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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工作”查询结果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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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征兵工作规定

综述总则综述1995年12月20日成都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1996年4月16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国防建设,保障兵员质量和征集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户籍在本市的公民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第三条 保卫祖 详情>>

成都市 成都 都市 征兵工作 征兵 兵工 工作 规定


赤水市人民政府赤水市人民武装部关于调整赤水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因人员变动,市人民政府、市人武部决定对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张集智市人民政府市长常务副组长:汪洪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余建波市人武部部长李俊义市人武部政委严国锋市人武部副部长成员:何汝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任明高市监察局局长廖晓波市财政局局长陈小猛市公安局局长何健市民政局局长王学平市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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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人民政府赤水市人民武装部关于调整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因人员变动,经市人民政府、市人武部决定对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张集智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汪洪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余建波市人武部部长李明书市人武部政委严国锋市人武部副部长成员:蔡春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任明高市监察局局长廖晓波市财政局局长陈小猛市公安局局长何健市民政局局长王学平市交通局局长王学黔市 详情>>

赤水市 赤水 水市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赤水市 赤水 水市 人民武装部 人民 民武 武装 装部 关于 调整 征兵工作 征兵 兵工 工作 领导 小组 成员 通知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道真自治人民武装部关于调整县征兵工作领小导组部分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因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研究,报县委同意,决定对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其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组长:江朝伦(县人民政府县长)副组长:熊祖模(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文翥(县人民武装部部长)曾长国(县人民武装部政委)成员:王建雄(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雷后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姚跃(县国防教育办公室副主任)张双权(县财 详情>>

道真 自治县 自治 治县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道真 自治 人民武装部 人民 民武 武装 装部 关于 调整 征兵工作 征兵 兵工 工作 领小 小导 导组 部分 成员 通知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道真自治县人民武装部关于表彰2001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在2001年度冬季征兵工作中,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工作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军分区和县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征兵命令》,认真落实征兵工作责任制,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我县的新兵征集任务,涌现出了一批征兵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搞好征兵工作,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决定对2001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20 详情>>

道真 自治县 自治 治县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道真 自治县 自治 治县 人民武装部 人民 民武 武装 装部 关于 表彰 2001 年度 征兵工作 征兵 兵工 工作 先进 单位 个人 通报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道真自治县人民武装部关于表彰2003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在2003年度冬季征兵工作中,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征兵工作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军分区和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征兵命令》,认真落实征兵工作责任制,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我县的新兵征集任务,涌现出了一批征兵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搞好征兵工作,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决定对2003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一 详情>>

道真 自治县 自治 治县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道真 自治县 自治 治县 人民武装部 人民 民武 武装 装部 关于 表彰 2003 年度 征兵工作 征兵 兵工 工作 先进 单位 个人 通报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道真自治县人民武装部关于表彰2004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在2004年度冬季征兵工作中,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征兵工作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军分区和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征兵命令》,认真落实征兵工作责任制,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我县的新兵征集任务,涌现出了一批征兵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搞好征兵工作,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决定对2004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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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道真自治县人民武装部关于表彰2005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在2005年度冬季征兵工作中,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征兵工作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军分区和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征兵命令》,认真落实征兵工作责任制,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我县的新兵征集任务,涌现出了一批征兵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搞好征兵工作,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决定对2005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一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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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道真自治县人民武装部关于表彰2007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2007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征兵工作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县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征兵指示,认真落实征兵工作责任制,圆满完成了上级赋予我县的新兵征集任务,在征兵工作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搞好征兵工作,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决定对2007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一、先进单位玉溪镇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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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道真自治县人民武装部关于表彰2008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在2008年度冬季征兵工作中,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征兵工作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县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征兵指示,认真落实征兵工作责任制,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我县的新兵征集任务,涌现出一批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决定对2008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一、先进单位(6个):玉溪镇人民政府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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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道真自治县人民武装部关于调整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因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研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决定对原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江朝伦(县人民政府代县长)副组长:熊祖模(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孙传富(县人民武装部部长)曾长国(县人民武装部政委)成员:王建雄(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吴忠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牟大权(县国防教育办公室副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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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道真自治县人民武装部关于调整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切实加强对我县2002年度冬季征兵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决定对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徐飞(县人民政府县长)副组长:刘江年(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陈正雄(县人民武装部部长)骆方永(县人民武装部政委)周权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龚明礼(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成员:樊建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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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道真自治县人民武装部关于调整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武装部,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因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研究,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决定对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其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江朝伦(县人民政府县长)副组长:熊祖模(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文翥(县人民武装部部长)曾长国(县人民武装部政委)王建雄(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成员:雷后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韩文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双权(县财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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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道真自治县人民武装部关于切实做好二○○八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圆满完成上级下达我县2008年冬季征兵工作任务,确保征集新兵质量,向部队输送合格兵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上级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我县2008年冬季征兵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征兵工作条例》为依据,以提高兵员质量为核心,以加强征兵工作的“三化一廉”建设为重点,以全面贯彻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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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

(1990年1月7日广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5年5月26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第一条为保障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兵员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征兵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征兵工作是加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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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征兵工作条例

法规信息贵州省征兵工作条例法规信息【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贵州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时间】1995-09-27【实施时间】1995-09-27【内容分类】省级地方法规【标 题】贵州省征兵工作条例贵州省征兵工作条例(1995年9月22日贵州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1995年9月27日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根据2004年8月2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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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征兵工作实施办法

1996年8月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1997年12月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第120号令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本市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和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下同)、事业 详情>>

杭州市 杭州 州市 征兵工作 征兵 兵工 工作 实施 办法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新公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征兵工作,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征兵工作,建立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常态化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策措施,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征兵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公安、卫生、民政、财政、 详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黑龙 龙江 江省 省人 人民 民政 政府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做好 形势 征兵工作 征兵 兵工 工作 意见


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

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三章兵役登记第四章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第五章审定、交接新兵和接收退兵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1995年9月26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2004年4月1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防建设,保障征兵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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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征兵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兵役登记第三章 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第四章 审定新兵第五章 交接和运送新兵第六章 接收退兵第七章 优待措施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九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做好征兵工作,保证兵员质量和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平时的征兵工作。战时的征兵工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 详情>>

湖南省 湖南 南省 征兵工作 征兵 兵工 工作 条例


江西省征兵工作条例

基本信息条例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兵役登记第三章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和新兵审定第四章交接、运输新兵和接受退兵第五章优待和安置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基本信息条例名称:江西省征兵工作条例通过时间:1997年8月15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30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条例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征兵工作管理,确保兵员数量质量,加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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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

(1995年8月9日宁波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95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自1995年10月16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国防建设,保障本市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和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浙江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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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征兵工作条例

《青海省征兵工作条例》经2000年5月26日青海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2000年5月26日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公布;根据2010年5月27日青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2010年5月27日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公布的《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该《条例》分总则,机构和职责,兵役登记,体格检查、政治审 详情>>

青海省 青海 海省 征兵工作 征兵 兵工 工作 条例


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中枢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圆满完成今冬征集任务,经研究,决定对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如下:组长:娄冰(市政府市长)副组长:黄国宏(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胡静(市公安局局长)梁建林(市人武部部长)肖宁舟(市人武部政委)成员:程晓秋(市政府办主任)王中祥(市人武部副部长兼军事科长)袁帝坤(公安局副局长)杨水方(市卫生局局长)陈光胜(市监察局局长 详情>>

仁怀市 仁怀 怀市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办公室 办公 公室 关于 调整 征兵工作 征兵 兵工 工作 领导 小组 通知


仁怀市人民政府仁怀市人民武装部关于表彰2006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中枢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2006年度我市征兵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遵义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执行征兵命令,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这的征兵工作任务,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推动今年的征兵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武装部研究决定,对下列单位予以通报表彰:中枢街道办事处茅台镇人民政府长岗镇人民政府大坝镇人民政府三合镇人民政府高大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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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三章平时准备第四章体格检查第五章政治审查第六章审定新兵第七章新兵交接和运输第八章退兵处理第九章优待第十章兵役征集经费第十一章奖励与惩处第十二章附则(2003年9月1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49-1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布的《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四川省行政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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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习水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表彰2007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武装部,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在2007年征兵工作中,全县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兵役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市、县征兵命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配合,严格落实征兵工作责任制,严肃征兵纪律,狠抓兵员质量,圆满完成了上级赋予的新兵征集任务,并涌现出一批征兵工作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搞好我县征兵工作。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决定,对以 详情>>

习水县 习水 水县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办公室 办公 公室 习水县 习水 水县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征兵 办公室 办公 公室 关于 表彰 2007 年度 征兵工作 征兵 兵工 工作 先进 单位 通报


习水县人民政府习水县人民武装部关于调整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有关工作部门: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研究,决定调整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 长:曾 瑜(县人民政府县长)副组长:陈 钊(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将德华(县人民武装部部长)陈志乐(县人民武装部政委)成 员:杨锡平(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兼军事科科长)陈黔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叶晓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袁开寿 详情>>

习水县 习水 水县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习水县 习水 水县 人民武装部 人民 民武 武装 装部 关于 调整 征兵工作 征兵 兵工 工作 领导 小组 成员 通知


云南省征兵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发布的《征兵工作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具有本省户籍的公民,均应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征兵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是全社会的责任。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征兵工作的领导。征兵工作经费,列入同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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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征兵工作条例

一、概述二、内容(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第三章 兵役登记第四章 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和审定新兵第五章 交接、运送新兵和接收退兵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第七章 附则)一、概述安徽省征兵工作条例是1999年10月15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自1999年10月20日起施行。二、内容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防建设,保障征兵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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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征兵工作条例

《北京市征兵工作条例》(2003年5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是为了加强国防建设,保障征兵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条例,适用于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兵役登记第三章体格检查第四章政治审查第五章审定、交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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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

基本信息条例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兵役登记第三章体格检查与政治审查第四章审定兵员、交接输送与退兵第五章优待和安置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基本信息条例名称: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通过时间:2010年3月26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条例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征兵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兵员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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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征兵工作办法

为搞好新兵征集工作,确保兵员质量,促进国防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陕西省征兵工作办法》。该《办法》于1994年9月23日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5号发布;根据2012年2月2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55号公布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决定》修订。《办法》分总则、机构与职责、兵役登记、政治审查与审批定兵、交接新兵与接收退兵、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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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

《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共八章、四十六条(含附则),自1994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为了保障上海市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和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制定的,适用于该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公民。第一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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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

《浙江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1990年11月16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90年11月19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六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家《征兵工作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浙江省实际而制定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兵役登记第三章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和新兵审定第四章交接运送新兵和接收退兵第五章专业技术兵员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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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

《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已于2004年11月11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总结了浙江省征兵工作的一些条例和注意事项和征兵工作中的一些流程,非常明朗化!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兵役登记第三章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第四章审定、交接、运送新兵和接受退兵第五章优待与安置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大学生自愿入伍保留学籍《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已于2004年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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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316号现公布《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征兵工作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二○○一年九月五日征兵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二章 兵役登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章 体格检查(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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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工作条例〔修订〕

《征兵工作条例》1985年10月24日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2001年9月5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修订。《征兵工作条例》对兵役登记、身体检查、政治审查、经费开支,以及新兵的审查、交接、运输、退兵等都做了详细的说明。本《条例》还包括对不执行兵役制度的惩处等。1985年10月2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根据2001年9月5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征兵工作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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