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换发渔滚坡电站工程建设征用土地有关证件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县府有关工作部门:
因我县渔滚坡电站工程建设征用东皇镇长嵌村,程寨乡大白塘村、红旗村、印江村部份集体土地,原发放的耕地承包证、林权证、自留山使用证等同一证件标明的面积已被征用部份,原证需收回作废存档,换发新证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为了认真搞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积极配合习水县渔滚坡电站建设协调指挥部搞好换发证工作。
二、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制办要积极配合习水县渔滚坡电站建设协调指挥部做好证件制作、发放、加盖印章等方面工作。
三、习水县渔滚坡电站建设协调指挥部要认真核实原证面积,核减已征用面积,对未征用面积要重新填发证给有关村民委员会和农户;对在安置中承(转)包土地的,要重新换发耕地承包证、林权证和自留山使用证,对新填发的证件要造册登记存档。
四、为了区别不同时期所发证件的不同,习水县渔滚坡电站建设协调指挥部要搞好证件识别标志,加盖印章予以区分。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