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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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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强化全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鼓励教师将主要精力放在教育教学工作上并取得更大成绩,根据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德育工作状况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要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县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师德属于职业道德范畴,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县的战略布局中,教育担负着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而师德师风建设在学校建设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2、目前我县师德师风状况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但有的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治学态度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教育的各项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挑战,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我们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全局和战略的角度,深刻认识新时期师德师风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创建一支“师德高尚、素质全面、业务精湛、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教师队伍,真正落实人才强县战略的目标。

二、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要求

3、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以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师德水平,造就忠诚于教育事业、符合教育教学要求、契合社会发展、健康向上的教师队伍。

(二)主要任务

4、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树立以“八荣八耻”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牢固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接触实际,了解国情;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严格教育教学纪律。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5、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广大教师要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站在时代的前列,努力成为为人民服务的践履笃行的典范。要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把本职工作与教育事业的兴旺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把本职工作、个人理想与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

6、进一步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广大教师应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清明正直,廉洁奉公;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全面关心学生,公平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到因材施教、循循善诱、言传身教、诲人不倦,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7、广大教师应树立先进教育理念,自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坚持科学精神,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大力提倡求真务实、锐意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努力发扬潜心钻研、严谨笃学的学术风气,不断发扬团结合作、协力攻关、共同进步的团队精神;在工作和生活中注重与领导、同事、学生的互动沟通,做到心胸宽广、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和善待人。

各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廉洁从教教育,将之与发扬社会公德、信守教师职业道德结合起来,以多种形式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学术道德教育、诚实守信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形成廉洁从教的优良校园文化氛围。

8、着力防范和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教师发表违背国家法 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坚决反对教师讥讽、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坚决反对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塞责、无心教学或不务正业、在校外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商业活动而影响教学工作的行为;坚决反对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违背教学规范与道德、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坚决反对教师在招生、考试、职务聘任、成果评审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反对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坚决反对并严厉惩处败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其他失德行为。不准从事第二职业或违规在校外兼课、补课及办班;不准参与或组织诱迫学生参与任何形式的违法违纪活动;不准随意调课、混课、停课或擅自请人代课;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酗酒闹事或酒后上课;不准衣冠不整进入校园、说不文明语言及上课时抽烟、使用通讯工具;不准上课迟到、早退、无故缺课或不服从学校安排;不准消极怠工,无所事事,自甘落后。

9、积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改进和创新。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讲究实际效果,克服形式主义,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并自觉按照师德规范要求履行教师职责。

三、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师德师风建设的组织保障体系。

10、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领导、统筹与协调,把师德建设作为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和载体。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基教股、师训办、监察室、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的规划、组织和落实工作。

11、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具体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日常的教学、管理工作结合起来。

(二)树立正确导向,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的激励机制。

12、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利用校报、广播、墙报、校园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充分调动全体教师关心和支持师德师风建设的积极性,充分挖掘教师职业道德的新内涵,努力探索加强师德修养的有效途径。

13、每年九月开展“师德建设月”活动,引导广大教师修身立德、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倡导积极进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严于律己的精神风尚。

14、设立“师德标兵”、“师德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结合教师节庆祝活动,大力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的典型示范表彰活动,广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树立新时期教师的新形象,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重视师德师风教育,健全师德师风建设的学习培训制度

15、建立师德师风教育学习培训制度,定期开展以师德师风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教师轮训,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师风教育。一方面,继续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依法治教和以德治教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理论素质和师德修养水平;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

16、完善新教师岗前培训制度,每年对新聘教师进行专门的岗前师德教育;同时,每年对新上岗的班主任、辅导员进行1-2次师德教育专题培训。

17、进行教书育人经验交流,开展岗位竞赛、教学基本功比赛、教学科研成果展览等活动,培养教师的爱岗敬业精神。

18、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导师制度,精心选择一部分德高望重、业务精湛的中老年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导师,从思想、品德、工作等方面帮助青年教师提高素质,引导青年教师快速、健康成长。

(四)严格考核管理,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考核评价机制

19、各校要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学校教育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并完善教学评议机制、教研评价机制,严格教学、学术惩戒制度,把端正教学态度、严肃学术风气、加强道德建设纳入学校校风和学风建设的整体工作中,融入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中。各校的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列入学校负责人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落实责任、明确任务,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

20、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

21、建立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和承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师德师风纳入教育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各校每年要与教师签订师德师风责任书和承诺书。

22、建立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建立社会、家长、学生、学校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建设监督体系,通过问卷、座谈、家校联系卡、家长会、校长信箱、监督电话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掌握教师的师德状况。

23、逐步推行教师《师德合格证》制度。对完成师德教育培训、师德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师德评价达标的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师德合格证》,教师必须持证上岗。要以《师德合格证》制度为载体,进一步强化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核管理,确保我县师德师风建设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24、完善师德师风综合评定制度。师德师风综合评定每年进行一次,重点考核教师的职业道德状况、教学态度、育人效果等,建立师生共同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评价体系,与岗位的年度考核同时进行,由师训办、基教股、监察室、工会具体负责。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师德师风评定结果归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岗位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25、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对师德师风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及时教育,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进行严肃处理;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解聘教师职务,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26、实行师德师风不良记录制。对学校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不良记录一次:

(1)未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长,或者领导小组未开展实际工作;

(2)学校与教职工未签订师德师风责任书和承诺书;

(3)学校无师德师风学习教育计划,或未开展实质性师德师风教育活动;

(4)学校无师德师风建设制度,或有制度但未落到实处;

(5)学校未开展任何形式的师德师风评议,或评议不认真、不真实;

(6)学校对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职工不进行相应处理和处理结果不进入档案;

(7)学校未建教师师德师风档案,或有档案但无实质性内容。

每年由教育局对各校的师德师风情况进行抽查,严格将师德师风情况列入目标过程管理和考核。教师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对学校进行一次不良记录。对年度内累计达到两次不良记录的学校和校长,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对教师违反本文第8条所列行为的,取消年度评先选优、晋级晋职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弘扬尊师传统,创建师德师风建设的和谐发展环境

27、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强化教师的团队意识,增强教师的集体荣誉感,营造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沟通协调、和谐发展的人际关系,形成群策群力、互勉共进、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28、设立师德师风建设专项基金,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重点放在对教师的培养、引导和塑造上,为教师教书育人、学术科研创造和谐竞争、激励发展的良好环境。

29、积极创造条件,为教师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以多种形式肯定教师的劳动价值,让教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让教师在奉献中实现自身价值,学校在教师奉献中得到持续发展。

30、解决教师的实际问题,千方百计为广大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关爱教师身心健康,尊重教师人格荣誉,关注教师情感和利益需求,重视教师个人价值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