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习水县落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确保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尽快启动、落实和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新投资的拉动作用,根据有关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习水县落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曾 瑜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员:陈明镜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人防办主任
袁江远 县发改局局长
何建新 县监察局局长
袁开寿 县财政局局长
王章良 县国土局副局长
贺 佳 县建设局局长
余贡泽 县审计局局长
余洪举 县环保局局长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由袁江远兼任办公室主任,何建新,袁开寿、余贡泽、曾键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曾建(环保局)、邓德志(水利局)、袁刚(招商局)到办公室集中办公,陈先强、袁刚负责扩大内需项目前期工作情况收集和上报。
二、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县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协调处理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负责与市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衔接,及时向其报告我县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落实情况,综合协调上级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
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按时完协调领导小组交办
的各项工作任务。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