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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的通知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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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切实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2006年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好该项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习水县2006年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及工作督查组,负责本次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

(一)习水县2006年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领导小组组成。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袁健宏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邱继维、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弋光明任副组长,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负责人、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区)、各部门要建立相应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的地质灾害防治检查工作。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查组组成及分工。

第一组: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公安局、乡企局、水利局、建设局、民政局、气象局抽人参加,负责督查桑木、回龙、二郎、永安、二里、官店、桃林、仙源等乡镇。

第二组:县交通局牵头,县煤管局、教育局、水利局、旅游局、煤灾办抽人参加,负责督查醒民、同民、土城、隆兴、习酒、程寨、三岔河、民化等乡镇。

第三组:县建设局牵头,县煤管局、经贸局、交通局、教育局、煤灾办抽人参加,负责督查东皇、良村、温水、大坡、寨坝、坭坝、双龙、马临等乡镇(区)。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2006年4月28日至4月30日。

检查方式:一是各乡镇(区)、部门开展自查,并组织本地区本行业开展检查;二是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1、防灾责任制建立完善情况。重点检查领导机构建立情况,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地质灾害险情隐患的巡查、排查情况。重点检查各灾害点是否制定了包括监测方式、预警信号、紧急避险、转移路线等内容的防治方案,是否明确了监测责任人,是否落实了防范措施。

3、群测群防体系建立完善情况。重点检查监测预警责任制是否落实到学校、工矿企业等具体单位,乡镇是否逐户发放“防灾明白卡”。

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有关工程建设是否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程建设中是否充分考虑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是否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必须由分管领导负责,抽调责任心强,有一定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同志参加,并针对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有目的、有重点的进行检查。

(二)检查要求必须深入基层,不能走过场和搞形式,对检查不到位或走过场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检查人员责任。

(三)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成有关乡镇(区)或部门限期完善。

(四)各乡镇(区)、各督查组于5月8日前将自查、检查情况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