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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自治县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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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自治县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道真自治县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和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应由政府承办的共84件,政协委员提案35件,现分别转送有关单位具体办理。重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并及时予以答复,对于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改进政府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做好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的重要内容,本着为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办理工作,认真地把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同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尽最大努力把建议和提案落到实处。

二、各承办单位对建议和提案中所涉及到的问题,凡是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因法律、政策及其他原因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说明原因,解释答复。在办理过程中,要特别重视事关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大局的建议和提案,以及代表委员提出的热点问题,对这些建议和提案,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努力提高代表、委员满意率。

三、对县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办理建议和政协所提的建议案,承办单位必须认真研究建议和建议案所提问题,拟定解决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经审查合格方可答复代表或委员。涉及到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和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有关协办单位协商办理;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将意见答复主办单位,形成一致意见后再答复,各承办单位不得单独答复代表或委员。

四、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负责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落实具体办理人员,具体办理人员名单于 4月20日前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收到承办的建议和提案后,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办理方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负责地办理,不得拖延和搁置;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要努力做到当面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争取代表、委员的合作,必要时可请代表、委员参与办理过程;对确实不能办理的建议或提案,承办单位负责人要努力做到直接向代表、委员说明原因,求得代表、委员的理解。

五、为保证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必须将答复初稿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阅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实行督查科初审,分管主任二审,主任三审,分管县长四审,重大问题办公室直接参与办理或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办法进行把关),再按规定格式打印,编号、加盖公章后,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五份。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送人大代表、县人大代工委、该代表所在乡镇人大主席团各一份;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按每个 提案人,政协提案委各一份的要求送政协提案委;自存一份。

六、每件建议、提案必须书面答复,要求做到语气诚恳,内容完整,文字精炼,格式规范,严禁空话套话,敷衍了事。对延误办理时间、质量不高、格式不对、代表不满意的承办件,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退回有关单位重新办理回复,重新办理回复时间不得超过20天;重新办理回复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七、各承办单位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务必做到,⑴办理时间:2002年7月30日前办理完毕;⑵办理格式:人大代表建议按照附一格式答复,政协委员提案附二格式答复;⑶信息反馈:各单位在送达办复意见时应附上征求意见表。

八、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检科具体负责督办。

二00二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