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澳门文 号:第10/2002号发布日期:2002-4-4执行日期:2002-4-1博彩中介人佣金税项之部分豁免行政长官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五)项及第16/2001号法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经征询行政会的意见,制定本行政法规。第一条博彩中介人佣金税项之部分豁免博彩中介人所收取之佣金或其它报酬之需征税率,给予40%之部分豁免,因而免除责任之适用税率定为3%.第二条豁免期间 详情>>
指死者在遗嘱内,并未完全包括死者所有的遗产。例如死者在遗嘱内只提及物业、现金(包括银行存款)的处理,实质死者还有股票及其它珠宝手饰并未在遗嘱提及,因此,这些未提及的遗产便需要根据无遗嘱继承法处理。 详情>>
博彩 中介人 中介 介人 收取 佣金 其它 报酬 之需 需征 税率 给予 部份 豁免
指死者在遗嘱内,并未完全包括死者所有的遗产。例如死者在遗嘱内只提及物业、现金(包括银行存款)的处理,实质死者还有股票及其它珠宝手饰并未在遗嘱提及,因此,这些未提及的遗产便需要根据无遗嘱继承法处理。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