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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共和国”查询结果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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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共和国国旗

新加坡共和国(RepublicofSingapore)国旗由上红下白两个相等的横长方形组成,长与宽之比为3:2。左上角有一弯白色新月和五颗白色五角星。红色代表人类的平等,白色象征纯洁和美德;新月象征国家,五颗星代表国家建立民主、和平、进步、正义和平等的思想。新月和五颗星的组合紧密而有序,象征着新加坡人民的团结和互助的精神。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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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共和国武装部队

概况军衔制度(将官校官尉官准尉官士官士兵)新加坡武装部队有三个组成部分,分为正规军人、现役军人以及战备军人;正规军人指的是职业军人,现役军人指的是16岁到20余岁不等之服役两年强制军役的军人,战备军人指的是从现役中役满退伍,进入十年回营训练周期并能够在一定时间内动员的的后备军人。新加坡军队分陆海空三军,具体数量未知,但是一般认为整体数量在50万以上,但是正规军人和现役军人总数应不超过五万。概况国防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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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7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12月25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署 长盛光祖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正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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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加坡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司法文书的送达第三章调查取证第四章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第五章其他条款第六章最后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加坡共和国(以下称“缔约双方”)为了进一步加强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愿意在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缔结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为此目的,缔约双方议定以下各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司法保护一、缔约一方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在民事和商事方面享有与缔约另一方公民同等的司法保护并且有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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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与新加坡共和国交通部邮政、电信合作的协定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邮政业务第三章:电信业务第四章:其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和新加坡共和国交通部(以下简称双方),为发展和加强两国间的邮电合作一致同意签订本协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1、双方应依照本协定及万国邮政联盟法规(即?法规?)中对双方都适用的条款,处理两国间的邮政业务。如果本协定的条款或本协定的执行与法规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则以后者为准,不得要求任何一方违反所规定的义务行事。2、双方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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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以下各称“缔约一方”),愿为两国间的进一步经济合作,特别是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为一国国民和公司在另一国领土内的投资创造良好的条件,认识到,鼓励和相互保护这类投资将有助于激励国民和公司经营的主动性和增进两国的繁荣,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定义本协定内:一、?投资?一词系指缔约一方根据其法律和法规允许的各种资产,主要是:(一)动产、不动产和其它任何财产权利,如抵押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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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愿意缔结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人的范围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第二条税种范围一、本协定适用于由缔约国一方或其行政区或地方当局对所得征收的所有税收,不论其征收方式如何。二、对全部所得或某项所得征收的税收,包括对来自转让动产或不动产的收益征收的税收以及对资本增值征收的税收,应视为对所得征收的税收。三、本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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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合作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的协议

中国政府新加坡共和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合作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的协议(签订日期1994年2月26日生效日期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为了发展两国间的友好关系,扩大经济技术合作,增进两国人民的友谊,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两国有关机构合作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双方支持中国江苏省苏州市和新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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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以下称为缔约双方),为了加强两国间的友好关系,促进海运合作,提高海运效益,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除文中另有规定者外,在本协定中:1.?缔约任何一方船舶?指悬挂一方国旗,并在一方国家注册的商船。2.?船员?指在缔约任何一方船舶上工作,并从事与船舶操作或保养有关的职责和服务,并持有该方有关主管当局颁发的本协定第八条所指的适当身份证件,并列入该船船员名单的人员。3.?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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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以下称“缔约双方”);希望在尊重平等、互利和主权原则的基础上,促进和加强两国间科学技术合作;确认这种合作能够促进增强两国的友好关系;意识到两国科学技术合作将带来的利益;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缔约双方根据各自国家的法律和规定,促进发展两国在共同感兴趣的所有领域的科学技术合作,并且通过共同协议确定合作的领域和题目。第二条第一条所指的科学技术合作包括:一、互派科学技术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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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成立双边合作联合委员会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愿进一步加强两国之间业已存在的睦邻友好互利合作关系,为落实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二○○二年访问新加坡时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达成以下谅解:第一条双方同意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双边合作联合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委会”)。第二条“联委会”的主要任务是推动两国在高科技、中国西部开发、中国企业“走出去”和人才交流与培训四个重点领域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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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共和国

参见:新加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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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共和国海军部队

新加坡共和国海军部队是一支年轻的军种,现役海军4500人,编成两个舰队。第一舰队为作战舰队,拥有导弹巡逻舰、导弹炮艇和巡逻舰;第三舰队为保障舰队,由支援艇、坦克登陆艇及小型运输艇和民用船只等组成,分别驻扎在布拉尼岛的两个海军基地。由于舰队的不断扩充,海军计划将在东部的樟宜地区修建第三个基地。为了增强其海上威慑能力,新加坡海军计划向瑞典购买“谢尔曼”级潜艇,该型潜艇安装了不依赖空气的推进系统和先进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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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共和国经济贸易法律指南

内容简介目录作 者:蔡磊著丛书名:东南亚国家经济贸易法律研究丛书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ISBN:9787802262904出版时间:2006-06-01版 次:1页 数:532装 帧:平装开 本:16开所属分类:图书>法律>经济法内容简介新加坡是中国的友好近邻,也是东盟的重要成员国。近几年中新贸易迅速发展,双边贸额在我国与东盟国家贸易额中持续居于首位。中新两国在经贸、科技、教育、文化等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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