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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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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发[2003]32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遵府发[200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的情况,现就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目标

充分调动各乡镇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切实保障乡镇机构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适度增强市级财政调控能力,逐步缩小各乡镇之间财力差距,控制并逐步消除乡镇债务,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快构建农村公共财政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事权和财权相统一原则,科学合理划分市乡两级税种及分享比例;坚持“乡财县管乡用”原则,通过完善体制市级集中的财力主要用于市级对各乡镇的转移支付。

三、管理体制

乡镇按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水平划分为两类乡镇

一类乡镇:中枢街道办事处、茅台镇。

二类乡镇:除中枢街道办事处、茅台镇以外的其他乡镇。

对经济较为发达、财政收入规模较大,财政收入增长较快,能够满足自身支出需要的一类乡镇,实行“划分税种、确定收入分享比例、自求平衡、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体制。

对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规模较小的二类乡镇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下达支出基数,在保障基层政权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实行“划分税种、确定收入分享比例、核定补助、超支不补、短收减支、结余留用”的管理体制。

四、实施办法

(一)收入划分及分享比例

1、国税部门征收的地方(县级)收入、地税部门征收(除营业税、烟叶税)的地方各税以及城维税、城市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属市级收入;

2、一类乡镇营业税、二类乡镇建安营业税市级与乡镇共享,市级分享70%,乡镇分享30%;

3、烟叶税市级与乡镇共享,市级分享20%,乡镇分享80%;

4、耕地占用税、契税收入属乡镇收入;

5、行政性收费收入(除城市配套设施费)、罚没收入、其他收入市级与乡镇共享,市级分享20%,乡镇分享80%;市级集中的社抚费用于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6、茅台酒厂实现的城市配套设施费全额用于茅台镇基础设施建设;其他乡镇自行征收的城市配套设施费属乡镇收入,全额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

7、国有资产收益属乡镇收入;

8、煤炭税费统收各费收入(不含专项)市级实得部分,市级与乡镇共享,市级分享70%,乡镇分享30%。

(二)财力补助

1、财政收入任务在1000万元以上的乡镇,自求平衡,市级不再补助;

2、收入任务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乡镇,市级补助人员经费;

3、收入任务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乡镇,市级在补助人员经费的基础上,人均补助财力2000元;

4、财政收入任务在2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和煤炭税费收入返还在10万元以上的乡镇,市级在补助人员经费的基础上,人均补助财力3000元;

5、收入任务在25万元以下的乡镇,市级在补助人员经费的基础上,人均补助财力4000元;

6、乡镇自行在省、市(地)级以上争取的项目资金,市级按10%的比例补助工作经费;

7、大额政策性增加工资由市级财政承担。

五、财力清算

市财政局负责乡镇财力清算。收入实现后由乡镇报送收入相关资料,市财政局审核后确定乡镇财力。涉及地方税收收入由乡镇报送相关资料(包括项目名称、纳税人、纳税时间、纳税金额)经税务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审查核定。凡弄虚作假虚报收入的,一经查实,按虚报金额扣减财力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〇〇七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