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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查询结果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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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耐火材料生产销售

湖南省衡阳市耐火材料生产销售厂,是湖南省衡阳市大型耐火材料生产厂子之一。厂子产品竭力为冶金.有色.建材.化工.轻工等行业服务。厂子地处衡常省道,交通十分便利.厂子所在村是衡阳市有名的耐火材料生产地,矿产资源十分丰富.产品具有产量大,种类多,质量好,耐高温的特点.厂子采取“高质量,低价格,多品种”的销售方法,在广大客户心目中留下了“货优价廉服务佳”的独特的形象.产品广泛应用于焦炉、玻璃窑炉、高炉热风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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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条例全文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9月29日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2000年12月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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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南蔬菜生产销售一体化

项目名称:京南蔬菜生产销售一体化项目建立有利条件:固安位于京、津、保金三角腹地,处在大北京经济圈中心地带。路程较近,运费减少特点,这里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便捷发达的交通优势、丰富的资源优势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了无限商机。肥沃的土壤:特色农业方兴未艾,以绿色蔬菜为重点,建设北京绿色食品供应基地和首都后花园。蔬菜产业,以绿色无公害为产品定位,引导农民改进种植模式,推广生态环保型温室结构,推广无公害栽培技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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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是指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的医疗器材、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卫生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但在司法实践中,该罪屡禁不止,往往与一些医疗机构和个人为了单纯追求经济利益,低价购买劣质医疗器材及医用卫生材料有很大关系。鉴于此,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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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调味品生产销售管理实施办法

唐山市调味品生产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政府令〔2006〕第1号《唐山市调味品生产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06年4月14日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市长:张耀华二ΟΟ六年四月十九日唐山市调味品生产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调味品生产和销售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河北省调味品生产销售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调味品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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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罪名适用指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图书信息作者简介内容简介目录图书信息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第1版(2007年12月1日)丛书名:中国法律适用文库平装:683页正文语种:简体中文开本:16ISBN:9787811099171,7811099179条形码:9787811099171尺寸:23.6x16.8x2.8cm重量:862g作者简介熊选国,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湖南澧县人,中共党员,1991年8月参加工作,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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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由广东省人大于2010年7月23日修改颁布实施,共计三十四条。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已修正)【颁布单位】广东省人大【颁布日期】1999年9月24日【实施日期】1999年11月1日【修改日期】2010年7月23日第一条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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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

2007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这份被群众称为“限塑令”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由来内容实施影响厂家商家(超市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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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行为。概念构成(客体要件构成标准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犯罪认定(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界限)责任处罚注意事项概念构成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即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食品是人们最常用的生活必需品,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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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药品监管秩序和人的健康权利。二、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至于所生产、销售的假药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在所不问。因为只要生产、销售了假药,就会破坏国家的药品监管秩序。如果生产、销售的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则是本罪法定刑升格的条件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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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劣药罪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劣药是指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的;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超过有效期的;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二)客观要件(三)主体要件(四)主观要件)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二)本罪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界限(三)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处罚相关法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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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行为。(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篇.第三章.第一节(140条~150条)概念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二)客观要件(三)主体要件(四)主观要件)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是否并罚(三)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处罚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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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违反国家关于工农业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药品及其他商品的质量管理法规,在产品中参杂、参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行为。基本概念(定义两种涵义)伪劣商品的界定(伪劣商品与假冒商品伪劣商品与正品)罪名构成特征(犯罪主体特征犯罪主观方面特征犯罪客体特征犯罪客观方面特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罪名犯罪主要因素(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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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概念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认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刑事责任法条司法解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概念根据现行刑法第144条的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违反我国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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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罪名适用指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参见:刑法罪名适用指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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