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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通知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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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辽教办发[2010]51号

各市教育局,厅直属学校:

2010年4月16日,教育部召开了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视频会议。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深入分析了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突出问题,针对中小学安全工作薄弱环节提出应对措施,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为认真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努力把握当前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形势特点,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各地教育部门把中小学安全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按照“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工作方针,联合公安等部门,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制度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培训,中小学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中小学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省外一些地方连续发生恶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严重危害中小学生安全。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学生是国家的未来,中小学安全工作涉及亿万家庭,关系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中小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安全是教育的头等大事。各级教育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中小学生安全,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二、抓住中小学安全教育重要环节,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1.开展更为有效的学校安全教育。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多种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做到安全常识人人皆知。

一要通过课程教学开展安全教育。结合不同学段的国家课程方案,充分利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对学生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课要力求生动活泼,寓教于乐。

二要通过专题活动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观看安全教育片、举办安全主题班会、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生动形象的安全教育。可把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省安全教育活动周拓展为安全教育月,集中开展安全专题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应对绑架、勒索、伤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重视对学生开展心理疏导和教育,切实防止校园暴力。

三要通过实践演练开展安全教育。每一所学校都要制订完善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进行演练,使学生熟悉疏散路线,掌握基本自救自护技能,养成良好安全行为习惯,主动遵守各项安全行为规范。要让学生明白,学生时代多掌握一点安全知识,人生道路就多一份安全保障。平时多参加一次安全演练,危难时刻就多一份生的希望。

四要通过日常生活加强安全教育。在学生上下课、出操等上下楼梯活动中,尤其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在关键位置巡查引导,避免学生拥挤,做到“有序上下楼,文明伴我行”。

五要利用多种资源加强安全教育。近年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向各地提供了中小学安全工作手册、专题片、光盘、图书、挂图等教育资源,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好这些资源进行安全教育,并让学生受益。各种社会安全教育资源和校外活动场所都要成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基地。

2.采取更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等多种有效措施,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

一是加强人防。教育部门要申请专项经费或在公用经费中列支资金,为学校配备必要的保安人员。学校要加强门卫工作,切实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校门口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在明确学生到校时间的前提下,值班教师要及早到位,让学生随到随进。要切实落实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的交接制度,严格学生外出登记请销假制度,不得将晚离校的学生交给无关人员。农村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夜间值班和巡逻。

二是加强物防。在学校建设中,要特别突出校舍安全性能。学校要完善上下楼通道、楼梯、照明设备设施;依据规定在教室、食堂、宿舍配齐必要消防设施设备。在楼梯显著位置安装上楼、下楼或紧急疏散指示牌;并要建立设施检查检修制度。要主动与家长、社区、村镇联系,在学生上下学必经区域等容易出现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识。

三是加强技防。要善于发挥技术设施在威慑不法分子犯罪、保障广大师生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秩序方面的作用。积极争取条件,在学校门口和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设施,防患于未然。

3.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治行动。各地教育部门要迅速行动,集中开展一次中小学包括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安全工作的全面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学校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情况,学校是否与公安机关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是否落实,学校门卫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安全教育是否有效开展。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周边环境复杂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在全面排查过程中,各地要针对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边排查,边整治。因各种原因无法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请求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

春夏季节是学校组织开展户外活动的高峰期,也是校舍倒塌、中小学生溺水、交通安全事故和山洪、泥石流、台风、雷击等自然灾害多发期,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加强对各类大型集体活动的监管和组织,加强对可能发生自然灾害的监控,有效减少和避免中小学生伤亡事故的发生。还要切实做好食堂、食品及饮水卫生工作,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三、完善中小学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营造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良好环境

中小学安全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综合治理。教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安监、建设、卫生、工商等部门配合,依据《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安全形势,共同部署开展中小学安全工作,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

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的指导和管理,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帮助学校制订应急预案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实行中小学校长安全管理责任制。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将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和学校工作奖惩制度,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督导。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采取有力措施,清理整顿学校及周边的治安乱点,坚决取缔 “黑出租”、“黑校车”、“黑网吧”。要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做好对校车的保养、检查,坚决不租用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超载。要完善交通标志及各类安全设施,维护校园周边良好交通秩序。要大力推广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的“警教共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活动,建立“党委政府推动,公安、教育互动,学校、社会联动”工作机制的经验。推广公安机关在辖区内中小学设立校园警务室,配合学校法制副校长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工作,配合学校做好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在重点时间、重点区域开展巡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的做法。

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内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将安全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特别要注重紧急疏散演练。要加强与家长、社区的联系与沟通,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中小学生的良好环境。

二o一o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