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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县行政服务中心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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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县行政服务中心




机构概况


大足县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中共大足县委、大足县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形象窗口,承担着规范全县审批行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职责。中心成立于2002年6月21日,2011年5月迁入大足县二环南路200号的县商务中心,办公面积3500平方米,办事大厅内设103个审批服务窗口、86个审批后台以及商务中心、填表区、电子阅览室、休息区、电子触摸屏、LED电子显示屏、自动饮水机等便民服务设施。目前,37个部门的301项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在中心统一办理,进驻窗口工作人员160名。

大足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是中心的管理机构,内设综合科、督查科、项目管理科、投资服务科、电子政务科5个职能科室,主要是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工作。

中心成立以来,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实行事项名称、受理机构、设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流程、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十公开”;严格规范审批行为,6次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依法取消行政审批项目558项,压缩承诺时限4885天,现场立等可取办结件比例由中心成立之初的26.8%提高到79.9%。深入推进审批改革,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注册资本金分期到位制”、“一审一核制”;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和完善“一次性告知制”、“主动服务制”、“预约服务制”、“延时服务制”、“外来投资全程代理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开通事项办结短信提醒系统,完善协同办公系统,提升中心外网功能,增设虚拟办事大厅,提供在线审批查询、公示公告、质量投诉评价等服务,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

近年来,中共大足县委、大足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中心建设。为了完善中心的办事功能,着力打造最优投资软环境,3次搬迁中心;2009年7月率先在我市县级单位开通了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2010年6月,强力推行行政审批制度“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大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迈上了一个崭新的台阶。

截止2010年底,中心共办件77.83万件,按时办结率达到99.65%,年均接待办事群众15万人次,“首席代表负责制”、“全程代理制”、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先后被中央和市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市级卫生单位”,领导班子3次被县委评为“优秀领导集体”,在重庆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中,市委、市政府给予记“集体一等功”(行政服务中心系统唯一一个),在全市充分展示了大足的“窗口”和“门户”形象。

主要职责


(一)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与服务;制定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进驻单位为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为进驻中心单位顺利开展工作搞好协调和服务;

(二)负责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收费)项目的审核、确定、变更及调整,对项目运转情况进行协调、督查;

(三)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的电子政务建设;组织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单位的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的开发应用及维护、管理,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环节,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检查、督促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为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规范、透明、高效、优质服务;

(五)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办事指引,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服务的投诉;收集民情、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加强与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和信息交流,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

(六)牵头协调涉及多个部门的并联审批事项和重大复杂审批事项,分清职能、明确职责,及时解决审批中的有关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审批事项快速高效办结;

(七)负责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八)负责对行政审批收费项目的督查工作,通过对政府非税收入的统一收取,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九)负责指导、考核各镇街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工作;

(十)协助纪检、监察、财政部门处理办件和收费管理中的违规、违纪、投诉案件;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大足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科、督查科、项目管理科、投资服务科、电子政务科。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大足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机关事业编制为1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纪工委书记按县委有关规定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