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方武,男,1975年生。 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辽宁华京律师事务所主任,沈阳经济区律师顾问团成员、沈阳市人民政府律师顾问团成员、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中国法学会会员、辽宁省法学会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经济法行政法研究会理事、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渤船重工渤海造船有限公司(原葫芦岛造船厂)、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等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详情>>
刘方武
刘方武,男,1975年生。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辽宁华京律师事务所主任,沈阳经济区律师顾问团成员、沈阳市人民政府律师顾问团成员、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中国法学会会员、辽宁省法学会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经济法行政法研究会理事、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渤船重工渤海造船有限公司(原葫芦岛造船厂)、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等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专注国企 详情>>
刘方武 刘方 方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