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外交特权”查询结果

“外交特权”查询结果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外交特权


驻在国为保证他国的外交代表履行职务而给予其本人和有关人员的特权,如人身、住所不受侵犯,免受行政管辖、司法裁判,免除关税、海关检查,以及使用密码通信和派遣外交信使等。 含义 主要内容 外交特权和豁免 外交特权和豁免的由来 三种观点解说 ( “治外法权”说 “代表性”说 “职务需要”说 ) 外交特权和豁免的主要内容 不可侵犯权 ( 人身不可侵犯权 馆舍、财产 详情>>

外交特权

驻在国为保证他国的外交代表履行职务而给予其本人和有关人员的特权,如人身、住所不受侵犯,免受行政管辖、司法裁判,免除关税、海关检查,以及使用密码通信和派遣外交信使等。含义主要内容外交特权和豁免外交特权和豁免的由来三种观点解说(“治外法权”说“代表性”说“职务需要”说)外交特权和豁免的主要内容不可侵犯权(人身不可侵犯权馆舍、财产、公文档案不可侵犯权)管辖豁免(刑事管辖豁免民事管辖豁免行政管辖豁免无作证 详情>>

外交特权 外交 交特 特权


外交特权与豁免

外交特权与豁免diplomaticprivilegesandimmunities简称外交特权。外交特权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不论是常驻代表或临时使节)享有一定的特殊权利和优遇;豁免是指对驻在国管辖权的豁免,也可包括在外交特权之内。简介历史由来不可侵犯权(人身不可侵犯权馆舍等不可侵犯权)管辖豁免(刑事管辖豁免民事管辖豁免行政管辖豁免无作证的义务)通讯自由(使用密码电报通讯派遣外交信使和使用外交信 详情>>

外交特权 外交 交特 特权 豁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是为确定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的外交特权与豁免,便于外国驻中国使馆代表其国家有效地执行职务,特意制定的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986年9月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英文版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六届第4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已由中华人 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 华人 人民 民共 共和 和国 外交特权 外交 交特 特权 豁免 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