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中共习水县纪委习水县监察局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酒席借机敛财的通知

中共习水县纪委习水县监察局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酒席借机敛财的通知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中共习水县纪委习水县监察局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酒席借机敛财的通知


针对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为切实整改,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坚决刹住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歪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特作如下要求。

一、凡在我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1、不得以婚丧嫁娶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2、严禁在机关院落、街道、学校家属区等场所搭棚建灶大操大办酒席。

3、不得在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建房、乔迁、开业、生日、升学、升迁、当兵、满月等喜庆事宜中操办酒席或以其它形式变相操办酒席收受礼金。

4、操办婚事,须按习纪发[2006]5号文件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事前申报、事后回复”制度。丧事在事后要回复操办结果。

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得借举办建设工程项目奠基、落成等庆典活动名义,进行大操大办,收受礼品礼金。

三、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单位的刹酒风工作负总责,凡出现违规办酒的行为:

1、由单位一把手负责制止,并按管理不力追究领导责任,处本人1000元廉政责任金,同时给予诫勉谈话,对逾期不交廉政责任金的,加重处分;

2、单位及单位一把手当年不能评先选优;

3、取消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如单位连续出现违规办酒行为的,对单位一把手作组织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对违反规定操办酒席的当事人,处廉政责任金2000元至5000元,同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

五、严禁党员干部、职工参与违规办酒活动,如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属领导干部的处廉政责任金1000元,属一般党员干部、职工,处廉政责任金500元,并作出书面检查;对多次参与的,加倍处以廉政责任金,同时,给予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

六、实行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党员干部违规办酒的行为。凡实名举报经查实的,一次性奖励举报人200--1000元。

七、本通知自行文之日起执行,凡此前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八、本通知由县纪委廉政室负责解释。

中共习水县纪委

习水县监察局

200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