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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扩充城区义务教育优质资源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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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扩充城区义务教育优质资源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赣教基字〔2010〕3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区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破解城区义务教育择校热、大班额等难题,加快推进全省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省教育厅决定,在部分区县开展扩充城区义务教育优质资源改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精神,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积极推进、同城一体、片区联合、强弱结对”的原则,积极探索通过联合、兼并、托管等多种形式,建立以优质学校为主体的若干个教育共同体,实现县域范围内城区优质学校帮扶薄弱学校全覆盖,全面带动薄弱学校建设,破解城区义务教育择校热、大班额等难题,加快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


1、从2010年起,在南昌市东湖、西湖、九江市浔阳、赣州市章贡区、上饶市信州区、吉安市吉州区、新干县七个区(县)开展扩充城区义务教育优质资源改革试点工作。

其它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扩充城区义务教育优质资源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开展扩充城区义务教育优质资源改革试点工作,主要是通过建立以一所优质学校帮扶带动几所薄弱学校的若干个教育共同体,在学校法人不变、编制经费独立的基础上,打破校级界限,探索以优质学校为主体,统筹协调共同体内各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师资培训交流、教学质量评价和场地仪器设备等方面资源共享的改革。通过建立共同体内学校之间领导、教师双向交流机制;建立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教学进度、统一质量考核的统一管理机制;建立先进的办学理念、管理模式、教育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研成果、场地设备等方面优质资源共享机制;使共同体内学校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力争在2至3年内使共同体内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基本均衡;使县域内城区薄弱学校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扩充城区义务教育优质资源改革试点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破解城区义务教育择校热、大班额等难题,加快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各有关试点区(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同时,要主动与发改、财政、人事、建设等相关部门联系,争取经费和政策支持,确保试点工作落实到位。

2、落实职责,强化考核。

各有关试点区(县)教育局要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扩充城区义务教育优质资源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实施计划和总体工作规划,科学、合理地组建共同体。要明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建立责任制,对共同体学校实行捆绑式考核,建立一名或几名局领导挂点一个共同体的工作机制,加强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做到年初有计划、中期有检查、结果有验收。

3、积极实践,努力创新。

各有关试点区(县)要结合实际,积极创新,不断探索以优质学校为主体帮扶带动薄弱学校建设的组织形态、工作机制,强化互动的结合点、着力点。要及时总结试点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加强舆论宣传,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学生家长理解支持试点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试点工作社会氛围,保障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请7个试点区(县)将扩充城区义务教育优质资源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5月31日前上报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盛超,联系电话、传真:略。)

二○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