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泽,1961年7月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 7 月留校任教至今。 63 年 9 月前,从事中共党史、马列主义政治学教学, 63 年10 月开始,从事民法学、婚姻法学教学, 77 年本校复办以后,一直担任刑法学教学工作。先后晋升为讲师、副教授、教授。 87 年至 90 年任两届刑法研究生班班主任, 91年至今,带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0 余届, 80 年代中期至 90 年代前期,任刑法教研室主任
详情>>
李培泽
李培泽,1961年7月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7月留校任教至今。63年9月前,从事中共党史、马列主义政治学教学,63年10月开始,从事民法学、婚姻法学教学,77年本校复办以后,一直担任刑法学教学工作。先后晋升为讲师、副教授、教授。87年至90年任两届刑法研究生班班主任,91年至今,带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0余届,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前期,任刑法教研室主任,90年代中期至2002年4月,任校学术委员会委 详情>>
李培泽 李培 培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