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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


举证 【注音】jǚ zhèng 【释义】就是拿出、出示证据,或者说拿出证据来证明某种事情、情况,是 诉讼 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的责任。 详情>>

被告举证制度

被告举证制度:bèiɡàojǔzhènɡzhìdù多在环境诉讼中采用的一种法律制度。原告(污染受害者)在损害赔偿诉讼中只须列举损害事实,若被告否认有污染行为和危害后果,则须提出关于此损害不应由其承担责任的全部证据。能有效地保护环境和污染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详情>>

被告 举证 制度


患方举证责任

释义医疗损害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演变(1、举证责任倒置2、《侵权责任法》取消举证责任倒置)三、患方具体的举证责任四、鉴定申请优先权的变化释义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患方举证责任是指在医疗损害诉讼中,患方对于自己的主张所承担的列举相应证明材料并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到人民法院的义务,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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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举证

什么是会计举证会计举证是指应诉企业为了证明自己的出口产品没有对进口国形成倾销而提供相关的成本、费用等会计、财务方面的证据。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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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法律制度的理论与适用

基本相信内容简介基本相信作 者:孟德花著丛书名:出版社: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ISBN:9787811250978出版时间:2007-12-01版 次:1页 数:283装 帧:平装开 本:所属分类:图书>法律>理论法学内容简介《举证法律制度的理论与适用》涉及面宽,论题广泛,内容丰富。它把民事证据的理论研究与民事证据的实践研究有机结合起来,融民事立法、司法实践及理论研究于一体;既将证据的实践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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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排除法

即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它有问题,就应该判断它没问题。这个原则在现代一些新兴科学领域中,对于科学技术的发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例如:生物技术领域,有的人认为转基因食品不安全,有的人认为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如果由此而争论不休的话,将会贻误生物技术发展的大好时机!所以有时为了让科学技术正常的有序进行,可以采取这种方法来解释问题。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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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举证责任概念研究

图书信息内容简介作者简介目录图书信息作 者:季桥龙著丛书名: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ISBN:9787562038740出版时间:2011-04-01版 次:1页 数:225装 帧:平装开 本:32开所属分类:图书>法律>诉讼法内容简介民事举证责任被学者公认为是民事诉讼的“脊梁”(backbone),民事举证责任的概念问题成为民事诉讼“脊梁”中最为基本的问题。法律是一套规则体系,也是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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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的举证责任

(BURDENOFPROOFOFTRADEMARKINFRINGEMENT)根据“谁主张、该举证”的原则,商标侵权的举证责任在原告。如果被告进行积极抗辨,举证责任则发生转移,即被告应对自己的主张举证。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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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举证责任

是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谁应当承担提供证据证明行政执法案件事实真相的义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执法举证责任分为:依职权无需当事人同意的行政执法行为的举证责任或称主动行政执法举证责任;依当事人的申请而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举证责任或称被动行政执法举证责任。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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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举证期限申请书

概念法律依据格式概念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时使用的法律文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格式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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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举证责任

整体举证责任是以辩题而非以个别主张为焦点,除非面对比正方更大幅改变现状的反方,否则整体举证责任是校园辩论的正方所负有的义务。为了推翻维持现状的推定,校园辩论的正方必须提出充分而足够的理由来证明辩题成立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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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行政执法举证责任

主动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无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同意或申请而依职权可主动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此行为的作出无须当事人的参与,当事人甚至根本不知道。因此,不可能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主动的行政执法行为的举证责任由行政执法主体承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当事人)没有举证义务。行政执法主体在实施主动行政执法行为时,如不能提供确凿的证据,就不能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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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举证

辩方举证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被指控方(在民诉或刑诉中是被告或被告人)就为证明自己无罪或罪轻做要提供的证据!举证在诉讼过程中有个举证期限,一般是在开庭后到法庭辩护阶段!“辩方举证”的基本含义是,在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存在不当的证券交易行为且缺乏确实证据证实行为者对此应负法律责任的条件下,证券监管部门可以作为控方要求被怀疑的行为者(作为辩方)努力收集并列举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如若辩方不能列举足够的证据来证明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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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举证

当事人举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原则。同时,法律又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由此可以看出在证据的提供问题上,我国现行立法确立的是以当事人举证为主,以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为辅的模式。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弱化和规范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职权和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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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

举证【注音】jǚzhèng【释义】就是拿出、出示证据,或者说拿出证据来证明某种事情、情况,是诉讼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的责任。 详情>>

举证


举证倒置

举证倒置指基于法律规定将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淘宝网于2008年6月为保证买家利益提出了新的服务制度举证倒置——“买家申诉,卖家举证”,引起网络注意。法律规定八类举证倒置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至第四条的规定 详情>>

举证 倒置


举证妨碍

一、举证妨碍的含义及法理基础二、举证妨碍的构成要件及表现形态三、举证妨碍的法律效果四、建立我国举证妨碍制度的构想五、参考文献一、举证妨碍的含义及法理基础举证妨碍又称证明妨碍、证明受阻,对其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举证妨碍是指诉讼当事人以某种原由拒绝提出或由于自己的原因不能提出证据的行为后果。从狭义上讲,举证妨碍是指不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使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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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负担

举证负担:又称提供证据的负担,双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根据诉讼进行的状态,就其主张的事实或者反驳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法官可将该事实作为法律问题加以处理,决定主张者负担败诉后果。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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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为体现诉讼契约精神,尊重对方当事人权利,在对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仍应组织对该证据的质证。规定举证期限是为了达到庭前固定争议点、规定证据的目的,以克服“证据随时提出主义”的弊端。举证时限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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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时限

举证时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仲裁委员会指定的当事人能够有效举证的期限。举证时限是一种限制当事人申诉与诉讼的行为。如果当事人没有在法律规定或仲裁委员会、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逾期举证的仲裁委将不予组织质证。因此不予质证实际是否定了逾期证据作为裁判的依据。另外《证据规定》还明确了举证时限届满后,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如果不是新的证据,将不予采纳。简介详细内容(期限的长短举证期限的 详情>>

举证 时限


举证时限制度

举证时限制度,是指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和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证明其主张的相应证据,逾期不举证则承担证据失效法律后果的一项民事诉讼期间制度。概念举证时限(期限的长短举证期限的计算原被告举证期限的关系明确原被告举证的不同时限)延期举证(当事人诉权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冲突当事人反复申请延期造成诉讼的再拖延)约定举证期限(定义与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关系何时约定举证期限约定举证期限的长短)意义举证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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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时效

举证时效(亦称举证时限),是指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或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其主张的有关证据材料,即丧失提出该证据的权利,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法律后果的一种诉讼制度。无论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举证时效已成为较普遍的制度。中国民事诉讼法对证据采用随时提出主义,由此产生证据突然袭击、一审不举二审举等诸多弊端,妨害双方当事人公平对抗,破坏二审终审制度,直接损害了民事诉讼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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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举证责任制度最早产生与古罗马法时代。罗马法的就举证规则在历经中世纪的寺院法的演变之后,到了德国普通法时代确立了原告就其诉讼原因的事实为举证,被告就其抗辩的事件事实为举证的一般原则。且采取宣誓制度作为法官解决疑难案件的配套和补充制度。渊源和发展(古罗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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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倒置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在一般证据规则中,“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而举证责任的倒置则是这一原则的例外。基本介绍产生于发展法律定义相关处罚条例适用情形法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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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定义原则由来我国最高法院的解释适用范围定义在一般证据规则中,“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而举证责任的倒置则是这一原则的例外。原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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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的倒置

参见:举证责任倒置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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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转移

举证责任转移又称举证责任的倒置或减轻,是在诉讼中将传统的原告举证制变为被告举证制的诉讼制度。多在环境诉讼中采用。按照传统的诉讼制度,提出诉讼请求的原告人负有提出证据证明其请求和事实的责任。但是,随着诉讼中无过错责任制的确立,举证责任制度也随之改变,使得诉讼中的被告负有更多的举证责任。如英美法系国家采用了“事实本身说明问题”的制度。按照此制度,原告在损害赔偿之诉中只要列举损害事实即可,而被告要反驳,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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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张谁举证

百科名片法律法规规则含义特殊情况百科名片谁主张,谁举证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此规定的意思是,当事人对自已的主张,要自已提出证据证明。例如甲认为乙欠了自已钱,就要提出乙欠钱的证据(欠条等)如果乙反过来说钱已经还了,也要提出自已的证据。法律法规《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 详情>>

主张 举证


税务诉讼的举证责任

内容简介作者简介目录作 者:黄士洲著丛书名:税法学研究文库3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ISBN:9787301077689出版时间:2004-09-01版 次:1页 数:267装 帧:平装开 本:16开所属分类:图书>法律>经济法内容简介划分举证责任归属的根本目的在于透过诉讼上风险的合理分配实现公平正义。税收作为现代国家最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具有重度干预人民权利的性质,同时也有实现负担平等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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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失举证责任之比较

内容简介目录前言作 者:朱柏松,詹森林,张新宝等著丛书名:法学新领域文库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ISBN:9787560960678出版时间:2010-04-01版 次:1页 数:161装 帧:平装开 本:16开所属分类:图书>法律>行政法内容简介中国台湾地区关于医疗事故案件,争议最大的问题是:医师应担负过失责任,或者为无过失责任。实践中,法院明确采取医疗事故应为过失责任。但在诉讼过 详情>>

医疗 过失 举证责任 举证 证责 责任 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