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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国政府”查询结果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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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关于边界管理制度的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以下称双方),遵循领土和边界不可侵犯的国际法准则,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原则的基础上,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为共同维护并致力于将两国边界建设成为永久和平、世代友好的边界,议定如下:第一章定义第一条本条约使用以下定义:(一)“边界”、“国界”、“边界线”具有相同含义,是指分隔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间领土的界限,及沿该线划分上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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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为促进两国在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就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蒙方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中等学校颁发的高中毕业证书,持有该证书者有资格报考蒙古国的高等学校。第二条蒙方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等专业技术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持该证书者有资格按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水平在蒙古国从事职业活动或报考蒙古国的高等院校。第三条蒙方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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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关于中蒙边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两国之间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和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促进两国经济贸易往来,认为有必要就中蒙边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签订新的协议,以取代一九九一年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蒙边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的协定》,根据一九八八年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蒙边界制度和处理边境问题的条约》和一九八九年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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