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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区”查询结果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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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无核区

东南亚无核区东盟签署《东南亚无核区条约》是对《东南亚中立化宣言》的补充。1971年,东盟五国在曼谷发表《东南亚中立化宣言》,宣布决心通过共同努力,争取把东南亚建成“一个不受外部强国任何方式干涉的和平、自由和中立地区”。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东盟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1976年,东盟五国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强调用和平方式解决国家之间的纠纷,并制定了具体的步骤与方法。但长期以来,亚太地区的安全形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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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

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于1985年8月6日在拉罗通加签署,生效日期为1986年12月11日,保存人为南太平洋经济合作局主任。条约订立目的协议内容(第一条用语第二条条约的适用范围第三条放弃核爆炸装置第四条和平核活动第五条防止置放核爆炸装置第六条防止试验核爆炸装置第七条防止倾倒第八条监督制度第九条报告和情况交换第十条协商和审查第十一条修正案第十二条签署和批准第十三条退约第十四条保留第十五条生效第十六条保存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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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第二号议定书

基本内容兹协议(第 一 条第 二 条第 三 条第 四 条第 五 条第 六 条第 七 条)基本内容【颁布部门】苏瓦【颁布日期】1986.08.08【实施日期】1988.03.21本议定书签署国注意到《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条约》)兹协议第 一 条每个签署国承诺,不对下列各方使用或威胁使用任何核爆炸装置:(1)本条约各缔约国;或(2)第一号议定书的缔约国对位于南太平洋无核区范围内负有国际责任的任何领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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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无核区武器条约

时间特点其他时间《中亚无核区武器条约》生效:2009年3月21日,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5国签署的《中亚无核区武器条约》正式生效。中亚继拉美、南太平洋地区、非洲以及东南亚之后,成为世界上第五个无核武器地区,也是北半球建立的第一个无核区。特点《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具有三个特点:首先,它是首个在曾经拥有核武器的地区建立无核区的条约;第二,它是首个由中亚五国共同签署的地区性集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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