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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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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06〕5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三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

近期,全省各地天晴较暖,森林火险等级从南到北,逐渐升高。据气象预报资料,今年我省森林高火险期推迟,预计4月至5月上中旬,各地将有不同程度的春旱发生,该时段内将有6次高森林火险过程,其中清明节前后几天内全省大部地区为3-4级火险;4月上旬后期,省的西南部地区3-4级,省内其余地区2-3级;4月中旬后期到下旬前期,省的西南部地区4-5级,省内其余地区3―4级。5月上旬后期到中旬前期,全省大部地区4―5级。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是森林防火的责任主体,对本地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指挥调度,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对本地森林防火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二、切实做好宣传教育。森林防火面向千家万户,必须把宣传教育作为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和第一道工序,贯穿于防火期始终。当前,各地要针对即将到来的高森林火险形势,组织开展全民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举办宣传月、宣传周、警示日和文艺下乡活动等,深入林区作业点、居民点、农户家、风景旅游区,开展面对面宣传,张贴《森林防火公告》、下发《森林防火公约》、设置固定宣传牌、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公益节目、编发防火短信等。各级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公众媒体要加大森林防火公益宣传的力度和频率,营造森林防火浓厚氛围,做到防火宣传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不留死角。

三、加强引导、疏导,切实做好火源管理。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对野外用火引导和疏导,严格执行野外用火规定,对经过批准的炼山、烧荒等野外用火,要切实做到“气侯不适不烧,无人看守不烧,未开设好防火线不烧,未做好准备不烧”。防火紧要期要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实行封山防火,在入山的主要路口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严格入山制度,派出专人对重点部位、重点地段严看死守。

清明节期间,一方面要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大巡护密度,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另一方面要积极提倡文明扫墓,对栽植纪念树、献花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方式祭奠,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对村寨、油库、古建筑、文物区等重点设施,要提前开设隔离带,严看死守;对行政交界处要加强联防,互通信息,确保万无一失。

四、切实加强扑火安全。各地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学组织扑火救灾工作。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要严格按照同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要求,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及时赶赴火灾现场,设立前线指挥部,确保扑救工作有序进行。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和扑火指挥员、各级各类专业扑火队、半专业扑火队以及乡村义务扑火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避火自救能力。

五、切实加强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各级公安机关要与林业、森林防火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侦破火案,彻查严惩火灾肇事者,决不姑息。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已发生的森林火灾,要严格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六、切实加强监测和值班调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动员和安排林业干部职工特别是护林员,加大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和人员活动密集地方的巡查力度,不留死角。各防火检查站要充实人员,加强力量,做好监测工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充分发挥卫星监测、飞机巡护等作用,全方位加强火情监测,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扑灭”。各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要集中食宿,做到有火即来、来之能战,无火加强训练,做好联动支援。

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准确反馈林火热点信息。带班领导遇有火情要迅速组织调度,及时指挥扑救,做到火情处理及时,指挥调度有力,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严格按照火情报告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灾有关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