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人民法院增选人民陪审员公告
为认真落实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根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及时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同意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批复》的有关精神,选任人民陪审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市中院的统一部署,现面向社会增选人民陪审员20名,特公告如下:一、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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