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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2002年度畜牧水产业考评奖励办法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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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2002年度畜牧水产业考评奖励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2年全县畜牧水产工作和畜牧税费统收工作任务的通知》(道府发[2002]4号)精神,确保2002年畜牧水产和畜牧税费统收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如下考评奖励办法。

一、畜禽品种改良工作(30分)

(一)完成牛改任务记17分。其中:完成冻配点建设并开展冻配工作4分,完成冻配任务13分。

(二)完成羊改任务记4分。

(三)完成猪改任务记5分。其中:完成三元杂交猪基地村4分,完成三元杂交猪推广任务1分。

(四)完成良种禽、良种蜂推广任务记2分。

(五)品改后勤物资收款2分。

二、动物防检疫、兽药药政管理工作(30分)

(一)完成动物户口档案建立并纳入常规管理工作记8分。

(二)完成动物防疫注射工作任务记5分。其中:猪瘟免疫注射率达100%记3分,其它药物注射利用率达90%以上记2分。

(三)完成乡镇、办事处各建一个兽医门诊部任务记2分。

(四)完成动物检疫任务记8分。其中:做到5个100%记1分,完成产地检疫任务记4分、屠宰检疫任务记1分、运输检疫任务记1分。

(五)完成兽药药政任务记4分。其中:完成抽检任务记2分,完成协管任务记2分。

(六)完成兽药饲销售任务记3分。

三、完成饲草饲料生产任务(12分)

(一)完成人工种草及三元结构、草畜配套利用任务记5分。

(二)完成草地改良、草畜配套利用任务记1分。

(三)完成青贮饲料、秸秆氨化任务记2分。

(四)完成工业饲料推广任务记4分。

四、完成水产任务(8分)

(一)完成生态渔业示范点任务记4分。

(二)完成稻田养鱼任务记0.5分。

(三)完成山塘、水库等养鱼任务记0.5分。

(四)完成鱼苗投放任务记0.5分。

(五)完成河段承包任务记2分。

(六)完成水产品产量任务记0.5分。

五、完成畜牧税费统收任务(20分)

(一)完成地税任务记9分。

(二)完成国税任务记2分。

(三)完成工商费任务记1分。

(四)完成畜牧费任务记8分。

六、加减分条件

(一)以上分值以完成任务比例积分,不封顶,不保底。

(二)完成畜牧科技示范村建设任务加5分,完不成任务的减5分,每增加一个加2分。

(三)养殖大户完成以100%为基础,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1分,减少一个百分点减1分。

(四)积极宣传畜牧水产法规和协助畜牧水产执法机构办理违法案件加2分。

(五)有畜牧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5分,无政策措施减5分。

七、考评奖励办法

(一)考评以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单位,其生产数据以月、季、年生产报表为基础,由县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其积分占总积分的80%。畜牧事业局考核乡镇畜牧站,其积分占总积分的20%。两者积分相加,为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考评总积分。

(二)对总积分在90分以上的乡镇人民政府由县政府给予奖励。其奖项设置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以及积分在90分以上未进入前六名的,分别发给奖金1万元、0.8万元、0.5 万元、0.2万元,其奖金分配70%奖励党政干部,30%奖励畜牧干部。

(三)奖励基金来源于县财政畜牧统筹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