔党办发[2005]12号)及地委、行署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评议对象: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供水、供电、公交、通信等公用事业单位。第三条 评议内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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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纳雍县纪委纳雍县监察局信访代访办理办法(试行)

为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更加畅通信访渠道,有效地遏制越级访、集体访、多头访、无序访势头,进一步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根据《信访条例》、《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代访制度,即信访代理制度,就是对群众反映信访问题的处理权限,超过了本级政府或部门的职权范围,由乡(镇)或部门指派信访代访员代表信访群众向有关部门依法有序反映情 详情>>

中共 纳雍县 纳雍 雍县 纪委 纳雍县 纳雍 雍县 监察局 监察 察局 信访 代访 办理 办法 试行


中共纳雍县委办公室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变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规定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工作部门:为切实转变我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促进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解决问题。提高领导干部对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掌握和应用能力,对工作发展变化的应变能力,对事物发展变化的判断和决策能力。使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全县工作水平上台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本规定: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重要性和必 详情>>

中共 纳雍县 纳雍 雍县 办公 纳雍县 纳雍 雍县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办公室 办公 公室 关于 转变 党政领导 党政 政领 领导 干部工作 干部 部工 工作 作风 深入 基层 调查研究 调查 查研 研究 规定


中共纳雍县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发〔2007〕1号)和《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对发展现代农业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 详情>>

中共 纳雍 县委 纳雍县 纳雍 雍县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关于 积极 发展 现代农业 现代 代农 农业 扎实 推进 社会主义 社会 会主 主义 农村 建设 实施 意见


中共纳雍县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禁大操大办酒席的有关规定(试行)

近年来,我县出现了借婚丧嫁娶、满月、寿诞、生日、乔迁新居、子女升学、脱白、参军等事宜滥发请帖、大操大办、相互攀比、铺张浪费和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风气,影响了正常工作和生产生活秩序,加重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经济负担,扭曲了正常的人际关系,败坏了社会风气,甚至滋生了腐败。少数党员干部不顾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对此,人民群众极为不满,反映强烈,深恶痛绝。为有效遏制这一不良势头,及时刹住这股 详情>>

中共 纳雍 县委 纳雍县 纳雍 雍县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关于 加强 党员 领导干部 领导 导干 干部 廉洁自律 廉洁 洁自 自律 严禁 大操大办 大操 操大 大办 酒席 有关 规定 试行


中共纳雍县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工作部门: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通过各级各部门多年的努力,取得了长足进展,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人口素质得到有效提高,从原来的计划生育承包集团管理模式过渡到现在的包村包组帮户责任制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成效明显,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一年上一个台阶,这充分说明包村包组帮户责任制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管理是成功的。但通过三年的具体运作,有的乡镇在指导、督促、检查方面的工作越来越 详情>>

中共 纳雍 县委 纳雍县 纳雍 雍县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加强 村级 人口 计划生育 计划 划生 生育 工作 意见


纳雍县

纳雍县位于贵州省西北部、毕节地区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04°55′40″—105°38′04″,北纬26°30′16″—27°05′54″,因县南有一纳雍河,即以纳雍为县名(亦取纳民雍熙之意)。境内有吊水岩风景名胜区、雍熙风景区、大海坝景区、总溪河风景名胜区等景点。中文名称:纳雍县外文名称:NaYong行政区类别:县所属地区:中国贵州电话区号:0855人口:81.82万人(2006年)著名景点:过 详情>>

纳雍县 纳雍 雍县


纳雍县“3个30万亩”退耕还林还茶还草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搞好我县“3个30万亩”工程建设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茶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地委行署《关于大力推进特色林果产业发展促进生态建设和农民增收的意见》,县委县政府《关于切实抓好“3个30万亩”工程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3个30万亩”工程建 详情>>

纳雍县 纳雍 雍县 30 万亩 退耕还林 退耕 耕还 还林 还茶 还草 工程 管理办法 管理 理办 办法


纳雍县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管理意见

纳雍县现有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职工6566人,在专任教师中:幼儿园53人,小学3775人,初中1790人,高中391人,职高36人。要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教师数量还有一定的缺额。从教师学历结构看: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高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83%、92.7%、94.2%、79.8%、38.9%;幼教、小学专科率为18.6%,初中本科率为20.1%、高中研究生率为0.008%。教师学历合格 详情>>

纳雍县 纳雍 雍县 关于 加强 师资队伍 师资 资队 队伍 建设管理 建设 设管 管理 意见


纳雍县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

为了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学校财产安全、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 详情>>

纳雍县 纳雍 雍县 关于 加强 中小学 中小 小学 幼儿园 幼儿 儿园 安全管理 安全 全管 管理 周边 环境 综合治理 综合 合治 治理 实施 意见


纳雍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强化全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鼓励教师将主要精力放在教育教学工作上并取得更大成绩,根据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详情>>

纳雍县 纳雍 雍县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加强 改进 师德 师风 建设 实施 意见


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共八章五十三条。分为总则、组织领导、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和解决标准、项目申报和审批、资金筹措与管理、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建后管理等做出了具体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解决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农民的生存生活条件,省政府及地委、行署要求纳雍县在“十一五”期内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让全县广大农村饮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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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使政府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履行行政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结合纳雍实际,制定本规则。总则一、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使政府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履行行政职能,进一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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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小学教育发展的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加快小学教育改革步伐,全面提升小学教育水平,促进小学教育持续、健康、均衡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该意见于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发布。一、全县小学教育发展面临的形势二、发展目标三、工作措施((一)加大工作力度,努力规范学校管理(二)采取可行措施,严格教育教学管理(三)严明工作纪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四)明确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学生管理)一、全县小学教育发展面临的形势全县现有 详情>>

纳雍县 纳雍 雍县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关于 促进 小学 教育发展 教育 育发 发展 意见


纳雍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特编制《纳雍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纳雍县人民政府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规定获得相关信息。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县人民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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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乡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协调、整合部门力量,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09〕3号)、《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毕署办通〔2008〕188号)等文件精神,制订纳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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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实施意见

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改进和完善乡镇管理体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毕节地区纳雍县乡镇机构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省编发200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我县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一、乡镇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农村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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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计划管理第四章建设管理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六章检查验收第七章建后管护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管理办法》、《贵州省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关于加快推进石漠化综合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毕节地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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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

为切实保障退出现役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以下简称残疾军人)的医疗待遇,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和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2005199号)精神,结合纳雍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残疾军人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全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宜参照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和执行,并在此基础上享受残疾军人医疗补助。二、有工作单 详情>>

纳雍县 纳雍 雍县 一至 六级 残疾 军人 医疗 保障 实施 办法


纳雍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为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饮用水源突发事件的危害,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饮用水源安全与保护优先”的原则,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在属地管理为主、乡(镇)人民政府对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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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大对投资企业的服务与保护力度,吸引更多投资者以资金、技术、人才和现代化管理经验等形式投资纳雍、建设纳雍,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纳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大对投资企业的服务与保护力度,吸引更多投资者以资金、技术、人才和现代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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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纳雍县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城建设的意见

为加快纳雍县城建设步伐,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改善旧城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充分发挥县城的凝聚、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全县城镇化战略的实施,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县城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快县城建设有利于拉大城市框架,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和提升城市品位。根据《纳雍县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县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北改南拓、东西推进”的发展战略,即北部改造县城老城区,南部 详情>>

中共 纳雍 县委 纳雍县 纳雍 雍县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关于 加快 县城 建设 意见


中共纳雍县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的意见

为了深化综合改革,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推动我县人口控制工作又快又好地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地委、行署要求,按照“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二十字方针,结合纳雍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快新机制建设步伐,全面推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又快又好发展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 详情>>

中共 纳雍 县委 纳雍县 纳雍 雍县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关于 加强 人口 计划生育 计划 划生 生育 工作 新机制 新机 机制 建设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