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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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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教语用司函〔2010〕3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

提高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水平,引导青少年热爱祖国文字和书法艺术,熟悉、亲近经典,对于培养青少年丰厚的人文素养和审美情趣,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重要影响,也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行规范汉字的要求。2009年,我司举办的“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通过各地精心组织、积极发动,共有近千万学生报名参赛,涌现出大批优秀作品,展示了学生较高的汉字书写水平及我国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的成就,社会反响热烈,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为继续以全国性的比赛活动引导、带动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的推进及学生书写技能的提高,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2010年工作要点,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一)大赛由我司主办,中国书法家协会专业指导。我司文字处负责赛事安排、信息交流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及决赛和特等奖比赛、表彰等的组织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为一个赛区,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负责本赛区的部署、组织、协调等工作,妥善安排报名、初赛和复赛,组织选送作品、选手参加决赛、特等奖比赛,搜集、报送各类信息等。具体组织运作方式由各地确定。

二、大赛主题及书写要求

大赛主题为“书写经典,传承文明”。

书写内容须选自中华经典诗文作品,也可从所学语文课本中选取。须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杜绝“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三、赛事安排

(一)时间安排

1.2010年5月31日前,各赛区确定组织方式,将本地组织机构名称及其联系人、联系方式报我司。

2.2010年7月10日前,各赛区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司报送参赛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

3.各赛区现场复赛及作品评选时间自定。

4.2010年8月31日前,各赛区向我司寄送决赛作品(以邮戳为准)。

5.2010年9月10日前,各赛区将大赛总结及相关资料报送我司。

6.2010年9月下旬,决赛作品评选及公布结果。

7.2010年10月下旬,特等奖比赛。

(二)比赛组织方式

分初赛、复赛、决赛、特等奖比赛四个阶段。

初赛、复赛由各赛区组织完成;复赛须采用参赛者现场书写方式,是否加试汉字书写知识、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及中国文化常识由各地自定。

决赛、特等奖比赛由我司统一安排,参赛原则及要求另文通知。

(三)比赛规则

1.组别及书体规定

(1)共设8个组:小学一组(1-3年级)、小学二组(4-6年级)、初中组(7-9年级)、高中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职组(中等职业学校)、高校组(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在读研究生)、港澳台侨组、在华留学生组。

(2)分6种书体类别: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硬笔楷书、硬笔隶书、硬笔行书。决赛报送作品每位选手只能报1种书体类别作品;初赛、复赛由各赛区自行安排。

2.作品规格及评审原则(见附件3)

 四、表彰奖励

(一)奖项设置

1.学生奖项: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按照组别和软、硬笔作品的比例分别评选。

2.教师奖项:设最佳指导教师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分别由特等奖和一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获得。

3.组织单位奖项:设最佳组织单位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根据组织参赛学生人数比例、报送作品质量及组织宣传工作情况等评选。违反比赛规则要求的取消评选资格。

(二)表彰方式

向获奖个人颁发证书,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牌,并发文公布获奖名单。相关信息将刊登在我司及相关网站。

五、组织与宣传工作要求

应充分认识组织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对于推行规范汉字、促进书写教育、学习中华经典的积极作用,各地应将其作为语言文字工作及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发动,扩大参赛规模,提高参赛作品质量,及时发现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使比赛成为本地区教学经验的总结和成果展示过程。

(一)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推动。请各地尽快将本通知转发所辖地市及属地高等学校,扩大宣传面,使相关部门、学校提高对做好比赛组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部署发动与宣传培训工作,尽可能动员广大学生踊跃参赛,并切实采取措施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

(二)认真部署,周密组织,规范操作。请各地按照本通知要求,在2009年比赛成功举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确定本赛区比赛的组织运作方式,严格遵照比赛规则,组织好有关赛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大赛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保证信息公开,建立相关平台与渠道。注意搜集、整理比赛报名统计信息、相关文件及新闻报道、比赛音频和视频资料等,并按规定时间报送我司。赛事信息、参赛要求等应及时向比赛组织单位及广大师生通报。

教育部网站我司主页专门设立书写大赛专题,提供发布和交流大赛信息等服务。

我司联系人:略;通讯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语用司文字处,邮编:100816。

 附件:

1.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报名情况汇总表

2.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作品登记卡

3.作品规格及评审原则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3:作品规格及评审原则

一、作品规格:软笔(毛笔书写),不超过四尺整张;硬笔(钢笔书写,小学一组可使用铅笔),不小于A4纸。参赛者自备纸张,格式自定,硬笔格式也可从我司主页下载。

二、每位选手必须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见附件2)并牢固地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其中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并在比赛各个阶段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者取消指导教师评优资格。

三、决赛报送作品须落款并加盖印章,初赛、复赛是否落款并加盖印章由各赛区自行决定。

四、书写内容可从所选文章中节选,但须为完整的一段或一段中句义完整的一个或几个句子。字数不限,但现场比赛时须在比赛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幅作品创作。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

五、如作品内容不能提供明确出处,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将取消个人参赛和组织机构的评奖资格。缺漏字、多字等现象酌情扣分。

六、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全国及各赛区组织机构享有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