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龙 1935年12月生,江西省永新县人,中共党员,1960年毕业于湖北大学法律系,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教授、经济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兼任湖北省法学会会员、政治学会理事、武汉市洪山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华大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业绩:毕业后留湖北大学任教,后随院校合并到华中师院,相继在政治部、教务处工作。1981年调政治系从事法学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主讲法学概论、民法学、国际法学、公证与律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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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龙
吴志龙1935年12月生,江西省永新县人,中共党员,1960年毕业于湖北大学法律系,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教授、经济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兼任湖北省法学会会员、政治学会理事、武汉市洪山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华大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业绩:毕业后留湖北大学任教,后随院校合并到华中师院,相继在政治部、教务处工作。1981年调政治系从事法学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主讲法学概论、民法学、国际法学、公证与律师法学、港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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