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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校级学生组织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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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校级学生组织




词条含义


吉林大学校级学生组织包括吉林大学学生会、吉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吉林大学大学生艺术团、吉林大学阳光志愿者协会、吉林大学大学生MM学习研究会、吉林大学大学生科技协会、《吉大青年》报社。

关于校级学生组织换届选拔的若干意见


吉林大学校级学生组织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的学生群众组织。校级学生组织一直以来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校级学生组织进行换届选拔是加强各学生组织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根据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就公开选拔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工作说明如下:

一、换届选拔原则

公开选拔校级学生组织换届工作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校级学生组织领导班子选拔配备一批优秀学生干部。选拔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机关为校团委组织部。

二、主要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方针和学校的政策同本组织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3.竞聘人必须为我校全日制08级本科生,在所属学院现已公布的学习成绩排名中,按降序排名在其所属届别的专业总人数的前二分之一以内,主干课程未出现一科以上补考或因考试不及格而重修。

4.身体健康,能够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强度下开展工作。

三、主要学生干部选拔的主要方式

1.选拔分为素质评定、笔试、竞聘演讲、面试四个阶段进行(申报竞聘主席及副主席职务的竞聘人必须接受面试,没有申报竞聘主席及副主席职务的竞聘人无须接受面试)。

2.素质评定阶段,竞聘人须认真如实填写《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素质评定表》(附件3),并在各校级学生组织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交至指定地点。校团委组织部负责对接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分,评定分数按比例计入总分。

3.笔试阶段,竞聘人于统一时间和地点进行考试,考试时间拟定为3小时。

4.竞聘演讲阶段,采取竞聘人逐一登台演讲、台下评委现场评分的形式,每名竞聘人限时3分钟,演讲内容应当包括自我介绍和工作设想两个大部分。本阶段评委由校团委领导及指导教师构成。演讲顺序依照《校级学生组织2010—2011年度主要学生干部岗位一览表》。在竞聘人于演讲前提交的竞聘报告中,建议包含如下方面的内容:个人情况简介、所参加或参与组织的院级及院级以上学生活动的情况说明、未来工作设想与展望。

5.面试阶段,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评委会由校团委领导及指导教师构成(关于面试的具体说明详见“附件6:《关于公开选拔校级学生组织2010-2011学年主要学生干部面试说明》”)。

6.申报竞聘主席及副主席职务的竞聘人必须接受面试。对于主席职务竞聘人和副主席职务竞聘人的面试分别进行。首先进行对主席职务竞聘人的面试,其面试成绩计入选拔成绩,根据选拔成绩产生主席候选人一名。竞聘主席职务落选的竞聘者享有竞聘其它职务(所竞聘职务须在《校级学生组织2010—2011年度主要学生干部岗位一览表》中)的权利,选择竞聘副主席职务的竞聘者统一接受面试。竞聘主席落选后选择竞聘副主席职务的须重新进行竞聘演讲并提交关于竞聘副主席职务的竞聘报告,新竞聘演讲成绩替代原竞聘演讲成绩并列入选拔成绩。主席竞聘落选后申报非副主席职务的无须重新进行演讲和面试,其选拔成绩由素质评定、笔试和竞聘演讲三部分成绩组成。主席竞聘落选后不申报任何职务的,视为自愿退出本次选拔,其素质评定、笔试、面试和竞聘演讲成绩作废。竞聘副主席职务的落选者,可以申报其它职务。

7.各阶段占总成绩的比例为1:3:3:3,各阶段总分为100分(素质评定阶段除外),按上述比例计算后相加形成的总分为竞聘人选拔成绩(没有申报竞聘主席及副主席职务的竞聘人的选拔成绩由素质评定、笔试、竞聘演讲三个阶段成绩相加形成)。

8.校级学生组织在各校区的常设派驻机构的主要学生干部由本次选拔产生的新一届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赴各校区监督选拔产生。

四、主要学生干部的公示、试用与任命

1.各校级学生组织本次选拔产生的主要学生干部应报送校团委组织部备案,由校团委负责对其在校内办公网进行公示,并设置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2.经过公示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随即进入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校团委负责对试用阶段的主要学生干部进行考核。

3.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胜任的,开始正式任期。

五、校级学生组织规章制度

各校级学生组织应当结合本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以考察和监督当选的主要学生干部的工作表现。规章制度应当包括针对主要学生干部任期内的纪律检查、民主监督、绩效考评、职务任免(升职、降职、免职、辞职)等内容。各校级学生组织制定的此类规章应当报送校团委组织部备案。

六、未尽事宜解释权

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负责对本文件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