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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查询结果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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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


对价(consideration)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中的重要概念,其内涵是一方为换取另一方做某事的承诺而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代价或得到该种承诺的承诺。 对价:指当事人一方在获得某种利益时,必须给付对方相应的代价。 对价定义 对价内涵 必要条件 对价例子 对价定义  《票据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详情>>

对价

对价(consideration)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上的效力原则,其本意是为换取另一个人做某事的允诺,某人付出的不一定是金钱的代价,也许是购买某种允诺的代价。合同无对价无效。从法律关系看,对价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某人允诺是为了换取另外一个人对允诺的承诺。从法经济学角度说,对价就是冲突双方处于帕累托最优状况时实现帕累托改进的条件。在平等个体之间法律关系冲突情况下,效率的解决只能通过平等个体之间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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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关系

对价关系是指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互负对待给付义务之间互相依赖关系,通即所谓“你与则我与,你不与则我亦不与”的关系。对价关系是双务合同区别于单务合同的本质特征。买卖合同中,我卖你东西,你给我钱,你有交货义务,我有付款义务,这两项义务互相依赖——你没有交货义务,则我没有付款义务,反之亦然。这时,双方之间就产生了对价关系。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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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追送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部分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追送对价”的股改承诺,如承诺保证未来几个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证券市场上股票价格不低于某一价位等等,并承诺如触发该条件,非流通股东将会以置押在登记结算公司的股份或者现金追加给流通股东。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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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对价

对价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中的重要概念,其内涵是一方为换取另一方做某事的承诺而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代价或得到该种承诺的承诺。对价:指当事人一方在获得某种利益时,必须给付对方相应的代价。《票据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如果一方当事人提供不符合双方认可的对价,不仅构成民法中的违约责任,在票据法中也被认为是无对价,只有在事后追认同意的,才构 详情>>

二次 对价


对价持票人

付对价持票人(Holderforvalue)英美票据法上特有的名称。英美票据法将持票人分为持票人、付对价持票人、正当持票人。付对价持票人是持有已经付过对价的票据持有人。只要曾有人为该票据付过对价,该票据的持有人即取得付对价持票人的身分,而不管其本人是否付过对价。例如:甲为清偿乙的债务开出支票一张交与乙,乙作为礼物赠送于丙。乙为该支票的取得付出了对价而丙取得支票虽并未付出对价,仍是付对价持票人。付对 详情>>

付对 对价 价持 持票 票人


对价

对价(consideration)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上的效力原则,其本意是为换取另一个人做某事的允诺,某人付出的不一定是金钱的代价,也许是购买某种允诺的代价。合同无对价无效。从法律关系看,对价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某人允诺是为了换取另外一个人对允诺的承诺。从法经济学角度说,对价就是冲突双方处于帕累托最优状况时实现帕累托改进的条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有无代价(对价),往往将合同 详情>>

高对 对价


给付对价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法律基本解释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取得一定权利须履行相应义务、履行一定义务须得到相应权利。详细解释对价是英美法系合同法上“consideration”这一专有名词的汉译。从字面理解,“consideration”包含体谅、考虑、报酬及需要考虑的事项等含义。法律上所谓“consideration”则是指在合同关系中,履行义务的一方由于履行义务而得到某种利益,或者接受义务履行的一方由于接受 详情>>

给付 对价


股票对价方式

什么是股票对价方式股票对价方式的标准股票对价方式的启示股票对价方式的优缺点什么是股票对价方式股票对价方式是指主并公司通过增发新股换取目标公司的股权的价格支付方式。股票对价方式的标准1、收购目标公司成本较低。2、目标公司环境优越。3、目标公司与主并公司经营范围相似,购并后有利于增强主并公司的核心竞争力。4、目标公司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股票对价方式的启示1、购并目标公司应以增强主并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前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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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对价

我国合同法并没有对价的概念和规定,但国内法学研究人士认为,这并不意味着就没有调整的法律规定,只不过是从权利义务对价的角度来调整。例如对一个权利义务明显不平衡的情况,英美法是从对价理论角度来考虑不充分的对价背后是否隐藏着欺诈、胁迫等不公平的事实,从而决定合同是否存在对价的;而我国合同法对相同情况也可从有无欺诈、胁迫来分析并决定合同效力,如果没有这些非法情节,当事人还可以显失公平为由行使变更和撤销合同 详情>>

合并 对价


基于财务表现额外对价条款

基于财务表现额外对价条款Earnout定义:规定如果业务未来达到一定的财务目标,业务的卖方可获得额外对价的合约条款。这些目标一般以总营业额或净利润的一个百分比为标准。 详情>>

基于 财务 表现 额外 对价 条款


对价

对价就是指在制定合同的过程中,一方为换取另一方的承诺所支付的代价。当前在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中一般来说非流通股东需要向流通股东支付一定程度的对价,以换取流通股东对非流通股上市交易的承诺。但是,有些拟股改的公司由于其股价低于净资产或者其他的原因,在股改过程中无需支付对价,所以称其股改方案为零对价。除ST绩差重组公司外,符合零对价条件的公司并不多见。 详情>>

零对 对价


马骨的对价

中文名:马骨的对价日文名:马の骨の対価稀罕度:平罕NR种类:通常魔法卡片密码:45141013使用性:无限制卡包:STBL(702)效果:把效果怪兽以外的自己场上表侧表示存在的1只怪兽送去墓地发动。从自己卡组抽2张卡。 详情>>

马骨 的对 对价


收购对价

什么是收购对价收购对价的优缺点收购对价形式决定收购对价形式的因素什么是收购对价以股票为收购对价是指收购要约人增加发行本公司的股票,以新发行的股票或以其持有的其他法人团体的股票替换目标公司的股票而实现控股目的的一种对价方式。我国对于收购对价方式的规定最早曾在《股票条例》第48条规定,收购要约必须“以货币付款方式购买股票”,排除了采用现金外对价方式的可能性。但《治理办法》对此进行了修订,答应以可以依法 详情>>

收购 对价


对价抗辩

无对价抗辩的含义无对价抗辩系指对没有支付相应对价的票据持有人,票据债务人可以主张抗辩,行使抗辩权。对价本为英美法系的概念,但随着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融合,对价的概念为大陆法系所吸收,如我国《票据法》第10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可见,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这 详情>>

无对 对价 抗辩


追加对价承诺

追加对价承诺部分股改公司在对价方案中,除了直接的对价承诺,往往还追加了部分条款承诺,比如说保证净利润不低于股改承诺。在达不到上述要求时,要将事先质押在登记公司的股份按照追送条款补偿给流通股。该追加股份不同于分红,不除权,是股改的一部分。因此,某公司大股东追加对价的消息往往能刺激股价短期走高。对价承诺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中的一个概念,其本意是指一方得到权利、权益、益处或是另一方换取对方承诺,所作出的或所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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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送对价

公司业绩未能达到股改时承诺,按照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需以资本公积金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加对价股即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的方式进行股份追送,称为追送对价. 详情>>

追送 送对 对价


追送对价股份

追送对价股份是指在股权分置改革时,非流通股东的股改承诺没达到时的一种补偿条件,是股改时的特殊产物.股权分置改革时大股东设置了追加送股承诺条款,追加送股的理由有经营业绩不达标、年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股价下跌、注资和清欠未能实现等。只要达到追加送股承诺条款,就对全体流通股东无偿送股。这就是追送股份。追送股上市日当天与红股和转赠股上市一样有涨跌限制。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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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送股改对价

股权分置改革时,某些承诺没有兑现,或者某些目标没有实现,到期后给流通股股东补送部分股权的行为,就叫追送股改对价。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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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

对价(consideration)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中的重要概念,其内涵是一方为换取另一方做某事的承诺而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代价或得到该种承诺的承诺。对价:指当事人一方在获得某种利益时,必须给付对方相应的代价。对价定义对价内涵必要条件对价例子对价定义 《票据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如果一方当事人提供不符合双方认可的对价,不仅构成 详情>>

对价


对价持票人

对价持票人是为票据付出了对价的持有人。一旦为某一票据付出了对价,则为此付出对价的持有人以及随后所有的持有人都是对价持票人。对价持票人享有普通法赋予他的转让权,他享有与票据转让人相同的权利,但如果转让人的所有权有缺陷,他也受票据所有权缺陷的限制。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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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股份

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原来的非流通股东把自己的股份送给流通股东,从而获得流通权,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总股本是不变的。另一种是由上市公司采取公积金送股,然后非流通股东把自己应获得的股票再转送给流通股东,在这种方法下,公司的总股本就会出现变化。转增股本是用公司的资本公积或者盈余公积增资的一种方式,流通股股东股改获得的对价是由公司增资获得,但是增资本来是对于所有股东都按持股比例增加股份的过程,但是由于非流通 详情>>

对价 股份


对价送股

年报10送3是指对所有的股东都10送3股,当然也包括大股东的持股,也就是说大股东的股份增加30%。假定总股本为1000股,大股东持股比例为60%,持股数600,采取先送股再对价的原则,送股后为780,流通股为520,按10对价3,对价数为520*0.3=156。实际对价156/780=0.2,实际支付对价2股。若按先对价后送股的原则,10股对价3股,则实际对价为0.3。可见不同的方案对价的送股数是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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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支付股份

对价支付对价支付股份对价支付大股东支付对价是当他所持的股票的要上市流通的时候,由于之前他们的所持的国家股\法人股的价值比流通股要低的多,如果它要上市流通,流通股的价值要降低,但是流通股东不会同意,怎么办呢,大股东就要支付对价。对价支付股份一般指股改过的股票,重新复牌那天百分之十的涨跌停板制度在复牌当天被取消了,让股份自由涨跌。 详情>>

对价 支付 股份


对价制度

对价是指缔约者之间因缔约行为而使一方得到利益他方遭受损失。对价制度是英国契约法中的特有制度,它是除开盖章契约之外的一切契约成立的必要前提条件。1875年,“柯里诉米萨”案件中,英国高等法院法官对对价做了解释:“按照法律上的含义,一个有价值的对价就是一方得到某种权利、利益或者好处,或者另一方作出某种刻制、忍受某种损失,承担某种责任”。所谓对价,就是以自己的诺言去换取对方的诺言,或者说,是为了使对方作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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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对价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对价”可以理解为非流通股股东为取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相应的代价(对价),对价可以采用股票、现金等其它共同认可的形式。简介怎样衡量股改对价基本原则(原则一原则二原则三)举例说明简介股权登记日收盘之前卖掉了,就不能拿到对价送的股票。只要在股权登记日收盘之前买进来的股票,就能获得对价送的股票。对价送的股票自动到您的帐户上。例如10送3股就是您有100股,送您30股。10送3 详情>>

股改 改对 对价


支付对价

支付对价是指非流通股要进入市场,避免给流通股带来新的损失而对流通股所作的补偿。非流通股股东当时获得股票是在公司改制时,价格非常低,有的是面值获得的,而流通股股东都是从股票市场获得的股票,价格高得多,所以公平起见,应该支付对价。基本概念(对价的含义支付对价定义)理论分析(违约赔偿流通权权益补偿)会计处理(会计主体会计处理原则确认和计量会计科目方法及其评价流通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非理性因素(支 详情>>

支付 对价


追加对价

部分股改公司在对价方案中,除了直接的对价,往往还追加了部分条款,比如说保证净利润不低于股改承诺。在达不到上述要求时,要将事先质押在登记公司的股份按照追送条款补偿给流通股。该追加股份不同于分红,不除权,是股改的一部分。因此,某公司大股东追加对价的消息往往能刺激股价短期走高。对价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中的一个概念,其本意是指一方得到权利、权益、益处或是另一方换取对方承诺,所作出的或所承诺的损失、所担负的责任 详情>>

追加 对价


追加股改对价

上市公司在股改或重组时,为了能够取得流通股东的同意,同时也尽可能地少送股改对价,作出了股改后数年的业绩等承诺,如果达不到承诺的业绩,就追加股改对价,以补偿流通股东。和一般的送转股不同,股改承诺的追加送股是大股东将自己持有的股份按一定比例无偿划拔给流通股股东,在这一过程中,公司的总股本保持不变,因此不会对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等估值指标产生摊薄。对流通股股东来讲,在价值不变的同时所持股份却在增加,无疑 详情>>

追加 股改 改对 对价


追送对价

追送对价股,是指在股权分置改革时,非流通股东的股改承诺没达到时的一种补偿条件,是股改时的特殊产物。简介对价支付方案必须符合的三条原则追送对价股起源触发追送对价条件追送承诺实质简介一条简单标准“股权分置改革后的股权结构中总股本应该小于或等于股权分置改革前的股权结构中总股本”是判断各种对价支付方案有效性的必要条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应只改变上市公司股份存量结构、避免上市公司股份增量扩大。这更有利于稳定目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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