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
【词目】假冒伪劣 【读音】jiǎ mào wěi liè 【释义】以假充真,伪造劣质。指产品或商品冒用其它牌名进行伪造,或质量低劣。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 【示例】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严厉打击。 详情>>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7号),2012年2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2012〕11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意见》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刑事司法打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建立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加快诚信体系建 详情>>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 建省 省人 人民 民政 政府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做好 打击 侵犯 知识产权 知识 识产 产权 制售 假冒伪劣 假冒 冒伪 伪劣 商品 工作 意见
关于调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时间的通知
内容概述基本内容内容概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确保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结束时间的通知》(国办函〔2011〕21号)要求,现将打击侵犯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结束时间由2011年3月底调整为2011年6月底,对《关于贯彻落实打 详情>>关于 调整 打击 侵犯 知识产权 知识 识产 产权 制售 假冒伪劣 假冒 冒伪 伪劣 商品 专项 行动 工作 时间 通知
(试行)第一条为奖励举报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功人员,规范举报奖励制度,根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和国家财政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举报有功人员,是指以书面、电话或其他形式向全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举报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活动,且举报情况经质监部门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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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发〔2012〕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12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2012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2012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 详情>>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 务院 院办 办公 公厅 关于 印发 2012 全国 打击 侵犯 知识产权 知识 识产 产权 制售 假冒伪劣 假冒 冒伪 伪劣 商品 工作 要点 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国务院部署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专项行 详情>>国务院 国务 务院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做好 打击 侵犯 知识产权 知识 识产 产权 制售 假冒伪劣 假冒 冒伪 伪劣 商品 工作 意见
【词目】假冒伪劣【读音】jiǎmàowěiliè【释义】以假充真,伪造劣质。指产品或商品冒用其它牌名进行伪造,或质量低劣。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示例】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严厉打击。 详情>>
图书信息内容简介图书信息作 者:刘明祥,康均心著丛书名: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ISBN:9787307030442出版时间:2000-12-01版 次:1页 数:346装 帧:平装开 本:32开所属分类:图书>法律>犯罪学内容简介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是许多国家市场经济早期发展阶段出现过的一种社会现象,是市场经济发育不够成熟阶段的一个怪胎。人类与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作斗争已经有了一二百年的历史, 详情>>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条例全文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9月29日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2000年12月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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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的通知财行〔2001〕1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制度,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制定了《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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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详细条款基本信息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2号:2001年8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查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规定〉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详细条款第一条 为了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保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详情>>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 蒙古 古自 自治 治区 查处 生产 销售 假冒伪劣 假冒 冒伪 伪劣 商品 行为 规定
领导小组简介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二、领导小组的组成三、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设置领导小组简介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国务院决定成立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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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工作机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统一组织领导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组成人员组 长:甘 霖 副省长副组长:李家国 省政府副秘书长谢开华 商务厅厅长黄 峰 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成 员 详情>>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 川省 省人 人民 民政 政府 办公厅 办公 公厅 关于 成立 全省 打击 侵犯 知识产权 知识 识产 产权 制售 假冒伪劣 假冒 冒伪 伪劣 商品 工作 领导 小组 通知
《武汉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经1995年1月6日武汉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1995年3月31日湖北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批准;根据2010年9月15日武汉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9日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2次修正。该《条例》分总则、生产者的责任和义务、销售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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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省【失效日期】【颁布单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日期】1992.11.17【时效性】有效【实施日期】1992.11.17【正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查处范围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保护国家、企业和其他生产、经销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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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由广东省人大于2010年7月23日修改颁布实施,共计三十四条。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已修正)【颁布单位】广东省人大【颁布日期】1999年9月24日【实施日期】1999年11月1日【修改日期】2010年7月23日第一条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 详情>>
广东省 广东 东省 查处 生产销售 生产 产销 销售 假冒伪劣 假冒 冒伪 伪劣 商品 违法 行为 条例
《广州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共六章、四十二条(含附则),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为禁止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与流通,保障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凡在该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生产、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章总则第一条为禁止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与流通,保障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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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二、工作任务和分工三、工作要求四、时间安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近年来,在党 详情>>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 务院 院办 办公 公厅 关于 印发 打击 侵犯 知识产权 知识 识产 产权 制售 假冒伪劣 假冒 冒伪 伪劣 商品 专项 行动 方案 通知
定义标准定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定义,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标准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了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2)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3)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4)假冒 详情>>
基本信息内容介绍基本信息作者:《假冒伪劣农机产品表现形式与判断方法的研究》课题组编出版社: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日期:2005-10ISBN:780167843版次:1包装:平装开本:32开页数:110页字数:100000千印张:1次内容介绍经过十多年的农机打假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改善了农机市场秩序,保护了农机消费者的利益。但是,需要进行系统的综合治理,需要在继续加 详情>>
假冒伪劣 假冒 冒伪 伪劣 农机 产品 表现 形式 判断 方法
假冒伪劣商品(Fakeandshoddygoods)是指那些含有一种或多种可以导致普通大众误认的不真实因素的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可以分为假冒商品和劣质商品两种类型。假冒伪劣商品是假冒伪劣的物质产品,不包括精神产品。其特征是:具有不真实性因素和社会危害性。什么是假冒伪劣商品(1.假冒商品2.伪劣商品:)假冒商品和伪劣商品的区别和联系常见的假冒伪劣商品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二、坑农害农,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四 详情>>
条例信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者、销售者、相关者的责任第三章监督与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条例信息(1998年7月31日昆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8年11月27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根据2002年9月18日昆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昆明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的决定》修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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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医疗及药品市场秩序,遏制和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专项执法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使我县医疗及药品市场秩序沿着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道路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卫生放心的就医环境。重点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详情>>
余庆县 余庆 庆县 打击 非法 行医 销售 假冒伪劣 假冒 冒伪 伪劣 药品 专项 行动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