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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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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府发〔2008〕2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

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工作方案


为全面解决长春市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维护教师权益,稳定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切实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08〕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以区为主。按照《义务教育法》和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区二级政府分级负责,以区为主。

(二)专户管理,直补到人。拖欠教师工资的各区、各开发区财政部门在银行建立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专户,对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拖欠工资由各区、各开发区财政部门通过在银行的工资专户直接补发到教师个人。

二、政策措施

(一)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的人员范围:在《教师法》规定的人员范围内,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由人事部门审批工资(离退休费)和财政部门发放工资 (离退休费)的在职 (离退休)教师及教育教学辅助人员。

(二)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的项目标准:人事部、财政部 《关于统一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项目的通知》(人发〔2007〕7号)规定的国家工资项目标准,具体包括在职人员职务 (等级)工资两年一次正常晋升档次欠发部分、国家调整职务(等级)工资标准欠发部分、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欠发部分等;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欠发部分。

(三)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的年段: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的通知》(吉政发〔2008〕15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地2004年11月向省政府承诺以后不再发生新的国家标准工资拖欠的实际情况,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年段为1993年10月至2004年10月。如我市各区、各开发区2004年10月后仍存在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情况,应一并解决。

(四)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的时限:按照省方案要求,长春市所辖区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的时限为2008年12月20日前全部解决。

(五)资金筹措办法。按照财权和事权相结合的原则,各区、各开发区拖欠工资应自行筹措解决,市财政不予补助。今年需要各区、各开发区安排的资金,要在调整支出结构、财政超收和市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增量中解决。对不能按照市政府规定时限落实资金的,由市财政暂时借款直接存入各区新建的“解决拖欠工资专户”,市财政在年末市对区结算资金中扣回。需要借款的各区、各开发区财政部门请在12月15日前向市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从明年起,各区、各开发区要将应负担的当年工资所需资金足额列入年度预算。

(六)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区、各开发区的教育、人事、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分工协作,教育、人事部门审核有关凭据,审计、监察部门予以确认,财政部门通过工资专户将补发工资划入教师个人工资卡或存折中,时限为2008年12月20日前完成。审计、监察部门对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以上部门协作由各区自行组织,市级各相关部门监督执行。工资专户资金只能用于补发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不得挪作他用。补发工资工作结束后,工资专户如有结余资金,各区、各开发区不得擅自动用,待省、市核查后统一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是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的责任主体。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制定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全面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

(二)加强监督检查。市政府将在年末通报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情况。对在工作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行为,坚决严肃查处。近期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审计、财政、监察、人事和教育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区、各开发区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年底前补发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坚决杜绝一边补发历史拖欠,一边又发生新的拖欠。

(三)坚持“三不准”。凡拖欠教师工资的各区、各开发区,在没有彻底解决之前,不准用地方财政性资金新建、改扩建及装修办公楼,不准用地方财政性资金新建、改扩建及装修宾馆、招待所,不准用地方财政性资金更新或购买小汽车。

(四)做好政策宣教。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工作的政策性强,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继续加强领导和人员投入,耐心协调并解答基层单位和教师所反映的问题,既要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又要体现人文关怀,关心教师的生活。特别要防止各类不稳定的事件发生。

(五)总结典型经验。对没有发生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和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的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总结其重视教育、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经验和做法,在适当时机、以适当的形式予以表扬。