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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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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80年深圳经济特区成立,1986年7月开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1986年7月1日,广东省委组织部任命周鼎同志为深圳市人大筹备组组长,召开筹备组第一次会议,建立筹备机构,开展筹备工作。在此后近三年中,筹备工作进展较缓慢,主要原因是作为国家第一个经济特区,政治架构改革的探讨正在进行;特别是深圳市区一级的行政建制尚未确定,当时特区内设罗湖、上步、南头、蛇口和沙头角五个管理区,均由市政府派出机构管理,没有建立一级国家政权组织,在这种情况下,我市若作为不设区的市建立人大,就和县一级政权一样,需进行直接选举,每届人大任期只有三年,这与我市的规模和政治、经济地位不相适应。深圳经济特区经过10年的改革和发展,城市建设已具相当规模,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取得了巨大成就,伴随经济改革进行的政治架构改革的探讨趋于成熟。1989年2月26日,中共广东省委要求深圳尽快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3月11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讨论了市人大筹备工作的有关问题,并对市人大筹备组进行了调整,秦文俊任组长。1990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深圳市设立福田区、罗湖区和南山区的建制,建立了区一级国家政权。随即于3月调整充实了深圳市人大筹备组领导成员,周溪舞任组长。从此,市人大的筹备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1990年4月,深圳市人大筹备组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了办事机构,设立了市选举工作办公室和市人大筹备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筹备召开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计划》和《关于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产生办法》,成立了福田、罗湖、南山三个区的选举委员会(市辖宝安县已于4月完成了代表换届选举)。至8月上旬止,三个区基层选举工作结束。成立了新的区县政权机构,选举了247名出席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为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奠定了基础。

1990年12月,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按照法律规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行使国家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