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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语文”查询结果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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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语文指导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领导机构。1988年2月成立。会址在拉萨。职责:研究决定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指导自治区藏语文教学、科研、编译、出版等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协调各方面力量,督促解决和落实有关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任务;监督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下设办公室、藏语文指导处、藏语文业务处等办事机构。 详情>>

藏语文 藏语 语文 指导 委员会 委员 员会


林芝地区藏语文社会用字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藏语文社会用字,促进藏语文社会用字规范化、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藏语文社会用字,是指面向社会公众使用的藏文字,包括:(一)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牌匾、公章、文件头、信封、证件、会标等藏文用字;(二)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藏文用字;(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 详情>>

林芝地区 林芝 芝地 地区 藏语文 藏语 语文 社会 用字 管理办法 管理 理办 办法


海北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条例

《海北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条例》是由海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发布,主要介绍《海北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条例》的修改决定、修改根据及修改以后的内容发布。条例简介(发文单位:发布日期:执行日期:根据:有关条文作如下修改:)修正公布(修正根据修正内容:)条例简介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海北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条例》的决定发文单位:海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发布日期:2004-3-26执行日期:2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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