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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中职学校德育科研课题的通知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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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中职学校德育科研课题的通知


为增强我省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促进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根据《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及《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管理细则(试行)》拟组织中职学校申报德育科研课题。



粤教思处函〔2010〕1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的管理与组织实施

我省中职学校德育科研由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由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省中职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管理细则(试行)》(见附件1)执行。

二、课题类别和选题范围

1.选题范围。可参考《2010年广东省中职学校德育科研课题指南》(见附件2)选题,鼓励各中职学校、研究机构结合中职学校德育工作实际自拟课题申报。

2.课题类别。2010年省中职学校德育科研课题按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进行申报,本次课题指南中列出的前10个研究题目(带★号)为重点课题,其他为一般课题。

三、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申请学校和个人必须符合《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管理细则》第三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每位申请者、每所申请学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的负责人只能主持一个课题,课题参与者最多可参与两个课题。

(二)申报程序。

1.有意申报德育研究课题的中职学校和个人,根据课题指南和学校实际确定选题,填写《广东省中职学校德育科研课题申报表》(见附件3,相关表格、资料可在省中职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网站上下载)。《课题申报表》由申请人或主持人填写,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个人经学校同意可向省中职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报送《课题申报表》;学校和相关研究机构可直接向省中职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报送《课题申报表》;地级以上市教育局主管部门可向省中职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推荐申报。

四、课题的评审与立项

(一)省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及省中职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中心网站公示评审结果无异议后公布立项课题名单。

(二)本次立项课题可以作为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重大课题《关于强化中职学校德育工作实效性对策研究》的子课题进行立项研究,重点课题由省中职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组织专家重点指导。

(三)立项课题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两年。

各市教育局主管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的部门和各中职学校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将《广东省中职学校德育课题申报表》一式4份(采用A4纸打印,其中1份原件、3份复印件),并附电子文档。于2010年6月10日前报送省中职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逾期将不予受理(省中职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福慧美术楼603室,邮编:510665,联系人及电话:林幸福 ,省中职德育中心网址:略)

有关中职学校德育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可与我处联系:江存余。

附件:

1.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管理细则(试行)

2.2010年广东省中职学校德育科研课题指南

3.广东省中职学校德育科研课题申报表

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


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我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德育科研课题的管理,促进中小学德育科研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根据《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中小学德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中小学德育科学研究,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体现时代性,准确把握规律性,注重创新性和实用性,强化针对性和实效性,破解制约学校德育发展的难题,提高学校德育工作者的理论素养和德育科研能力与水平,促进学校德育创新发展,并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条 中小学德育科学研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正确的科研方向,引导中小学科研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发展服务,为中小学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

2.坚持与本地区、本学校实际相结合,以应用性研究为主,善于把问题转化为课题,着力在解决学校德育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3.坚持调动广大德育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充分体现课题研究的广泛性。

4.坚持科学性、创新性、实效性、规范性。科学性要求课题研究必须有科学的理论支持,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等基础理论为指导,研究方法科学,学术观点正确,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创新性要求课题研究应对我国或本地区、本学校德育建设问题提出切实、合理的新思路、新对策、新模式,对德育工作具有一定的启示和促进作用;实效性要求研究成果对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科学化水平,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高学生思想道德及整体素质,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和社会教育水平等方面产生实际效果;规范性要求课题研究的实施过程符合教育科学和德育科研的基本程序,开题报告、阶段性总结报告、结题报告的撰写格式符合行文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由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由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省教育厅组织制定学校德育科研规划、课题指南和课题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立项评审、提供学术咨询和课题实验研究指导、课题成果鉴定和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

第六条 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学研究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重点管理与一般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对立项的课题负有具体管理的职责,会同各市教育局主管处(科)进行过程管理。主要包括日常管理、年度检查、中期推动和结题指导等。

第七条 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为厅级课题,面向全省中小学在职从业人员,公开竞争,择优立项,保证重点。

第八条 经费

1.省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均属于自筹经费课题。

2.课题经费使用的范围:国内调查研究、差旅费,资料收集、复印及少量必要图书购置费,小型研讨会费用,计算机使用费,专家指导费,成果鉴定费和成果印刷费等。

3.以学校为单位申报的课题须同时说明经费来源。

4.以市、县(区)教育局申报并组织研究的课题,经费的筹集和使用须符合国家以及本单位的有关规定。

5.课题立项评审费、管理费和成果展示推荐活动费由省教育厅德育专项经费安排;邀请专家指导相关费用、课题成果鉴定评审费由课题组负责。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课题组须书面报请所在地教育局主管处(科)同意后,分别报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评审同意后方能实施:

1.以学校名义申报的课题,变更课题主要负责人;

2.变更课题名称;

3.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课题组须书面报请所在教育局德育主管处(科)同意后,分别报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备案:

1.课题结题时间延期;

2.通讯地址、电话、联系人等情况变动。

第十条 对于课题研究不作为者,撤消课题。课题主要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广东省中小学校德育科研课题指南》所列课题。课题未能按期完成的,须按规定结题后方可申报新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课题。

第三章 申报与立项评审

第十一条 省教育厅定期发布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指南。每两年组织一次课题申报、立项评审和成果展示活动。

第十二条 全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德育研究机构、社区教育机构、特别是学校及广大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德育科研课题。

以学校为单位申报课题,学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重视德育工作并具有较扎实的德育实践基础;

2.课题负责人须是学校校长或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领导;

3.德育工作队伍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富于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的精神;

4.能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个人申报课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负责或从事中小学德育工作,并有3年以上德育工作实践经历;

2.具有高级教师职称;中级教师职称申报者需有2名高级教师职称者推荐。

第十三条 课题申报程序:

1.根据课题指南,结合各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研究课题,按要求填写《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4份。

2.个人申报课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学校申报课题报地级市教育局主管处(科)初审,再报省评审。市、县(区)教育局组织申报的课题,可直接向省申报。

3.已通过鉴定结题的课题需要申请继续滚动研究,或在其它渠道立项并有一定研究基础的课题,需要申请省中小学德育科研立项的课题,可参照以上申请程序申请。

第十四条 广东省教育厅委托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课题评审工作。评审程序为:

1.资格审查和分类。按本办法的规定和申报表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者进入评审阶段。审查时如发现造假、抄袭或雷同,将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和教育局,申报人3年内不得申报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

2.广东省教育厅根据工作实际,课题申报数量,核定当次课题立项数。

3.评审组成员依据统一制定的评审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课题申报表进行匿名评审,评审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本组拟立项课题。

4.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评审委员会对拟立项课题进行审查,议定最终立项课题。

5.广东省教育厅在其官方网站及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网站上公示课题评审结果,公示期为7天。

6.广东省教育厅以文件形式正式下达立项课题。

第十五条 评审组专家和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以下评审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查询或透露课题论证立项的相关背景材料;会议评审情况应予保密。评审结果正式公布前,不得对外泄露;不得收受礼金或礼品。

第十六条 经评审同意立项的课题由省教育厅下发立项通知书,研究工作即可启动,开题时间和开题情况分别报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 经申报单位同意,凡批准立项的课题,可作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承担的全国及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子课题。

第四章 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

第十八条 课题研究完成时,应接受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结题验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课题立项申报表、开题报告、研究工作(实验或调研)报告、课题结题申报表、研究过程的主要材料、反映成果的相关资料(专著、论文集、决策部门采纳推广的证明等)。

第十九条 课题鉴定专家组一般由5-7人组成,专家组设一名组长。鉴定专家可由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委派,也可从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专家库中邀请。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课题鉴定一般由课题组自行组织。

第二十条 课题鉴定程序:

1、课题组向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提出鉴定申请,经同意后可由课题组单独组织课题鉴定,各地级以上市也可由教育局德育主管处(科)集中组织课题鉴定。

2、课题成果鉴定一般采取通讯和会议两种方式。以会议方式鉴定者,由专家组集体讨论确定评审结论并由组长签署意见;以通讯方式鉴定者,各专家将鉴定意见送交组长,由组长综合各专家意见并签署鉴定结论。

第二十一条 结题验收。在专家鉴定的基础上,经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验收,验收通过后,颁发《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结题证书》。

第二十二条 省组织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展示活动。评审确定的优秀成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对有价值的成果报送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于省教育厅。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0年4月

附件2:


2010年广东省中职学校德育科研课题指南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中职学校德育实效为主题,以破解中职学校德育难题为重点,以实验研究为主要途径,深入分析研究新形势下中职学校德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促进德育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对策,树立和提升新理念、把握规律性、突出创新性、注重实用性,以科研成果引领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中职学校德育科研,要在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基础上,突出体现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性原则。课题研究必须有科学的理论支持,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等基础理论为指导,研究方法科学,学术观点正确,实验效果良好,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2.坚持创新性原则。要针对我国、我省及本地区、本学校德育工作的突出难题开展课题研究,积极探索破解难题的新思路、新对策,在理论建设、实践应用等方面有新意,对德育工作创新发展具有一定的启示和促进作用。

3.坚持实效性原则。课题研究要以“小”、“近”、“实”为切入点,通过某个方面的研究,有效促进中职学校德育提高整体工作水平,有效促进中职学生提高思想道德及整体素质。

4.坚持规范性原则。课题研究的实施过程应符合教育科研的基本程序,课题研究主题集中而明确,课题研究内容丰富而清晰,课题研究成果丰硕并有推广价值。

三、基本内容

以“强化中职学校德育实效对策研究”为主题,深入进行研究,重点研究以下内容:

1.研究新时期中职学校德育理念创新问题,用科学的德育新理念引导中职德育工作创新发展。

2.研究新时期中职学校德育内容、途径和方法,探索提高德育实效性的有效机制。

3.研究新时期中职学校德育队伍建设的内容、途径和方法,提高德育队伍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

4.研究新时期中职学生的特点和主要存在问题,探索教育和引导的有效对策,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

5.研究新时期中职学校德育有效机制的建设,构建高效的中职学校德育工作长效机制。

四、课题指南

1.关于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理念创新的研究;★

2.关于加强中职学校德育队伍专业能力建设的实验研究;★

3.关于提高中职学校德育课程实效性的对策研究;★

4.关于强化中职学校管理育人的对策研究;★

5.关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德育创新的实验研究;★

6.关于中职学校德育模式创新的实验研究;★

7.关于中职学校学生职业道德素质培养的研究;★

8.关于建设与优秀企业文化深度融合的校园文化研究;★

9.关于建立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绩效评价机制的研究;★

10.中职学生规范管理与学生自主发展的研究;★

11.关于强化中职学校服务育人的对策研究;

12.关于强化中职学校实践育人的对策研究;

13.关于强化中职学校合力育人的对策研究;

14.关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中职学校德育研究;

15.关于中职学校德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

16.关于文化多元化与中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研究;

17.关于中职学生个体多元化发展的研究;

18.关于中职学校专业技能学习与德育有效融合途径与机制的研究;

19.关于中职学生规范管理与人文关怀的研究;

20.关于中职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的研究;

21.关于中职学生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研究;

22.关于中职学校特色班级、特色课程、特色活动等特色德

育的研究;

23.关于中职学校德育与普通中学德育、高职高专学校德育的联系与区别研究;

24.关于中职学校班主任工作艺术研究;

25.关于网络背景下学生自律能力和选择能力培养研究。

上述课题指南所列研究课题共分为两大类,即重点课题(标“★”号者)和一般课题。

本指南所列课题为主要选题范围,申报者须结合本学校本地区实际自行拟定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

申报课题的中职学校可同时申报为课题实验学校,可在申报表相关栏目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