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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复审办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复审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复审范围与职责第三章 申请与受理第四章 复审决定第五章 附 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复审办法关于修订印发《药品行政保护复审办法》的通知国药管行保〔2000〕2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为维护药品行政保护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药品行政保护条例》的正确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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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暂行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简称《行政复议法》)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10月1日颁布施行,共计六章二十三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复议组织和职责第三章申请和受理第四章审理第五章决定第六章附则相关介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暂行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 34 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暂行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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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立法程序规定

2002年4月2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2002年4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33号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二章立项(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三章起草(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四章审查(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五章决定与发布(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六章解释与备案(第二十三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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