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格物论

格物论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格物论


“格物”指“格物穷理”。格物也就是“至”物,与事物直接接触而穷究其中之理,“穷”理是格物的目的,“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矣”(《遗书》卷二十五)。格物之要,在于就待人接物的具体人事中,体认其中蕴含的“所当然之则”与“所以然之故”。



介绍


宋明理学家对宇宙与人生作哲学观时,他们的焦点是人的伦理与道德性存在,而不是脱离于在他们看来是人之为人的规定性之外的事物,他们的认识论严格说来是道德的认识论,而不是对宇宙万物特别是自然对象作冷静观察和探究的认识论。“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遗书》卷十八)两句,可以看做是对道学道德认识论观点的集中概括。它一方面要求以“居敬”、“存诚”的工夫涵养道德认识主体,另一方面则强调通过“致知格物”的手段去获取对于道德天理的认识。最后的目标是达到“豁然贯通”的“合内外之理”的境界,获得关于儒家伦理绝对性的认识,从而把道德认识主体引向道德实践的自愿自觉。这个道德认识论的工夫,也就是格物穷理的工夫,它是道德修养的认识论前提。

格物


对于道德修养的过程,朱子十分强调《大学》中“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次序,而在为学宗旨上又都重视对于儒家伦理的认知,故而“格物致知”的理论在其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按朱子的看法,《大学》本文提出的八条目中,对于“诚意”以下各章都有说明,惟独对于“格物致知” 未作解释。朱子认为此处乃系阙文,于是根据“程子之意”和自己的理解,为其作了《补传》,这个补传可以看做是朱子对于格物致知的概括总结,也还可以看作是理学中道学一系思想进路的总结。今录原文如下: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时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

“格物”的概念,朱子的解释同程子一致,都是指“格物穷理”。格物也就是“至”物,与事物直接接触而穷究其中之理,“穷”理是格物的目的,“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矣”(《遗书》卷二十五)。面对不可胜数的天地万物,既要看到一草一木、一昆虫之微,“亦各有理”,穷理必然有其“积习”阶段。若不“理会”这一草一木,也就缺了这一草一木的道理。但是,如果醉心于具体的草木器用而望有所收获,朱子强调,这就如同炒沙而欲成饭一样,完全是徒劳。格物之要,在于就待人接物的具体人事中,体认其中蕴含的“所当然之则”与“所以然之故”。

在这里,理一分殊的本体论架构,为实现这种超越提供了可能。因为不同事物之理都有着共性,一件事物如果能认识透,其他则可以类推:“格物非欲尽穷天下之物,但于一事上穷尽,其他可以类推。”(《大学或问》卷二)例如,就像孔子所说的,在家能够尽考,出门自然会忠君,事兄自然能悌。如此的类推,正是从理一出发的。故而,从“人心之灵,莫不有知”;“天下之物,莫不有理”的前提出发,通过“即物穷理”的工夫,辅之以“用力之久”的长期积累,经过“豁然贯通” 的飞跃,最终达到“致知”的目的。

致知


格物是致知的基础,致知是格物的目的和深化。“致”有推致和穷尽两重意义。朱子分别二者时说,“一事上穷尽”属于格物,“其他可以类推”则归于致知。格物要求的是认识的深度,致知则讲的是认识的广度。在此意义上,致知是格物的后续的工夫。知之对象,则是内在于人心的天赋,即道德天理,故“致知乃本心之知” (《朱子语类》卷十五),也就是张载所说的“不假闻见”的“德性之知”。人之不知只是被物欲蒙蔽,格物的任务也就不是从外物获得知识,而是如同把“昏翳” 的镜子磨而复明一样,打通物欲对本心的蒙蔽,实现本心之理与外物的相互映照而无处不明。朱子称这一过程为“合内外之理”,它标志着格物致知认识活动的最后完成。

诚意正心


格物致知虽是为学的基础,但对理学家来说,它的意义实际上在于为诚意正心提供手段和前提。有学者问二程“进修之术何先?”二程回答说:“莫先于正心诚意。诚意在致知,致知在格物。”(《遗书》卷十八)致知格物是诚意的具体落实。在《大学章句》末尾,朱子明确把格物致知作为“明善之要”,而把诚意作为“诚身之本”,并强调说“在初学尤为当务之急,读者不可以其近而忽之也”。“明善”即明天理,诚身则是通过实际的道德修练,即“居敬”、“存诚”的工夫而使内在之善充实无欺。

居敬、存诚,也可称之为操存工夫。“操存”,取孟子“操则存”之意,即通过随时体验本心的修养方法而使其不失。在字义上,“敬”的含义就是“主一无适”。要做到“主一”,在学习的态度上就要“整齐严肃”,亦即居敬。具体而言,就是要持“中”(《中庸》“喜努哀乐之谓发之谓中”和“发而皆中节之谓和”)和 “直内”(《周易》“敬以直内”)。

异议与传承


陆九渊、王守仁及他们的思想

陆九渊与朱熹同时﹐两人都是理学家﹐但朱属于客观唯心主义﹐而陆属于主观唯心主义。陆学直接于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的“心学”﹐认为“人心至灵﹐此理至明﹔人皆具有心﹐心皆具是理”﹔“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宇宙内事是己分内事﹐己分内事是宇宙内事”。他认为人们的心和理都是天赋的﹐永恒不变的﹐仁义礼智信等封建道德也是人的天性所固有的﹐不是外铄的。学的目的就在于穷此理﹐尽此心。人难免受物欲的蒙蔽﹐受了蒙蔽﹐心就不灵﹐理就不明﹐必须通过师友讲学﹐切磋琢磨﹐鞭策自己﹐以恢复心的本然。修养功夫在于求诸内﹐存心养心。具体方法是切己体察﹐求其放心﹐明义利之辨。自称这种方法为“简易功夫”﹐是“立乎其大者”﹐是“知本”﹐是“明本心”。至于读书﹐则最重视 《大学》﹑《中庸》﹑《论语》 和《孟子》﹐要求联系日用事物讽咏自得﹐反对习注疏章句之学﹐场屋之文﹐以谋求利禄。他和朱熹常相辩难。他们二人有两次会讲颇具影响﹐第一次是在淳熙二年(1175)“鹅湖之会”(鹅湖书院旧地﹐在今江西铅山县)﹐朱主张先博览而后归之于约﹐以陆的教法太简易﹐陆主张先发明人的本心而后使之博览﹐以朱的教法为支离。第二次是在淳熙八年(1181)﹐朱请陆登白鹿洞书院讲堂﹐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朱则认为切中学者隐微深固之疾﹐当共守勿忘。朱熹晚年曾劝学者兼取两家之长﹐并对陆表示敬意。有人曾劝陆九渊著书﹐他说:“六经注我﹐我注六经”﹐又说“学苟知本﹐六经皆我注脚”﹐陆学为明代王守仁(阳明)所发展﹐世称“陆王学派”﹐著有《象山全集》行世。

王守仁

王守仁是我国明时期主观唯心主义集大成者。他发展了陆九渊的学说,用以对抗程朱学派。他说:“无善无恶者心之体,有善有恶者心之用,知善知恶者良知,为善去恶者格物。”并以此作为讲学的宗旨。他断言:“夫万事万物之理不处于吾心”,“心明便是天理”;否认心外有理、有事,有物。认为为学“惟学得其心”,“譬之植焉,心其根也。学也者,其培壅之者也,灌溉之者也,扶植而删锄之者也,无非有事于根焉而已。”要求用这种反求内心的修养方法,以达到所谓“万物一体"的境界。他的“知行合一”和“知行并进”说,旨在反对宋儒如程颐等“知先后行”以及各种割裂知行关系的说法。他论儿童教育,反对“鞭挞绳缚,若待拘囚”,主张“必使其趋向鼓舞,中心喜悦”以达到“自然日长日化”。他的学说以“反传统”的姿态出现,在明代中期以后,形成了阳明学派,影响很大。他广收门徒,遍及各地。

王阳明的心学是在陆九渊宋明理学中心学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而成就的。所以,我认为要理清王阳明心学不得不提及陆九渊和朱熹对“理”、“气”、“心”几个关键点的不同理解。

“理”的分歧

朱陆都认为理是世界万物的终极本原。但是陆九渊借助的是儒学天人合一的思维模式,以为“心即理”,万事万物皆由心而生发。“四方上下曰宇,古往今来曰宙,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自杂谈》,其与朱熹所说的理为天地、人物存在之本是先于宇宙而存在的明显不同。结果,朱熹主张由道问学,强调格物致知,即穷物理,强调学习知识的重要性,以为人的道德水准必将随着知识的增长而增进。陆九渊说“明心”,要尊德性,强调为学的目的并不仅仅在于增进知识,而是为了实现道德的至高境界,因此,儒家经典的学习与研究、对外界事物的认知与把握,都不可能直接有助于实现增进道德境界的目的,因为人的本心就是道德的根源,因此只要扩大、完善人的良心结构就能实现增进道德的目的。(从当前德育范式来看,学习知识的多寡并不决定道德水准,禹三过家门而不入一心为公的公仆并没有高深的知识,但是,知识的深浅有助于增长道德水准,不过,这是由于学习者不把学作为致知目的而作为完善德性的追求之果。朱熹本人教育思想的核心是道德教育,而这种定为方式决定了难以达到道德的较高境界。)

“气”的分歧

陆九渊的概念中,“气质”只是一个生理、心理意义上的问题,指的是人的一种心理或生理状态。他认为,人的这种生理心理品性和人的社会行为之间虽有联系,但并不是必然的、唯一的关系,即人的气质并不能决定人的善恶贤愚,并不能决定人的做后归宿,学能变化气质。朱熹之气是和理相对的概念,既指宇宙万物生成的基础,构成万物的物质材料(一草一木),又指形成人物(善恶贤愚)之别的内在因素。

“心”的分歧

朱熹认为心是分为“人心”与“道心”的,道心是天理的体现,是“原于性命之王”,是义理之心,是人心的主宰;人心是气质的表现,故而必须接受道心的主宰和统领,此即“心统性情”。陆九渊认为人心道心只是从不同方面描述心的性质状态,如果将二者对立起来,则分明是“裂天人为二”,心是人的本质所在,是伦理本能。(朱熹觉得形而上心为道心形而下则为人心,本质还是天理决定气的问题;陆九渊认定心就是理理就是心。)

相关分词: 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