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
桐府办发〔2009〕1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桐梓县2009年度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
桐梓县2009年度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评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桐梓县委、桐梓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度农业农村工作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桐党发〔2009〕2号),全面完成2009年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各项任务目标,特制定本考核评比办法。
一、考核对象、时间和原则
(一)考核对象:全县24个乡镇。
(二)考核时间:本考核为年度考核,与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主要目标考核同步,在年底进行;对春季、秋季农业生产实行阶段性考评。
(三)考核原则: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评方案力求突出重点导向、公平公正、量化考核、注重绩效、鼓励创新、可操作性强等原则。
二、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及考评组织单位
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考评内容和分值由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建设、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扶贫开发“四大块”工作组成,全年农业农村综合考评总分(1300分)。
(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400分)
1、农村沼气池建设100分,由县农业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评。
2、水利工作120分,由县水利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评。
3、林业生态建设100分,由县林业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评。
4、烟水配套工程建设80分,由县烟办和烟基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评。
(二)产业化建设(400分)
1、方竹产业100分,由县林业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评。
2、畜牧产业100分,由县畜牧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评。
3、蔬菜产业100分,由县农业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评。
4、烤烟产业100分,由县烤烟产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评。
(三)农业综合生产能力(350分)
1、春季农业生产120分,由县农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评。
2、秋季农业生产120分,由县农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评。
3、农业机械化推广管理工作25分,由县农机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评。
4、乡镇自主特色经济发展项目20分,由县农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评。
5、农业“三增” 完成实绩和统计资料上报 30分,由县统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评。
6、农情信息(包括农情数据统计、新农村建设典型、调研等)上报(15分),由县农办组织考评。
7、农业农村工作改革创新20分,由县农业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评。
(四)扶贫开发(150分)
扶贫开发(包括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和农建小水池建设)150分,由县农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评。
三、考评组织方式
(一)《桐梓县2009年度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由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009年度农业农村工作年终综合考评由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考评汇总后,再报县委、县政府审定,进行表彰奖励。
(二)“四大块”工作考核内容中缺项的乡镇,将该块其他几项工作的得分之和除以应得分之和算出比例,再乘以所缺项的应得分为上限,把该项工作中乡镇的最低得分作为下限,再求和所得结果作为所缺项在该块工作考核中的得分。
四、奖项设置及奖金标准
(一)全年农业农村工作综合奖:根据对全年农业农村工作 “四大块”的综合考评结果,县政府安排8万元设农业农村综合考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20000元、15000元和10000元。
(二)单项奖设置及奖金标准:县政府另外再安排16万元奖金,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对全年农业农村工作单项考评结果,另外行文明确各单项奖、个人贡献奖的具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