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09〕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政府采购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以及防范腐败、支持节能环保和促进自主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个别单位规避政府采购,操作执行环节不规范,运行机制不完善,监督处罚不到位,部分政府 详情>>
国家投资建立,拥有国有企业的部分体制,受国家的直接管理和保护。各地国办学校是由当地财政投资的,财政资金来源于当地学生家长纳税的钱. 详情>>
国办 关于 进一步 进一 一步 加强 政府采购 政府 府采 采购 管理工作 管理 理工 工作 意见
国家投资建立,拥有国有企业的部分体制,受国家的直接管理和保护。各地国办学校是由当地财政投资的,财政资金来源于当地学生家长纳税的钱.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