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08年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
根据(遵市民政通[2009]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现下拨2008年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38.65万元(具体项目资金见附表),专项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为管好用好此项资金,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乡(镇)必须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严格资金使用和管理,不得截留、挪用,未经批准不得扩大使用范围,确保及时足额兑现。
二、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补助经费的管理使用要公开透明,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补助经费公开、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群众监督。补助标准要根据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困难程度实行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优亲厚友。要主动配合监察、审计部门,加强对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追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严肃处理。
附:2008年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建设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正安县民政局
二OO九年元月十四日
2008年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建设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乡 镇 危房改造户数 补助金额(万元)
土坪镇 52 28.08
和溪镇 52 28.08
凤仪镇 50 27
安场镇 52 28.08
瑞溪镇 50 27.41
合计 256 13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