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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中等职业教育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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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中等职业教育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教委〔2010〕10号


各办学主管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天津市中等职业教育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行业、本部门、本学校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附件.doc

二○一○年三月二日

天津市中等职业教育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市“一个排头兵”、“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紧紧围绕着力构筑“三个高地”,全力打好“五个攻坚战”的目标任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加大中级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努力实现“保证规模、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根据《天津市教育2010年工作要点》的总体部署,现提出我市中等职业教育2010年工作要点。

一、认真做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总结工作,争取建设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

2010年是“十一五”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的最后一年,继续完成我市职业教育“十一五”投资规划,落实二期市级实训基地和示范校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十一五”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确定的各项任务是今年工作的重点。“十二五”期间,天津市将创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积极做好示范区前期准备工作,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示范区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内容。通过新一轮示范区的建设,全面提升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水平。

教育部将于今年启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实施工作,全市各行业、各区县办学主管部门应积极推进本系统、本区域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力争使更多的项目落户我市。

二、以海河教育园区建设为契机,继续做好中等职业学校调整工作

海河教育园区一期建设将于年内完成,二期规划论证工作也将开始。根据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海河教育园区总体规划,结合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现状,坚持改革创新,突破发展瓶颈,下大力量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本着调整布局、提高水平、突出效益、服务就业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我市职业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在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等方面健康协调发展,提升中职学校服务能力,不断满足我市经济建设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对中等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并积极筹划二期进入海河教育园区的中职学校。

各区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继续加大所属的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力度,进一步优化系统内、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提出调整的方案。今年有条件的行业、区县应积极实施调整工作。今后每个区县、行业委局都应保留1所中等职业学校。

三、积极筹办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相关活动

在总结2009年举办技能大赛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区县和职业院校等多方面的积极性,认真做好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各项筹备工作,按照办出品牌、形成特色、提高效益、扩大影响的思路,力争做到早确定项目、早确定场地、早确定组织机构、早开展筹备工作。

今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期间,还将举办全国职业学校学生技能产品展洽会、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会以及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文艺调演晚会,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主动做好准备,积极为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同期举办的活动做贡献。

积极办好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暨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选拔优秀选手组成我市代表队,参加全国技能大赛,争取好成绩。

四、加强内涵建设,着力提高质量

围绕新一轮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内涵建设,进一步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各学校要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机制。根据教育部新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做好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调整工作,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和设置,推进专业建设规范化。深化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努力形成就业导向的课程和教材体系。

组织人员研究修订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年内评选出50个左右我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打造一批精品专业。

认真组织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实施。做好国家级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的组织推荐,注重发挥两级示范校在改革发展、创新管理和质量引领等方面的示范作用。

五、继续推进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

认真落实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合作办学和面向外省市招生的总体要求和有关规定,在市教委已签定协议框架书的省区和地区,积极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健康开展。

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青年农民、农民工、在职职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职业培训工作,努力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完成教育部下达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任务。

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切实把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落到实处。今年,市教委组织力量,通过评审在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一批职业指导与创业中心。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继续落实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积极开展国家级、市级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继续完善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制度,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培养。做好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项目工作。严格执行专业教师到企业培训的制度,对招聘的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青年教师,继续执行到企业实习实践一年,考核合格后上岗任教的制度。各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为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积极开展校级领导班子国家级和市级培训,提高校长和管理干部组织教学、指导教学、科学管理的能力。市级培训以深入开展现代职业教育理论学习为重点,转变教育观念,把握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规律,提高管理现代职业学校的水平。

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推进资助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09〕11号)精神,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研究制定我市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认真落实新一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改革方案,着力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职业生涯和职业理想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继续开展“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做到知识学习与能力培养和行为养成相统一,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感。

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切实加强助学金发放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国家规定的资助标准不降低、资助范围不缩小,保证国家助学金及时、足额发放。认真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财教〔2010〕2号)精神,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工作的实施。

八、加强科研工作,促进科学发展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大力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深入社会和滨海新区开展调研,了解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及新职业、新工种(岗位)对人才需求的情况,在此基础上,重新确立学校办学规模、专业设置以及服务方向,使教育教学改革更加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动融入滨海新区建设。认真总结“十一五”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广泛开展“十二五”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研究。年内开展科研课题评选工作,设立围绕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创新等科研课题,调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提升科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