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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竹基地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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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竹基地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水市2008年竹基地建设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赤府办发〔2008〕33号)精神,在我市竹基地建设工作中,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了2008年度全市竹基地建设任务。经验收,全市2008年共完成造竹32430.19亩,其中:坡耕地造竹8697.92亩,荒山及宜林荒山造竹23732.27亩,完成率为108.1%;幼林重点抚育56842.66亩,完成率为113.7%;低产林改造12388.18亩,完成率为123.9%;丰产林培育6032.43亩,完成率为120.6%;完成“四在农家”零星造竹17137株,完成率为114.2%。为肯定成绩,表彰先进,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一等奖:大同镇(奖金26674.2元)

二等奖:旺隆镇(奖金26112.53元)、长沙镇(奖金25005元)

三等奖:天台镇(奖金16230.2元)、复兴镇(奖金15949.3元)

鼓励奖:官渡镇(奖金11777.58元)、两河口乡(奖金6985.76元)

希望以上获奖单位戒骄戒躁,继续发扬团结拼搏,吃苦耐劳的精神,争取获得更好的成绩。未获奖单位要排难争先、迎难而上,为完成市人民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努力奋斗。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