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黔西南州人民防空办公室(黔西南州交通战备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黔西南州人民防空办公室(黔西南州交通战备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黔西南州人民防空办公室(黔西南州交通战备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委〔2010〕15号)和黔西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州直各部门“三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州机编字〔2010〕1号)文件精神,设立州人民防空办公室,挂州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全州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编制全州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州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审核全州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审核、监督全州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人民防空事项,监督检查全州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

(四)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负责州级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各县(市)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并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城市防空袭演练。

(五)管理全州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协调利用电信、移动、联通、交通部门、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对全州人民防空通信网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监督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六)负责战时发放空袭警报和实施灯火管制,组织人口与战备物资的疏散和隐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练;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完成政府赋予的有关抢险救灾任务。

(八)组织管理全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按照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全州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负责对州直及中央、省驻州单位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设计的审批、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取和使用;指导全州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地下室空间开发建设中的人民防空事项。

(九)规划全州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协同发改委、交通运输、电信、移动、联通以及相关通信等部门贯彻国防要求,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十)拟定全州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负责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国防交通物资储备和调动工作。

(十一)战时组织协同有关部门动员交通运力、战备物资及专业保障队伍支援部队作战;平时参与交通保障、抢险救灾工作。

(十二)管理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经费和资产,编制全州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经费预算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三)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兴义军分区和州国防动员委员会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行政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劳资、行政事务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文秘、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经费和物资管理,编制和执行人民防空、交通战备预决算;负责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平战结合使用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和监督,管理机关国有资产。

(二)指挥通信科。

制定人防重点城市战时防空袭及各项保障方案并组织必要的演练;平时负责州人防指挥所的建设和管理,战时协调建立人防指挥机构;指导督促州人防重点城市搞好疏散基地建设;负责人民防空知识普及教育和人防专业队伍的组建训练,组织人防指挥干部、通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人民防空学术研究;制定全州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计划和保障方案;指导全州人防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州信息保障中心的值勤管理、设备维护和专业技术训练;负责人防通信、警报所需经费、器材、物资的计划安排;组织和协调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完成政府赋予的抢险救灾任务。

(三)交通战备科。

负责制定全州国防交通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参与贯彻国防要求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查、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制定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州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保障;负责国防运力征用;指导、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国防交通物质储备和更新工作。

(四)人民防空执法支队(正科级事业单位,参公事宜按程序报批)。

组织编制全州人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维护管理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州直及中央、省直驻州单位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设计的审批、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人防工程经费的计划安排;指导全州人防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人防工程技术研究和学术研究;协调临战前的工程保障工作;研究制定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开发利用的有关政策,组织指导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工作;贯彻实施人民防空、交通战备法律法规,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负责人民防空和交通战备系统普法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州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和国防交通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三、人员编制

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州交通战备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5名,工勤编制1名,人民防空执法支队事业编制5名,列入州级财政全额预算。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1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职数4名(含人民防空执法支队支队长或副支队长1名)。

四、其他事项

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州交通战备办公室)下设事业机构另行文规定。

五、附则

(一)凡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项目、便民服务类项目,纳入州政务服务中心统一集中办理。

(二)本规定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