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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对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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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对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遵市残通〔2008〕63号

各县、区(市)残联: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好我市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工作,确保贫困残疾人得到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的康复救助,根据《贵州省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和黔残联(2008)160号文件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工作,迎接中、省残联在今年11月的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程序及内容按中国残联下发的《关于进行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康函[2008]18号)要求逐项进行自查。凡2007年度接受项目免费服药和免费住院治疗的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的县、区(市)为必检。并确保准确无误,按项目要求执行。

二、接受项目的县、区(市)必须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防止违规。

三、接受项目的县、区(市)残联必须在11月1日前将绩效报告上报市残联,并以邮件方式传送电子文本,书面材料与电子文本内容必须一致,所有内容必须真实。上报的绩效报告请按照附件范本格式逐项描述,不得缺项。

四、市残联将在11月1日前对有关县、区(市)进行抽查,如发现有不按规定落实项目的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将项目进行调整。

附件:黔残联(2008)160号

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0八年十月九日

抄 送:省残联康复部。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

黔残联[2008]160号

关于进行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

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地区、铜仁地区、黔南州残联:

根据中国残联《关于进行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和《贵州省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工作,不断提高我省残疾人康复项目管理能力,掌握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发现、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面完成国家任务,贵州省残联将组织进行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中期检查。

本次检查分为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地区、铜仁地区、黔南州自查和省级检查两个阶段。根据中国残联制定的《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中期检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援的市(州、地)自查必须在11月10前完成,省级检查时间为11月11日至12月10日。受援市(州、地)和省检查工作流程及内容按中国残联制定的《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中期检查方案》进行,各受援县(市、区)都为必检。

二、受援市(州、地)残联必须指导各受援县(市、区)对本辖区内接受项目免费服药和免费住院治疗的贫困精神病患者逐一对照检查,确保准确无误地按项目要求进行。

三、各受援市(州、地)及受援县(市、区)必须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防止违规现象现出。

四、各受援市(州、地)残联必须在11月10前将绩效报告报省残联康复部,同时以邮件方式报送电子文本,书面材料与电子文本内容必须一致,所有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上报的绩效报告请按照附件范本格式逐项描述,不得缺项。

五、省级检查组由管理、精神科专家、财务专业人员组成(人员组成另行通知)。

附件:中国残联关于进行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及其检查方案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00八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