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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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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今年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以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时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接受法律和民主监督,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渠道。切实做好办理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各承办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指定专人承办,对办理工作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对重要的建议和提案,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组织人员认真办理。

二、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认真办理,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各承办单位要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坚决杜绝敷衍了事行为。承办人员务必亲自走访和联系提出建议或提案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详细了解具体情况,逐条认真分析,抓好落实。对符合政策法规,并且目前能够解决和落实的问题,要及时研究予以落实;对因政策或权限范围内暂不能落实的问题,要积极争取,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不能办理的,要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诚恳地向代表和委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县政府督查室将对一些重点和热点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进行跟踪督办,对不重视和办理不认真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要报请政府进行行政问责,人大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的情况将在县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提案人监督。

(二)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对办理的结果,承办单位要以书面形式答复代表和委员。答复的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条理清楚,内容完整,语气诚恳谦逊,文字通畅简明。按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要求,答复文书必须用承办部门正式文件头纸,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加盖单位印章(文书格式附后)。

在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时,各承办单位要在复文的右上角处,根据办复情况作出不同标记:所提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经解决,用“A”标明;所提建议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建议、问题因条件、能力所限近期不能解决的,用“C”标明;所提建议无法解决、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的,用“D”标明。

(三)严格审查,提高质量,按时完成办理工作。承办部门将答复文稿在规定时限内送县政府督查室审查(送审稿一份和电子文档);督查室修改定稿后,再由承办单位正式行文,报送县政府办。

1、报送时间:

(1)人大代表建议办理3月25日前答复文书初稿送审,4月10日前报送正式文书。

(2)政协委员提案办理6月1日前答复文书初稿送审,6月10日前报送正式文书。

2、报送份数:所有提出建议或提案的代表或委员各1份,政府办3份。

(四)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办理工作中,承办单位要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主动与协办单位协调联系。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承办单位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将工作完成情况回复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要保持同县政府办公室以及县人大代工委、县政协提案委的联系,要同提出建议或提案的代表或委员见面,征求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